1a20世纪初,西方人曾流传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

辜鸿铭一生有两大情结,一是保皇情结,二是中国文化情结,懂得了辜鸿铭的情结,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要留着辫子,戏弄洋人,抱着中国文化中被人诟病的裹小脚、纳妾、狎妓等陋习了。

传奇

辜鸿铭的一生便是一个传奇。概括辜鸿铭最常用的一句话是:他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辜鸿铭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亚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倒读英文报纸嘲笑英国人,说美国人没有文化,第一个将中国的《论语》、《中庸》用英文和德文翻译到西方。凭三寸不烂之舌,向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大讲孔学,与文学大师列夫·托尔斯泰书信来往,讨论世界文化和政坛局势,被印度圣雄甘地称为“最尊贵的中国人”。

辜鸿铭,字汤生。1857年7月18日生于南洋马来半岛西北的槟榔屿一个英国人的橡胶园内。辜鸿铭的语言能力来自于他的家庭。他的父亲辜紫云当时是英国人经营的橡胶园的总管,操流利的闽南话,能讲英语、马来语。他的母亲则是金发碧眼的西洋人,讲英语和葡萄牙语。辜鸿铭的启蒙教育得益于橡胶园主布朗先生。没有子女的布朗非常喜欢他,将他收为义子,自幼让他阅读莎士比亚、培根等人的作品。

辜鸿铭的义父布朗先生对他说:“你可知道,你的祖国中国已被放在砧板上,恶狠狠的侵略者正挥起屠刀,准备分而食之。我希望你学通中西,担起富国治国的责任,教化欧洲和美洲。”

辜鸿铭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识极强,家里常年供奉祖宗牌位,逢年节必定祭祀,给儿子起名字也是按族谱排序。辜鸿铭后来说:”我之姓‘辜’,考其姓氏由来,祖先最早必定是些罪犯(‘辜’在汉语里有‘罪’的意思)。但这并不足以为羞,如果你数典忘祖,那才真正可耻!”

1867年布朗夫妇返回英国时,把十岁的辜鸿铭带到了当时最强大的西方帝国。临行前,他的父亲在祖先牌位前焚香告诫他说:“不论你走到哪里,不论你身边是英国人、德国人,还是法国人,都不要忘记,你是中国人!”还摸着他脑后的小辫子说:”第一不可信耶稣教,第二不可剪小辫子。”

到了英国,在布朗的指导下,辜鸿铭从西方最经典的文学名著入手,以最朴拙的死记硬背办法很快掌握了英文、德文、法文、拉丁文、希腊文,并以优异的成绩被著名的爱丁堡大学录取,并得到校长、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哲学家卡莱尔的赏识。

1877年,21岁的辜鸿铭获得了爱丁堡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布朗对辜鸿铭的呵护是精心的,爱丁堡大学毕业后,又送他到德国莱比锡大学学习土木工程。仅一年时间,辜鸿铭便获得土木工程师文凭。课余,他精研德国文学、哲学经典。

三十年后,蔡元培到莱比锡大学求学时,辜鸿铭在德国的声名已如日中天。

四十年后,林语堂到莱比锡大学求学时,辜的著作已列为哥廷根等大学哲学系学生的必读书了。

莱比锡大学毕业后,辜鸿铭又至巴黎大学留学。令他吃惊的是,义父刻意将他安排与巴黎一个名妓女作邻居。目的是不仅让他学法语,更让他借此之便了解更多的人情世故。辜鸿铭在染缸中领略了出入名妓府的政客、军人、富商们的伎俩,练就了”金脸罩,铁嘴皮”的功夫。他与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就是在此相识的。

此时,辜鸿铭获文、哲、理、神等十三个博士学位,会九种语言。他还会用拉丁文作诗。民初上海愚园路廊壁上镶嵌的拉丁文的诗,系辜氏手笔。

完成学业后,辜鸿铭回到祖国研究中华文化,继续苦读中国典籍。他在晚清实权派大臣张之洞幕府中任职二十年,主要职责是“通译”。他一边帮助张之洞统筹洋务,一边精研国学,自号“汉滨读易者”。

辜鸿铭自1883年在英文报纸《华北日报》上发表题为“中国学”的文章开始,他昂首走上宣扬中国文化、嘲讽西学的写作之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几年里,他还将《论语》、《中庸》译成英文,相继在海外刊载和印行。后来又翻译了《大学》。他的工作是创造性的,古老的东方理论中还加入了歌德、席勒、罗斯金及朱贝尔的有启发性的妙语。在他之前,中国的古经典从来没有好的译本。从1901至1905年,辜鸿铭分五次发表了一百七十二则《中国札记》,反复强调东方文明的价值。1909年,英文著本《中国的牛津运动》(德文译本名《为中国反对欧洲观念而辩护:批判论文》)出版,在欧洲尤其是德国产生巨大的影响,一些大学哲学系将其列为必读参考书。1915年《春秋大义》(即有名的《中国人的精神》)出版。他以理想主义的热情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才是拯救世界的灵丹,同时,他对西方文明的批判也是尖锐的深刻的。很快《春秋大义》德文版出版了,在正进行“一战”的德国引起巨大轰动。

辜鸿铭是中国文化的捍卫者。他叫西方为“四夷之邦”,为此,许多人仅仅把他当成一个笑料的制造者,却忽略了他内心的痛苦,忽略了他对东方文化的积极思考,忽略了他对这片土地命运的深切关注,也忽略了他曾做出的坚定而绝望的挣扎。

20世纪初,西方认可的东方文化人只有两位:印度的泰戈尔和中国的辜鸿铭。他们同被提名1913年诺贝尔文学奖(泰戈尔获奖)。

1928年4月30日,辜鸿铭在北京逝世,享年72岁。

辩才

在英国留学时,每逢中国重大传统节日,辜鸿铭一定要在房间里朝东方摆个祭台,敬上酒馔,有板有眼地遥祭祖先。房东老太揶揄地问:“你的祖先什么时候会来享受你这些大鱼大肉哇?”他响亮地回敬道:“应该就在贵先人闻到你们孝敬的鲜花花香之前!”令对方瞠目结舌。

某天,辜鸿铭在他位于北京椿树胡同的私邸宴请欧美友人,点的是煤油灯,烟气呛鼻。有人说,煤油灯不如电灯和汽灯明亮,辜鸿铭笑道:“我们东方人,讲求明心见性,东方人心明,油灯自亮。东方人不像西方人那样专门看重表面功夫。”

中日甲午海战后,伊藤博文到中国漫游,在武昌时,与张之洞有过一些接触。辜鸿铭是张的幕僚,作为见面礼,他送了伊藤一本自己刚出版的《论语》英译本。伊藤早知辜氏是中国保守派中的先锋大将,便乘机调侃他道:“听说你精通西洋学术,难道还不清楚孔子之教能行于两千多年前,却不能行于二十世纪的今天吗?”辜鸿铭见招拆招,回答道:“孔子教人的方法,就好比数学家的加减乘除,在数千年前,其法是三三得九,如今二十世纪,其法仍然是三三得九,并不会三三得八。”伊藤听了,一时间无词以对。

辜鸿铭一张利嘴,还为辫子保过驾,为缠足作过辩护。外国人问他“为什么中国人留辫子”?他如是答:“为什么外国人留胡子?”当外国佬谴责中国妇女缠足野蛮时,他必大加反击:“那么,你们西洋女子为何要束腰呢?”

天才

著名中国通、曾任袁世凯总统顾问的《泰晤士报》驻华记者乔治·莫理循虽然终生与辜鸿铭为敌,但这位自负的英国博士却由衷地说:“辜鸿铭的英语词汇罕见地丰富,是一个语言天才。”

辜鸿铭的语言天才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英文造诣,孙中山、林语堂皆推为“中国第一”。其德文水平也达出神入化之境,德国作家帕凯说:“辜鸿铭是我可以用地道的德语与之交谈的第一个中国人。”

民国初年在德国人举办的庆祝俾斯麦诞辰一百周年的聚会上,辜鸿铭即兴用德语作了一个充满激情的精彩演说,博得全场德国学者和绅士们心悦诚服的掌声。至于法文、希腊等语,辜鸿铭使用起来也像公孙大娘舞剑一般顺手。就连几欲失传的拉丁语,也不在话下。

辜鸿铭还是个记忆天才。他在少年时代所学的诗歌,终生不忘。曾师从辜鸿铭学英语的现代著名女作家凌叔华,曾亲耳听过年过花甲的他背诵弥尔顿那首6100多行的无韵长诗《失乐园》,居然一字没错!他尝教记忆之法,谓初步为感动(impression),次步为保留(retention),终为回忆(recollection)。当外国人向他请教因何有如此记忆力时,他说,你们外国人用脑记忆(remember by brain),我们中国人用心记忆(remember by heart)。

情结

辜氏有言:“许多人笑我痴心忠于清室。但我之忠于清室实非忠于吾家世受皇恩之王室——乃忠于中国之政教,即系忠于中国之文明。”

到晚年的时候,辜鸿铭终于受到宣统的首次个别召见,当溥仪邀请他到善心殿御花园一同“用膳”时,这个平时不可一世的狂夫,竟然紧张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对辜鸿铭来说,这次会见是他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天,直到他临终之际,这次召见“仍在慰藉着他的心灵”。

辜鸿铭的日本友人萨摩雄次也在回忆中写道:“先生还常以拥有发辫而感到自豪,若有人问及此事,他就会摇头晃脑地说:‘这是我的护照’。”

1917年,辜鸿铭踊跃参与“张勋复辟”,被封为“外务部侍郎”,12天后复辟失败,辜鸿铭只好又回到北京大学教他的英文,不过等待他的却是激进的师生们送给他的一顶“复辟论者”的帽子。为了避免政治上的攻伐,校长蔡元培不得不公开发表言论为他辩护:“本校教员中,有拖长辫持复辟论者,以其所授为英国文学,与政治无涉,则听之。”

学部侍郎乔君对辜鸿铭说:“您所发的议论,皆是王道,但是为什么不能在今天实行呢?”辜鸿铭回答:“天下之道有两种,不是王道,就是王八蛋之道。孟子所谓:‘道仁,仁与不仁而已矣。’”

冯友兰说起辜鸿铭:“他在堂上有时候也乱发议论,拥护君主制度。有一次他说,现在社会大乱,主要原因是没有君主。他说,比如说法律吧,你要说‘法律’(说的时候小声),没有人害怕;你要说‘王法’(大声,一拍桌子),大家就害怕了,少了那个‘王’字就不行。”他讲课辅以声色,很受学生欢迎。

同时作为东方文化的捍卫者,辜鸿铭的声誉也逐渐显赫起来。辜鸿铭在北京大学讲课时对学生们公开说:“我们为什么要学英文诗呢?那是因为要你们学好英文后,把我们中国人做人的道理,温柔敦厚的诗教,去晓喻那些四夷之邦。”

北大是藏龙卧虎之地,有不少洋教授,历来受尊重。辜鸿铭却从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一天,新聘的一位英国教授到教员休息室,见头戴瓜皮帽,身着秽迹斑斑的长袍,头上还拖条小辫子的老头倦卧在沙发里,洋教授冲他不怀好意地一笑。辜鸿铭也不介意,用一口纯正的英语问他尊姓大名,教哪一科的。洋教授见此人说这样地道的英语,为之一震。答道是教文学的。辜鸿铭一听,马上用拉丁语与他交谈,那洋教授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出了洋相。辜鸿铭问:“你是教西洋文学,如何对拉丁文如此隔膜?”那洋教授无言以对,仓皇逃去。

辜鸿铭在北大时,一天他正准备去红楼上课,后面有两位外国女教师,他们看见辜鸿铭穿着长袍马褂,留着长辫,戴着瓜皮帽,以为他听不懂英文,就用英语嘲笑他。快到红楼门口台阶时,辜先生回过头来,冲着两位女教师用英语讲:你们还没有说完啊!然后又讲了一大串希腊语,两位女教师不懂,弄得很窘。

对洋人辜鸿铭历来不客气。当年在张府当幕僚时,一外国顾问起草文件时问辜鸿铭某一英文字的用法。辜不答,跑到书架上搬了本又大又重的字典,砰地丢在洋顾问的案头:“你自己去查去!”

当年,欧美人在中国如同洋菩萨,到处受到尊敬,辜鸿铭对这种崇洋媚外的现象十分反感,他决心不失时机地羞辱白人,以证明中国人才是真正优越的代表。有一次,他在电影院看电影,想点着一支一尺长的烟斗,但火柴已经用完。当他认出坐在他前面的是位苏格兰人时,他就用烟斗和蓄着长指甲的的手轻轻敲着那个人的光脑袋,一副傲形于色的样子,以不容拒绝的的口气说:“点着它!”那个苏格兰人被吓坏了,以为遭遇上了中国黑道上的老大,开罪不起,只得乖乖的掏出火柴,胆战心惊的点着了辜氏的烟锅。

十九世纪末,欧洲忽然刮起了一股针对中国的“黄祸论”旋风。德皇威廉二世专门画了一幅《黄祸图》,送给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图中之意是“黄种人”的崛起将给欧洲带来威胁,欧洲白人应当联合起来,抵制黄种人的入侵。为了消弭这股空穴来风,辜鸿铭用英文发表《文明与混乱》一文,严正驳斥了强加在中华民族身上甚嚣尘上的这种无稽论调,并强烈抨击了西方的霸道政治。美国有“小斗牛士”之称的著名政论家波博·埃文斯特地致函辜鸿铭,说:“我怀着浓厚的兴趣阅读了你文中所写的每一个字,并相信这样做是值得的。最终,我在许多深具兴趣的问题上站在了中国人一边。”

英国作家毛姆来中国,想见辜。毛姆的朋友就给辜写了一封信,请他来。可是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辜来。毛姆没办法,自己找到了辜的小院。一进屋,辜就不客气地说:“你的同胞以为,中国人不是苦力就是买办,只要一招手,我们非来不可。”一句话,让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毛姆立时极为尴尬,不知所对。

八国联军侵华后,辜鸿铭怀着一腔火热的爱国之情,不遗余力地用英文写就《尊王篇》等文章,广发世界,向世界舆论寻求正义。当辛丑议和、列强叫嚣要中国拆毁大沽口炮台时,他大声疾呼:“我在此贸然提醒世界注意,在中国存在一个更危险的炮台——传教士炮台。我斗胆预言,假若这一炮台不引起世界应有的关注,很快甚至连外国人在中国谋生都不可能——除非抢!” 此类檄文,堪称民族宣言。《清史稿》如此称道辜鸿铭:“庚子拳乱,联军北犯。汤生以英文草《尊王篇》,申大义,列强知中华以礼教立国,终不可侮,和议乃就。”

辜鸿铭说:华夏文化的精神在于一种良民宗教,在于每个妇人都无私地绝对地忠诚其丈夫,忠诚的含义包括帮他纳妾;每个男人都无私地绝对地忠诚其君主、国王或皇帝,无私的含义包括奉献出自己的屁股。

针对新文学运动以西方为标准的做法,辜鸿铭说:“古文是高雅的语言,比口语更优美,正如莎士比亚的英语比现代英语口语更优美一样,而改革者带来的那种使人变成道德的侏儒的文学,才是真正的‘死文学’。”

辜鸿铭认为,要估价一种文明,必须看它“能够生产什么样子的人,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他批评那些“被称作中国文明研究权威”的传教士和汉学家们“实际上并不真正懂得中国人和中国语言”。他独到地指出:“要懂得真正的中国人和中国文明,那个人必须是深沉的、博大的和纯朴的”,因为“中国人的性格和中国文明的三大特征,正是深沉、博大和纯朴,此外还有“灵敏”。

辜鸿铭从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把中国人和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进行了对比,凸显出中国人的特征之所在:美国人博大、纯朴,但不深沉;英国人深沉、纯朴,却不博大;德国人博大、深沉,而不纯朴;法国人没有德国人天然的深沉,不如美国人心胸博大和英国人心地纯朴,却拥有这三个民族所缺乏的灵敏;只有中国人全面具备了这四种优秀的精神特质。也正因如此,辜鸿铭说,中国人给人留下的总体印象是“温良”,“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在中国人温良的形象背后,隐藏着他们“纯真的赤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辜鸿铭写道,中国人“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辜鸿铭对外国银行无好感,他说:“银行家是晴天把伞借给你,雨天又凶巴巴地把伞收回去的那种人。”这话成了讽刺名言,被收进《英国谚语》。

辜鸿铭说:洋人绝不会因为我们割去发辫,穿上西装,就会对我们稍加尊敬的。我完全可以肯定,当我们中国人西化成洋鬼子时,欧美人只能对我们更加蔑视。事实上,只有当欧美人了解到真正的中国人———一种有着与他们截然不同却毫不逊色于他们文明的人民时,他们才会对我们有所尊重。

吉田贞子去世后,辜鸿铭又觅了一位碧云霞以慰老怀。他在一本鼓吹中国文化救世论的英文书中,振振有辞地鼓吹“纳妾并非不道德”,像为辫子保驾一样,为纳妾护法:“许多西方人在谈中国官大人纳妾如何不道德,其实,这比那些开着小轿车,从马路上拾回一个女人消遣一夜后,次日凌晨又将其推到马路上的欧洲人,要无私和道德得多。纳妾的中国官大人可能是自私的,那么开小轿车的欧洲人不仅自私,而且是懦夫。”他还认为,中国男人纳妾是光明磊落的,不像欧洲男人搞秘密情妇,偷偷摸摸,见不得人。

教学

1917年辜鸿铭到北大当教授,讲授英文诗。他上课引经据典。今天教学生们洋“大雅”,明天教洋“小雅”,后天要教洋“离骚”(弥尔顿的《悼亡友诗》)。

辜鸿铭对学生要求很严,他上课前给同学立三条规矩:“第一,我进来时,你们要站起来,上完课我先出去,你们才能出去。第二,我向你们问话或你们向我提问,你们都要站起来。第三,我指定背的书,你们都要背,背不出的不能坐下。”同学们慑于辜先生的大名,不敢提出异议。

辜鸿铭的课,学生最怕的还不是背诵,而是辜鸿铭要求他们翻译。学生一听要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译为英文,个个抓耳搔腮。

辜鸿铭在北大讲英国诗,旁征博引,海阔天空,怪论叠出,比如他把英文诗分为三大类,国风、小雅和大雅,国风中又分为苏格兰风、威尔士风等七国风。在列举诗人的作品时,他常常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翻开诗集一对照,竟一句也不差,记忆力之惊人让所有学生,包括反对他的人,都不得不折服。据女作家凌叔华回忆,辜鸿铭到了晚年,还能一字不移地背出上千行的弥尔顿《失乐园》。辜鸿铭给学生布置的英文练习也与众不同,他要学生用英文翻译《三字经》、《千字文》。他能用中文回答英文问题,用英文回答中文问题,常常还插入拉丁文、法文、德文,学识之渊博,常常令问者瞠目结舌。所以,他的课极为叫座,课堂里总是挤得满满的。

辜鸿铭上课有时天马行空,喜欢骂人。一次骂袁世凯,从上课铃响骂到下课铃响。

辜鸿铭先生古文烂熟于胸,英文又呱呱叫,加上诙谐幽默,一般是没有学生退堂的。辜鸿铭讲到得意处,他会忽然唱段小曲,或者从长袍里掏出几颗花生糖大嚼,令人忍俊不禁。

辜鸿铭在北大上课时,带一童仆为他装烟倒茶,他坐在靠椅上,辫子拖着,慢慢吞吞上课,一会吸烟,一会喝茶,学生着急地等待着他讲课,辜鸿铭却一点也不管。有时一年下来只讲6首十几行英文诗。

在北大一次教员会上,辜鸿铭公然扬言:“如果今天没皇帝,伦理学这门功课可以不讲了。”时为文科学长的陈独秀差点气晕了过去。

辜鸿铭在北大教书时,有一年一个毕业班的班长请他给一张照片贴在毕业簿的同学录中,作为纪念。结果辜鸿铭火冒三丈地说:“我又不是娼妓,用什么照片?如果你不怕花钱,给我铸个铜像做个纪念岂不是更好?”偏执

民国建立后,辜鸿铭在北大讲授英国文学,用偏激的行为方式–留辫子,穿旧服,为纳妾和缠足进行头头是道的辩解,来对抗整个社会弃绝中华传统的畸形走向。辜鸿铭还特意包下一个留着同样辫子的车夫,拉着他穿街走巷,他家里的仆人,也是一个坚持不肯剪辫子的人。

辜鸿铭受的是西洋教育,却喜欢东方姑娘,尤其喜爱中国姑娘的小脚。他的夫人淑姑是小脚,他一见钟情、终身不负。

1921年,辜鸿铭对英国学者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一个代表。”

辜鸿铭很主张男人要娶小老婆,认为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他说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肯定要配几个茶杯,总不能一个茶杯配几个茶壶。

立场

慈禧太后过生日,两湖地区各衙门张灯结彩,并唱新编的“爱国歌”以示庆祝。时在张之洞幕中的辜鸿铭对梁鼎芬说:“满街都在唱‘爱国歌’,竟未闻‘爱民歌’的。”梁鼎芬回答说:“那你就编出歌词来给人家唱吧。”辜鸿铭脱口而出的:“天子万年,百姓花钱。万寿无疆,百姓遭殃。”

辛亥年冬天,效忠于袁世凯的张謇、唐绍仪以孟子“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来游说辜辅袁,辜回敬说:“鄙人命运不济,诚当见弃。然而你们两人,倒也是一个土芥尚书,一个犬马状元。”辜还曾多次在不同场合骂袁世凯是“贱种”、“流氓”。

辜鸿铭对袁世凯的揶揄更令人叫绝。在张之洞与袁世凯同入军机处之时,有一次,袁世凯对德国公使说:“张中堂是讲学问的;我是不讲学问的,我是讲办事的。”袁世凯的一位幕僚将这件事作为袁世凯的得意之举告诉辜鸿铭。不料,辜鸿铭不假思索地回答:“诚然。然要看所办是何等事,如老妈子倒马桶,固用不着学问;除倒马桶外,我不知天下有何事是无学问的人可以办得好。”

辜鸿铭对袁世凯的厌恶由来已久。他曾在《张文襄幕府纪闻》中公开讥讽袁世凯只配给“老妈子倒马桶”,他还公开说:“人家都说袁世凯是豪杰,我偏说袁世凯是贱种。”。袁世凯当上中华民国的总统后,辜鸿铭不但没有收敛骂袁世凯的架式,反而变本加厉,改用英文大骂袁世凯对朝廷的不忠,以期破坏袁世凯在国际上的形象。

袁世凯对辜鸿铭非常恼怒,但又无可奈何。据德国汉学家卫礼贤在《中国精神》一书中记载,袁世凯为了堵住辜鸿铭那张极具杀伤力的利嘴,曾被迫托人请辜鸿铭到袁家做家庭教师,月薪五百元,希望以此缓和一下与辜鸿铭的关系。当时,辜鸿铭虽然穷困潦倒,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袁世凯死,全国举哀三天,辜鸿铭却特意请来一个戏班,在家里大开堂会,热闹了三天。

民国初年,议会贿选成风。辜鸿铭在参加北京饭店的国际聚会时,遇到一个贿选的议员,辜鸿铭指着此人,操英语说道:“这家伙要用800大洋买我的选票,诸位,我辜鸿铭如此之卑贱吗?”

段祺瑞当权时,颁布了新的国会选举法,其中有一部分参议员须由中央通儒院票选,凡国立大学教授,或者是在国外大学得过学位的,都有选举权。于是,像辜鸿铭这样著名的北大教授就成了香饽饽。有位留学生小政客到辜家买票,辜鸿铭毫不客气,开价五百大元。当时的市价是二百五,小政客只肯加到三百。辜鸿铭优惠一点,降至四百,少一毛钱不行。小政客还想讨价还价,辜氏大叫一声,叫他滚蛋。到了选举的前一天,辜氏果然收到四百大洋和选举入场证,来人还叮嘱他明天务必到场。等送钱的人后腿刚走,辜氏前腿就出了门。他赶下午的快车到了天津,将四百元悉数报销在名妓“一枝花”身上。直到两天后,他才尽兴而归。小政客早气歪了嘴,他跑至辜家,大骂辜鸿铭寡信。辜氏二话不说,顺手操起一根粗木棍,往那留学生小政客身上打来,口里大声骂道:“你瞎了眼睛,敢拿几个臭钱来收买我!你也配讲信义,你给我滚出去!”小政客慑于辜氏手中木棍威力,只好抱头鼠窜,逃之夭夭。

在京城的一次宴会上,座中都是一些社会名流和政界大腕。一位外国记者逮住这个空当乘机采访辜鸿铭,他提的问题很刁钻:“如今中国内政如此纷乱,有什么法子可以补救?”辜氏不假思索,立刻开出一剂猛药:“有,法子很简单,把现在在场的这些政客和官僚,统统拉出去枪毙掉,中国的政局就会安定些……”

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请他到北京大学讲授英国文学和拉丁文等课程。辜鸿铭对蔡元培是敬重的,在他眼里,当时全中国只有两个好人:一个是蔡元培,另一个就是他自己。所以,“五四运动”之时,蔡元培请辞校长,辜鸿铭也是积极挽留派,但他的理由却是:“校长是我们学校的皇帝,所以非得挽留不可。”

辜鸿铭有一段幽默的自嘲:“蔡元培和我,是现在中国仅有的两个好人,我不跟他同进退,中国的好人不就要陷入孤掌难鸣的绝境吗?”有人问“好人”作何解释。他很从容地说:“好人就是有原则!蔡先生点了翰林之后,不肯做官而跑去革命,到现在还革命。我呢?自从跟张之洞做了前清的官,到现在还保皇。这种人什么地方有第三个?”

1919年9月初,教授辜鸿铭在北大的开学典礼上发言。……他发言主要的是骂当时的政府和一些社会上的新事物。他说,现在做官的人,都是为了保持他们的饭碗。接着说,他们的饭碗,可跟咱们的不同,他们的饭碗大得很,里边可以装汽车、姨太太。又说,现在人做文章都不通,他们所用的名词就不通,譬如说“改良”吧,以前的人都说“从良”,没有说“改良”,你既然已经是“良”了,你还“改良”什么?你要改“良”为“娼”吗?

刚走上张之洞总督府洋文案任上,辜鸿铭看到西人的公文中称中国货为native goods(土货),大为气愤,认为native含有生番野蛮不化之意,堂堂中华所产货物怎能以土货称之?立即将之改成 chinese,明明白白地相告这是“中国货”。

1889年,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辜鸿铭随其移节武昌,时长江流域教案迭起。血浓于水的民族尊严,使辜鸿铭愤而以“一个中国人”为笔名,在《字林西报》发表英文专论《为祖国和人民争辩——现代传教士与最近教案关系论》,堂堂正正为中国人民的反洋教运动向世界作辩护。伦敦《泰晤士报》对此文作了摘要并加评论登载,怀疑此文的作者并非出于中国人之手,因为那“行文的语气中,绝不会有那种高贵的镇定”。

辜鸿铭归国以后,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就像开锅的蒸汽一样长久升腾在他的心头。一位美国船长在福州无端向中国人开枪,几致人丧命,他却仅仅支付了二十美元的赔偿。而美国驻福州领事竟责怪他多付了,骂他是个傻瓜蛋,说:“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钱,只不过是一个中国人嘛。”辜鸿铭得知此情,义愤填膺,公开将带有此种歧视感欺辱中国人的洋人宣判为“夷”。他著文说:真正的夷人,指的就是像美国驻福州领事那样的人……是那些以种族自傲、以富自高的英国人和美国人,是那些惟残暴武力是视,恃强凌弱的法国、德国和俄国人,那些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文明却以文明自居的欧洲人!

英国驻华外交官威妥玛研究汉学的结果,竟然得出“中国人智力贫乏”的结论。辜鸿铭讥斥他不仅缺乏教养,而且自身恰是个智力极端贫乏者,因为不懂得中国的文化典籍有精深和浅显的各种层次分别,他能够看懂的恐怕也仅属其中浅显的一类。最后,辜鸿铭还不忘幽上一默:“当威妥玛先生发狂地指责中国人智力贫乏的时候,他所看到的一定是那些专门写给孩子们的少儿读物。”

辜鸿铭操守廉洁。在上海黄浦浚治局任上,局中洋员贪污巨金,辜鸿铭怒不可遏,拒绝来自国内外的压力和说情风,要予惩办。洋员大惧,乃于暮夜袖金十五万求缓,又为其峻拒,表示了超然骨气。

1927年一个秋风萧瑟的雨天,辜鸿铭带着惆怅和遗憾,孤零零从日本回到中国。日本人推荐他做张作霖大帅顾问,当时张作霖在北京组织“安国军政府”,自任大元帅。张作霖对辜一身油光闪亮的清朝服饰和一条灰白的小辫子感到很有趣,匪气十足地劈头就问:“你能做什么事?”这使辜马上联想起42年前刚入张之洞幕府之时张之洞留给他的印象。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相随张之洞20余年,虽然不敢说“以国士相待”,但“始终礼遇不少衰”。面对张作霖的劈头一问,辜拂袖而去。

胡适这样写辜鸿铭:现在的人看见辜鸿铭拖着辫子,谈着“尊王大义”,一定以为他是向来顽固的。却不知辜鸿铭当初是最先剪辫子的人;当他壮年时,衙门里拜万寿,他坐着不动。后来人家谈革命了,他才把辫子留起来。辛亥革命时,他的辫子还没有养全,拖带着假发接的辫子,坐着马车乱跑,很出风头。这种心理很可研究。当初他是“立异以为高”,如今竟是“久假而不归”了。

幼时看赵雅芝出演的《京华烟云》,很是为那个姚木兰倾倒,她怀真情、持深情、涌激情、凝柔情、抒豪情、聚慈情、捧哲情,胸怀儒释道交融的精神风范,堪称中国女子的完美典范。

后来我知道创作这个完美形象的人叫林语堂,是他在旅居巴黎时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间用英文写就的。

幽默

第一个将英语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应该是国学大师王国维,但是,第一个将“humour”翻译成“幽默”的却是林语堂。

英文“Humor”曾有多种译法,王国维将它音译为“欧穆亚”,李青崖意译为“语妙”,陈望道译为“油滑”,易培基译为“优骂”,唐桐侯译为“谐稽”,林语堂译为“幽默”。林语堂解释道:“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结果,最终是林语堂的译法普及开来,林后来也被称作“幽默大师”。

言论

林语堂好刻薄,他曾经说:“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混法,能混过这上下五千年,总是了不起的,说明我们的生命力很顽强。”

林语堂在给钱玄同的信中写道:今日谈国事所最令人作呕者,即无人肯承认今日中国人是根本败类的民族,无人肯承认吾民族精神有根本改造之必要。

他在《吾国吾民》中写道: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人类之足引以自傲者总是极为稀少,而这个世界上所能予人生以满足者亦属罕有。

林语堂说:人类能梦想,这是非常重要的,而同样重要的是有时能嘲笑一下自己的梦想。

林语堂在《一夕话》中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林语堂曾自我介绍:“我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1933年12月8日,林语堂在上海某大学演讲《关于读书之意见》,他说:“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

《人世间》停刊,林语堂又创办杂志《西北风》。他说,用西北风并无什么深意,浅一些说,我们认为西北风的尖锐,能使人兴奋;不若东南风,使人感到软绵绵的。

林语堂在一次演讲中谈到读书,说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读一部小说概论,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

林语堂自称,成功秘诀是写的东西必须是心得之言,有见地,有力量。

林语堂自诩为“一捆矛盾”。但在这番“矛盾”的自白中,却没有包括他的最矛盾的两句话:“文章可幽默,做事须认真。”

林语堂说:“欲探测一个人中国人的脾气,其最容易的方法,莫过于问他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假如他喜欢黛玉,那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如他赞成宝钗,那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的喜欢晴雯,那他也许是未来的大作家;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林语堂说:许多女人喜欢模仿男人的行动举止,这正是女人受到束缚的象征。只有当她以生为女性为荣时,才真正伟大。

下面一句说的够狠:

林语堂说:文人不敢骂武人,所以自相骂以出气,这与向来妓女骂妓女,因为不敢骂嫖客一样道理。

爱国

“七七”事变后,林语堂在大洋彼岸向全世界呐喊:“为了中华子孙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该和日军拼一拼啦!”

林语堂曾说,《京华烟云》是为“纪念全国在前线牺牲的勇男儿”。

抗战期间,林语堂仅曾于1940年和1944年两度回国,但他不忘撰文为国家宣传,指出日本的困境,并指责美国两面手法,不愿援助中国,反而卖废铁、汽油等物资给日本,间接协助危害中国。林语堂在《读者文摘》上发表文章,强调国际面对的威胁不在炸弹,而在概念,他强调,文明一定会战胜愚昧,侵略者一定会失败。

1940年 5 月,林语堂偕夫人与女儿由美返国,在重庆北碚购置了一幢四室一厅的五间居室作为住家。后来当他重新出国时,毅然将其住房捐献给正处在困难 中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并留下一封充满爱国热情的信给中国作 家们,说:“贵协会自抗战以来,破除畛域,团结抗敌,尽我文艺界责任,至为钦佩。鄙人虽未得追随诸君之后,共纾国难,而文字宣传,不分中外,殊途而同归。??弟与诸君相见之日即驱敌人海之时也。”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林语堂的恋乡爱国之情也与日俱增,愈来愈浓烈。他在美国居住 30 年,却始终没有加入美国国籍。他说:“许多人劝我们入美国籍,我说这儿不是落根的地方;因此,我们宁愿年年月月付房租,不肯去买下一幢房子。”身居异国的高楼大厦,他却愈来愈思念纯朴幽美的闽南故乡,说:“少居漳州和坂仔之乡,高山峻岭,令人梦寐不忘。”

林语堂结束第一次短暂访问台湾返美后,对美国政界兴起“两个中国”的说法相当不以为然,多次激烈批判,指美国观念错误,不了解中国人。他说,美国人想搞两个中国,不但“不了解蒋介石”,“也不了解毛泽东”。

嗜好

烟在林语堂的一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就是他发明的。他把太太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也可以算是天下“瘾君子”中之佼佼者了。

林语堂一生嗜烟,他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留下妙语若干。他说:“从一个吸烟者戒烟的短期中的经验的若有所失的感觉,最足以显示吸烟的艺术的实际的价值。每个吸烟者一生之中,免不了欠少思量的时候忽有想和尼古丁女士脱离关系的尝试。”“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的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他认为戒烟是懦夫的行为:“在我这次做懦夫的三个星期中,我竟会故意拒绝一件我所明知具有巨大的提升灵魂力量的东西。其经过实在是极为可耻的。现在我已恢复了理智,每当回想这件事时,我正不解当时这种道德的不负责任行为何以竟会维持到这般久。我在这痛苦的三个星期中,内心日夜交战着。”“当时我的动机其实很可笑,我不解以宇宙中的人类而言,为什么不能吸烟?对这句问话,我现在实在找不出答语。”

七十岁在香港始与林语堂有深交的国学大师钱穆曾撰文提到林语堂的一段小故事。他记忆中抗战时在成都初次与林语堂见面,林语堂就是两指夹着烟卷,一面抽烟,一面谈话,烟卷积灰渐长,林语堂谈话不停,手边附近又没有烟灰缸。钱穆一面看着,一面担心若烟灰掉落,将有损主人地上美丽的地毯。林语堂似乎漫不在意,且直到烟灰已长及全烟卷十分之七的程度,“却依然像一全烟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语堂的两指间”。后来他与林语堂相交久了才了解,”我行我素”只是林语堂的外相,“但语堂另有他内心之拘谨不放松处”,“语堂之幽默,在我认为,尚不专在其仅抽烟卷之一面,乃更有其烟灰不落之一面” 。

性情

1927年,林语堂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了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9月,林语堂离开了武汉。这6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林语堂自认为是“吃植物的”,“决不做政治家”成了他终身的宗旨。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林语堂的做人准则是:“人在世上只能求做个合情理、和气、平易近人的人,而不能希望做个美德的典型。”所以,他可以原谅别人的缺点,自己也不求完善。林语堂在几乎不会提防任何人,正如他的女儿所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上海时,林语堂雇了一个小瘪三在家里当差,他雇佣那个小瘪三的理由是,那家伙聪明。此人确很聪明,他会修理电铃,会接保险丝,悬挂镜框,还会补抽水马桶的浮球。更让林语堂开心的是,那家伙会修理打字机。林语堂的幼稚病又犯了。他爱屋及乌地把小瘪三用英语、国语、上海话、厦门话骂人的本领看成语言天赋,并愿意替他出学费,让他去念英语夜校。幸好,那家伙不成器,没有去念。后来,林语堂家里又雇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佣。这小瘪三与这个女佣好上了,两个人串通好偷林家的银器到外面去卖。林语堂从没有怀疑他们,还是等这两个家伙在外面因偷东西被捕入狱,自己招供之后,林语堂才明白过来。

又有一次,林语堂夫妇带着孩子们到无锡去玩,本来说好第二天才回来,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他们改变了初衷,当天晚上回家了。到家之后却发现,厨子和洗衣服的女佣人睡在他们的床上。这可把廖翠凤气坏了!她立即把他们赶下楼去,并让孩子们的保姆换了床单。第二天,廖翠凤执意要赶这两个人走。林语堂又发慈悲了。他替厨师求情,理由是“他烧的八宝鸭实在好吃”,而那个洗衣妇却没有脸面再留下来了。厨子却因祸得福,把他在乡下的妻子接到上海来,顶了洗衣妇的职务。这又是林语堂的主意。

林语堂曾为自己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他在台湾阳明山,自己设计房子,用几根西方螺旋圆柱,顶着一弯回廊,绕着的却是一个东方式的天井。 林语堂把在台北阳明山家中的书房,命名为“有不为斋”。他受儒家“有为”的思想影响,也欣赏道家的“无为”;生活态度是以 “有为”为中心,但也往往有“不为”的事。

趣闻

1925年底,受南方革命浪潮的影响,北京发起了盛况空前的“首都革命”,“驱逐段祺瑞”的口号响彻了古城内外。林语堂不安分的热血又开始沸腾了。他放下手头的笔,和普通群众一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和当局雇来的流氓展开了肉搏战。林语堂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地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枪弹”。 这一次搏斗,林语堂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休息,林语堂坚决不肯。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廖翠凤很是心疼,她警告林语堂,以后不准再上街。可她刚怀上了第二胎,行动不便,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摸摸地带了一袋子石头出门了。以后,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的经历,林语堂就会眉飞色舞地讲起当年他如何地用掷垒球的技术大显身手,言词之间,满是骄傲和自豪。

“五卅”惨案后,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未经审问就直接被杀害了,林语堂也上了军方的黑名单。廖翠凤生完二女儿回来,居然发现她不怕死的丈夫还在案桌上写要命的文章。“这下子好了!”翠凤叫道。接着,她又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自制的绳梯。林语堂还在奋笔疾书,头都没抬地说,那是必要时用来跳墙逃走的。廖翠凤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个(孩子),一手拖一个(孩子),怎么跳墙!”

林语堂担任了《论语》的主编,他制订了《论语社同人戒条》:

一、不**。

二、不评论我们看不起的人……但我们所爱护的,要尽量批评(如我们的祖国,现代武人,有希望的作家,及非绝对无望的革命家)。

三、不破口大骂(要谑而不虐,尊国贼为父固不可,名之为王八蛋也不必)。

四、不拿别人的钱,不说他人的话(不为任何方作有津贴的宣传,但可做义务的宣传,甚至反宣传)。

五、不附庸风雅,更不附庸权贵(决不捧旧戏明星,电影明星,交际明星,文艺明星,政治明星,及其他任何明星)。

六、不互相标榜,反对肉麻主义(避免一切如“学者”、“诗人”、“我的朋友胡适之”等口调)。

七、不做痰迷调;不登香艳词。

八、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

九、不戒癖好(如吸烟、啜茗、赏梅、读书等),并不劝人戒烟。

十、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

当《论语》创刊号即将付梓,忙得焦头烂额的林语堂才突然发现忘了请人题刊头。对一本杂志而言,刊头是门面,是第一眼印象,万万马虎不得。上海略有影响力的杂志都是备重金,请有名的书画家题字,以便扩大影响力。章克标急得团团转,就要拿去工厂印刷了,一时半会找谁来题字?章提议用老宋体充数。林语堂吸了一口烟,他拿出宣纸,闭眼凝神一刻,提笔写了“论语”二字。“郑孝胥的字?”章克标又惊又喜,“玉堂,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原来,林语堂平时好练毛笔,常在家里模仿名满上海的郑体字,已经有七八分神似,现在是好刀用在了刃上,解了燃眉之急。《论语》刊行后,还真有不少人张冠李戴,以为《论语》刊头是郑孝胥的题字。《论语》内部人也来打听,问林语堂是怎么请动郑孝胥的。林语堂摆摆手,笑而不答,一袭长衫绝尘而去。

林汉达编《标准英语读本》,由世界书局出版,林语堂的《开明英语读本》马上黯然失色。林语堂便不依不饶,声称林汉达抄袭自己,一场官司打下来,法庭认为抄袭之说不成立。但是南京教育部的蒋梦麟发话,说《标准》确有抄袭之嫌,禁止发行,于是法庭只判开明书店赔偿30块大洋。开明书店取得了事实上的胜利,世界书局从此不再染指教材。林汉达不服,亲自跑到南京去申诉,结果被教育部次长一阵数落:“人家是博士,你不过是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林汉达气得跑到美国去深造,誓雪此辱,但是等他博士学成回国后,林语堂却移居美国了,人家的大作《吾国与吾民》还在美国的畅销书榜上停留了50多周。

林语堂不但文章好,而且言谈风趣。有一次,纽约某林氏宗亲会邀请他演讲,希望借此宣扬林氏祖先的光荣事迹。这种演讲吃力不讨好,因为不说些夸赞祖先的话,同宗会失望,若是太过吹嘘,又有失学人风范。当时,他不慌不忙地上台说:“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有商朝的比干远相,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飞机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说人才辈出。”

郭沫若指责林语堂:“叫青年读古书,而他自己连《易经》也读不懂。非但中文不好,连他的英文也不见得好。”林反驳说:“我的英语好不好,得让英国人或美国人,总之是懂英语的人去批评。你郭沫若没有资格批评我的英语。至于《易经》,郭沫若也是读的,我林语堂也是读的。我林语堂读了不敢说懂,郭沫若读了却偏说懂,我与他的区别就在这里。”

林语堂以他对中国文化的研究蜚声海外。他的《吾国吾民》译成西班牙文后,他在南美的知名度也提得很高。当进,巴西有一位贵妇人,内心钦慕林语堂,恰好有人赠给名马一匹,于是给这匹马取名为林语堂。后来,这匹马参加马赛,巴西各报,都以大幅标题登出 “林语堂参加竞赛”。比赛结束,这匹马没有得名次,当日晚报的标题就成了“林语堂名落孙山”,而夺标的马倒没有消息。消息传到美国,有人将此事告诉林语堂,林语堂微微一笑,说:“并不幽默。”

林语堂对什么都感兴趣。1936年,林语堂举家从上海搬到美国后,没有佣人,家务样样都得自己做。林语堂对擦皮鞋很起劲,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孩子们。林在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他的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得意得不得了。林语堂对什么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往往滔滔不绝地讲给自己的孩子听。比如他告诉孩子们,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浴缸,便不会留下圈子,他也起劲地这么做。

1938 年林语堂全家离美旅欧,羁留巴黎时,适逢慕尼黑事件发生,欧洲 形势十分紧张。当他听完希特勒的广播讲话后,愤怒地喊道:“世界是没有 上帝的,假使是有,应当使希特勒在演说中间停止心脏的跳跃,以挽救世界的和平。”由于局势的影响,林语堂有 5 天时间停止写作。当事件平息后, 林语堂又幽默起来了,他说,他要写一张个人损失的清单,损失 5 天的工作 时间,按每天 100 元计算,共计 500 元。他要希特勒赔偿这笔经济损失。

林语堂游西湖,看见博览会塔,心中大为不满,以为好似美人脸上的一点烂疮。他说:“我由是立志,何时率领军队打入杭州,必先对准其放炮,先把这西子脸上的烂疮,击个粉碎,后人必定有诗为证云:西湖千树影苍苍,独有丑碑陋难当;林子将军气不过,扶来大炮击烂疮。”

面对法西斯的战争威胁,林语堂竟异想天开地想以幽默来防止战争。他说:“派遣五六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幽默家,去参加一个国际会议,给 予他们全权代表的权力,那么世界便有救了。”

林语堂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的时候,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一躺。

有朋友问:林语堂,你是谁?林语堂回答: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

林语堂在杭州玉泉买一铜雀瓦,付款后对摊主说这是假的。摊主严词诘问:“你为什么要买假古董?”林回答:“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

林语堂很崇拜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李香君以弱女子之身,怒斥魏忠贤的干儿子们,语堂称她为奇女子。他托友人重金求得一幅李香君的画像,终日带在身边,并提了一首“歪诗”,是一首六言的打油诗:“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义气照耀千古,羞杀须眉男子。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叫我知所观止。如今这个天下,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当今这个天下,都是贩子骗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至出甚乱子。”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己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的方法,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喜欢吃烤牛肉,而且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为了这事,他妻子时常笑他。有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思想斗争的最后结果,他还是起来了,独自在厨房里吃了一些他爱吃的东西,被妻子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所以他最讨厌一件事,就是人家在八点或八点以后请它吃饭,如果有人在这时请他吃饭,他必定先和家人吃过饭才去。

林语堂从小热衷于发明创造,梦想当发明家。他学了虹吸管原理,就花几个月时间琢磨在自家菜园里搞自流灌溉;13岁时到厦门读书,第一次乘轮船,就盯上轮船的蒸汽机,立定不动,凝神察看,从此对机械着迷;中学时酷爱数学、物理和地理,弄得中文竟不及格;到上海的圣约翰大学注册文科而未入理科,完全是一种偶然。

林语堂在50岁以后,开始专注于发明。他用了三年时间,花费了全部的外汇储备10万美元,于1947年终于发明了只要打3个键即可成字,一分钟能打50个汉字的中文打字机。先生为这发明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因素,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先生曾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历时5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除了打字机、词典,先生发明的“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都令人惊服先生创意无穷。先生还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堪称相当前卫。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的代表作,展现了近现代中国的风云变幻,被称为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这部作品原是用英文写成的,英文原名为“The moment in Peking”。在翻译成中文时,先后出现了几种译法。有人译为“北京一刹那”,也有人译为“北京一瞬间”,还有人译为“瞬息京华”。虽然和原著词义相合,但并未译出原著的神韵。林语堂对这几个译名都不满意,在作品即将付梓之时,他自己译为“京华烟云”。“moment”译为“烟云”,真是神来之笔,其中既巧妙地交代了时间,又饱含着历史的沧桑,四个字浑然一体,端庄凝重。

林语堂将自己的传记取名为《狂吠的专家》,不料被上海密勒氏评论报社的英文版《中国名人录》作为林的身份编了进去。潘光旦说:“这编辑有改正的责任,否则嬉笑怒骂尽成文章,名人录变做滑稽列传了。”

林语堂在美国从事写作,有时发生难题,常常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找,但不便用自己名字,其女儿替他取了一个名“林语珠女士”。

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其稿费充作葬仪。

林语堂在美国讲学,有两个哲学学会不谋而合,都指定他讲的题目是“孔夫子与林语堂”。

林语堂在寻源书院、圣约翰大学读书时,均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他的理由是:不论做什么事,一生都不愿居第一。

林语堂应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约,将旧小说《四杰传》中的故事“唐伯虎点秋香”作为题材,改编成电影剧本。为契合西方习惯,把“唐伯虎”更名为“唐伯纳”,并把它作为剧名。

林语堂将《浮生六记》译为英文,内称沈三白曾向洋人借高利贷。此“洋人”,原作中为“西人”,指山西人。

林语堂曾遭受了“性骚扰”事件。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语堂住在郊外。他的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有点色情狂的倾向。她每时每刻都在抽烟,就着咸肉喝啤酒,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林语堂,事无巨细地讲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还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那位寡妇还给林语堂看她作的诗,存心引诱林语堂。一次,林语堂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林语堂进去扶她。林语堂吓着了,赶紧叫翠凤代劳,寡妇就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起来了。

林语堂受赛珍珠的邀请去美国,途中,“胡佛总统号”在夏威夷停泊了一天。林语堂打算带着妻子女儿好好游览一番。哪里料到还没下船,就看见岸上打着大块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林语堂”,旁边站着二十来个人,面色着急地翘首以盼。林语堂一露面,欢迎者涌过来,按当地的习俗,给林家献鲜花编成的花环。林语堂和廖翠凤脖子上各被套了七八个,三个女儿也接受了十来个。记者的镁光灯闪成一片,晃得林语堂睁不开眼。来不及细想,他们就被簇拥着拉去吃午饭。接下来,是坐透明底的船参观海底世界。各色的热带鱼在浅红色的珊瑚丛中穿梭,色彩缤纷,煞是漂亮。晚上,是夏威夷传统的大餐和看土人表演传统的草裙舞。林语堂玩得很尽兴。临别前,他和类似头目的那位先生握手,感激对方的款待,然后有些羞赧地问:“你们是做什么的?” 那位先生一脸错愕,敢情双方游玩了一天,还没有自我介绍。“我们都是南洋的华侨,仰慕林先生的文名,所以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欢迎仪式。” 林语堂赶紧说,“谢谢!谢谢!” “打扰!打扰!”那位先生急忙回礼。略一停顿,双方旋即哈哈大笑。他们回到船上,发现有人送过来一只螃蟹,足有一尺宽。由于廖翠凤和女儿吃不惯生鱼,饿了一天肚子,嚷着让林语堂把螃蟹剥开。林语堂用小钳子斯斯文文地折腾了好一会儿,横竖打不开。最后,他干脆把螃蟹放在衣柜口,用力把衣柜门撞上,螃蟹碎了,门钮也坏了。一家人就着冷螃蟹,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

孟孔武写《幽默诗人》,其中杜撰了林语堂死后与孔子对话。孔子说:“我为《论语》主编,你也不过曾为《论语》主编;我周游列国,你也周游列国;何以我一贫如洗,而足下能豪富至此?其术可闻欤。”林莞尔而笑:“此无他,我不过出卖了一些《吾国与吾民》。”

林语堂会为盛名所累。1953年3月,台湾传媒一度大幅报导林语堂将为搜集写作题材访台,甚至在预告日当天,接机团浩浩荡荡一行人在机场等待大师,最后却是乌龙一场,隔天即有亲国民政府的报纸撰文称这是“幽默的预告”,甚至指幽默大师来也只是贩卖“幽默噱头”,因此“不来也罢”。

林语堂晚年居于法国。法国的公园或街上,常有男女热情拥吻。林见了,便笑嘻嘻地用法语大声叫喊:“1、2、3、4、5、6……”数他们亲嘴的时间能维持多久。

演讲

1936年,美国纽约举办第一届全美书展。书展是由《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主办的。主办者还安排了一次作家演讲的项目,林语堂也在邀请之列。当时,他的《吾国吾民》在美国出版,高居畅销书榜首,他的名字也正风靡美国读书界。美国的读者,正欲一睹他的风采,所以,他的演讲受到读者的欢迎。轮到林语堂演讲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以风趣幽默、机智俏皮的口吻,纵谈了他的东方人的人生观和他的写作经验。那天,林语堂一反他在欧美大众场合穿西装的习惯,打扮得像在国内一样,穿一身蓝缎长袍,风度潇洒,慧气四溢。热心的听众,被他那娴熟的英语,雄辩的口才,以及俏皮精湛的演讲折服,不断报以热烈的掌声。正当大家听得入神的当儿,他却卖了一个关子,收住语气说:“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说罢,拾起他的烟斗,挥了挥长袖,走下讲台,飘然而去! 在座的人面面相觑,半天没回过神来。过了好几分钟,身着华服的太太小姐们才匆匆忙忙拿着纸片跑出来,“我的问题还没问呢,林博士怎么就走了!”“我也是啊!”一片跺脚懊恼之声,林语堂听说后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1939年,林语堂在美国纽约的世界笔会上发表一篇《希特勒与魏忠贤》的演讲。他说,当今德国有人把希特勒比为耶稣,由此他想起中国明朝有一位读书人倡议一说,称颂魏忠贤与孔夫子应当有相样的地位。那时惟有这样歌功颂德,才能保住差事,而反对魏忠贤的官吏全给残杀了。魏忠贤当权时与今日德国如出一辙,声势显赫,但到头来免不了自杀身亡。林语堂说:“自杀乃是独裁者的唯一出路。”

林语堂说:美国总统林肯最有名的葛底斯堡演讲,就是事先作了充分准备,而演讲结束后,又让人看不出有准备的功夫,他认为这是成功的演讲,因此,林语堂最反对临时请人演讲,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临时请人讲话,令人措手不及,那是多么窘相的事呀!

有一次,他到一所大学去参观。参观后,校长请他到大餐厅和学生们共餐。校长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临时请他和学生讲几句话。林语堂很为难,无奈之下,就讲了一个笑话。

林语堂说,罗马时代,皇帝残害人民,时常把人投到斗兽场中,给猛兽吃掉。这实在是一件惨不忍睹的事!可是,有一次皇帝又把一个人丢进斗兽场里,让狮子去吃。这个人胆子很大,看到狮子却不十分害怕,并且走到狮子身旁,在狮子身边讲了几句话,那狮子掉头就走,也不吃他了。

皇帝觉得很奇怪,狮子为什么不吃他呢?于是又让人放一只老虎进去。那人还是毫无惧色,又走到老虎身旁,也和他耳语一番。说也奇怪,老虎也悄悄地走了,同样没有吃他。皇帝诧异极了!怎么回事?便把那人叫出来,盘问道:“你究竟向狮子和老虎说了些什么,竟使它们不吃你呢?”

那人答道:“陛下,很简单,我只提醒它们,吃我很容易,可吃了以后,你们得演讲一番!”说罢就坐下了。哗,顿时全场雷动,得一个满堂彩!校长却弄得啼笑皆非。

林语堂生平演讲无数次,每次均在伴着喝采声和鼓掌声中,走上讲台,可是有一次演讲,却被人“轰”下台去,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但这并不代表他的演讲失败。世界笔会第三十六届年会,在法国举行,当轮到林语堂发言时,他向主席要求讲十分钟,但主席却拒绝了,说别人发言都是五分钟,不可破例。林语堂则说五分钟我不讲,这可急坏了同去的马星野,于是马去找大会主席,商量并请求,主席终于答应可讲十分钟。马又去找大会秘书长,秘书长答应说:“先安排十分钟,如果林语堂讲满十分钟,尚未结束发言,则仍可讲下去。”

林语堂接受了这个安排,便登上讲台,全场鸦雀无声,他讲得也很投入,不知不觉,已讲满十分钟,主席说时间已到,请林语堂结束发言,那时与会者,正听得入神,对主席的粗暴极为不满,于是一致的热烈鼓掌,希望林语堂继续讲下去,这时主席显得很尴尬,只得默认答应。可是林语堂却发怒了,愤而不讲,迳自走下台去,因而永远留下“半截”精彩演讲的一幕。

在美国成名后,时常有大学请他去演说一番。林语堂基本不拒绝,美国的演讲费高,兴趣和赚钱两不误,何乐而不为呢?他写演讲稿是快手,礼拜一晚上的演讲,他总是磨蹭到中午,才慢吞吞地点燃烟斗,仰坐在桌前深思默想,一袋烟吸完,腹稿也打完了。穿着打扮似乎更费时间,妻子廖翠凤要他以最好的形象示人,他却像不愿上学堂的小学生,跟父母拧上半天,最终还得照办。有一回,哥伦比亚大学请他去讲中国文化。他从衣食住行谈起,一直讲到文学、哲学,大赞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美妙绝伦。在座的是年轻气盛的美国青年,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说中国的好,一个女学生实在忍不住,手举得老高,语带挑衅地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话音刚落,林语堂微笑着徐徐道来:“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比中国的好。” 举座喝彩。大家都扭过脖子去看发言的人,女学生怎么也没想到林语堂会来上这么一句,窘迫得脸色绯红,羞答答地坐下来。

林语堂携翠凤1962年造访南美洲,所到之处,欢迎者如云。在巴西的一次集会上,来听的人太多,挤满了临街的大道,政府不得不出动警察来维持治安。演讲者是人越多越兴奋,越容易出妙语,林语堂也不例外,他留下了最广为传诵的一段:“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林语堂喜欢演讲,可太多了也腻味。尤其是到台湾定居后,几乎每个星期都得例行公事讲上几次。国人演讲长得像王妈妈的裹脚布,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语堂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

教学

林语堂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英文课的时候,开学第一天,上课钟打了好一会儿他还没有来,学生引颈翘首,望眼欲穿。林先生终于来了,而且夹了一个皮包。皮包里的东西装得鼓鼓的,快把皮包撑破了。学生们满以为林先生带了一包有关讲课的资料,兴许他是为找资料而弄得迟到了。谁知道,他登上讲台后,不慌不忙地打开皮包,只见里面竟是满满一包带壳的花生。

他将花生分送给学生享用,课堂变成了茶馆。但学生们并不敢真的吃,只是望着他,不知他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林先生开始讲课,操一口简洁流畅的英语。开宗明义,大讲其吃花生之道。他说:“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说到这里,他将话锋一转,说道:“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语堂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教室里响起了剥花生壳的声音。林语堂宣布下课,夹起皮包飘然而去。此后,每逢林语堂讲课时,总是座无虚席。

林语堂痛恨上课点名,但他的学生却从不缺课,不像其他课,老师点名后,居然还有人乘机溜课。他上课时,教室里总是挤得满满的,座无虚席,甚至连别班别校的学生,也往往会赶来旁听。一则因为他的名气响,他编了《开明英文读本》和《开明英文文法》等,俨然是一位英语教学的权威专家。再则他的课讲得确实有水平,德国莱比锡大学毕业的语言学博士算是货真价实的。学生来不来,悉听尊便;上课讲什么,怎样讲,则悉听林语堂之便了。他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用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是从报章杂志上选来的,谓之《新闻文选》,生动有趣,实用易懂。他也不逐句讲解,而是挑几个似同而异的单词比较。比如他举中文的“笑”为例,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以作比较。学生触类旁通,受益无穷,大感兴趣。他的脑子里似乎也没有多少师道尊严,不像有的先生摆出一副俨然神圣的架势,装腔拿调,他则笑颜常开,笑语连篇。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从不正襟危坐,他说太累,他受不了。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讲着。在讲台上踱来踱去,有时就靠在讲台前讲。讲着讲着,一屁股就坐到了讲台上;有时也坐在椅子上讲,讲得兴浓,得意忘形,情不自禁,居然会像家居那样,将两只穿着皮鞋的脚中跷到讲台上。学生们先是大愣,后来也就习惯了。

林语堂还有一项绝招,就是以“相面打分”,他所教的英文课程,从来不举行考试,每当学期结束前,要评定学生成绩,他便坐在讲台上,拿出学生名册,一一唱名,被点到的学生,依次站起,他如相面先生一般,略向站起的学生,看了一看,便定下分数,他对着没有十分把握的学生,就请对方到讲台前,略为谈上几句,然后定分。

有人问他,怎么能凭外表来打分数呢?他说:“假如使我只在大学讲台演讲,一班五十几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小部分连面都不认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十个考题给他们,而凭这十个考题,就定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也不做!”所以他反其道而行之,凭着他有超强的记忆力,让全班的学生,在几节课下来,自己便能直呼其名,然后他在课堂上,随时点指学生回答问题,因此,还未到学期结束之时,每位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程度,他心里早已有数,这就是他敢于“相面打分”的秘诀。

据当时上过林语堂课的学生们回忆说:“林教授(相面)打下的分数,其公正程度,远超过一般以笔试命题计分的方法,所以在同学们心中,无不佩服。”

恩怨

林语堂一生和两个好友反目,这两个人,一个是鲁迅,另一个是美国作家赛珍珠。

林语堂和鲁迅因《语丝》而结识,并在在以笔战斗的峥嵘岁月中结下了深厚的情意。五卅惨案后,由于北京形势太坏,林语堂写的文章也没有报纸敢发,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家门口溜达一圈,美其名曰“保护”,其实就是监视。于是林语堂接受了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的邀请,到厦大任教。随后,林语堂将鲁迅也邀请到厦大。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林语堂创办的国学院兴起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遭到理科部主任刘树杞的忌恨。他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几次逼鲁迅搬家。最后一次,居然让鲁迅搬到了厦大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得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翘起来了。但是为了林语堂,鲁迅留了下来。他说:“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即被攻击。所以有些彷徨。”

这样有着十年情谊的两个人,却最后分道扬镳。

1927年林语堂辞去外*交*部*的官职来到,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开始倡导“幽默”。而鲁迅看不起“幽默”,他依然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因为想法的不同,他们渐行渐远。

除夫人廖翠凤外,与林语堂交往时间最长、关系最为密切的女性,莫过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美国女作家赛珍珠了。二人的交往,有恩,有怨,有佳话,也有遗恨。

赛珍珠是在中国布道的美国牧师的女儿。她生于中国,后回到美国学习,但是从美国弗吉尼亚州——梅康女子学院毕业后,仍回到中国,在南京大学担任英语老师。赛珍珠致力于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想写一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并涉及各方面的书。她知道自己对中国的了解还不透彻,理解还不深刻,想找一个合适的中国人来写。在与林语堂结识后,赛珍珠便选定林语堂成为这本书的撰稿人。

当时美国德出版商约翰•黛公司的老板R•沃尔什对赛珍珠十分心仪,为了追求赛珍珠,她从美国一直追到中国,当他听到赛珍珠说起这个消息,也鼓励林语堂写这本书。

1934年,林语堂用英文写出了《吾国与吾民》。赛珍珠读完书稿,拍案叫绝,惊呼这是“伟大著作”!此时赛珍珠与R•沃尔什已经结婚,《吾国与吾民》由赛珍珠丈夫R•沃尔什的约翰•黛公司出版了。

《吾国与吾民》一问世,就在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名列第一,当年9月至12月连印了七版。林语堂在美国读者中有了声望,赛珍珠夫妇认准了林语堂的学识和文笔合乎西方读者的口味,可以成为约翰•黛公司的摇钱树。因此,他们决定邀请林语堂到美国去专事写作。W

林语堂接受赛珍珠的邀请,卖掉了房屋和家具,带着妻子廖翠凤和三个孩子,带了二十箱中国古籍,来到美国。

林语堂到了美国,就住在赛珍珠夫妇的宾夕法尼亚州乡间别墅。两个家庭中西合璧,像是一个大家庭,经常在一起聚餐。林语堂的夫人廖翠凤与赛珍珠经常用汉语聊天,廖翠凤给她讲中国故事,为她朗诵《水浒传》,赛珍珠一边听,一边用笔译成英文。两家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关系十分亲密。

林语堂的二女儿亚娜(林太乙)上学时,美国同学常向她提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为什么不裹小脚?”“你身后怎么不拖一条辫子?”“你吸鸦片吗?”“你吃鸽子白窠(指燕窝)吗?”“你不戴碗形的帽子(指瓜皮帽)吗?”等等。亚娜回家说给父母听,林语堂感到西方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偏见,他决定写一本书,以东方文明的悠闲哲学来批评美国高度工业机械化所造成人的异化,为西方文化人生价值取向的弊端寻找疗救的药方。

林语堂向赛珍珠谈了撰写新著的打算,赛珍珠夫妇建议他在《吾国与吾民》的基础上,将其第九章《生活的艺术》扩展而成一本书。林语堂欣然采纳,用了半年的时间,两易其稿,写成了《生活的艺术》。

1937年,《生活的艺术》由赛珍珠夫妇的约翰•黛公司出版。这次引起的轰动比《吾国与吾民》更大,每月读书会作为12月份的特别推荐书,比《吾国与吾民》更加畅销,不断重印,多达40版以上;英、法、德、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的18个版本也同样畅销。《生活的艺术》成为欧美各阶层男女老少的“枕边书”。

1938年,赛珍珠的反映中国生活的长篇小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激励起林语堂转向长篇小说创作。林语堂经过整整一年的奋斗,于1939年8月8日终于写出了70万字的长篇小说《京华烟云》,1939年仍由赛珍珠夫妇的约翰•黛公司出版。《京华烟云》一出版就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仅抗战期间《京华烟云》在美国就销了25万部。林语堂接着仍写长篇小说,1941年的《风声鹤唳》,1953年的《朱门》,都是由约翰•黛公司出版的。

林语堂在美国住了30年,用英文写了近30部书,由约翰•黛公司出版的还有《啼笑皆非》(1943年版)、传记文学《苏东坡传》(1947年版)、《美国的智慧》(1950年版)、《寡妇妾歌妓》(1951年版)等。

林语堂和赛珍珠是不同国籍、不同性别的一对很好的文友,然而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毕竟不同,他们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了。

林语堂从小梦想当发明家。30年代初期在上海时,林语堂经常翻阅英文版的《机械手册》,有时间就画打字机的结构草图,想发明一种最精巧、最完美的新式中文打字机。到了美国,仍不改初衷,四十多岁了,他还想上麻省工学院,深造理工。到抗战胜利后,他开始研制起中文打字机,并在1947年研制出一部每分钟能打50多个汉字、与英文打字机一样大小的打字机,这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中文打字机。他申请了专利,到处推广,但造价太高,不能投入批量生产。因此他投入的10万美元的成本就无法收回,连家庭的日常生活也无法维持。不得已,林语堂硬着头皮向赛珍珠告贷。他完全没有想到,将他引入美国、与他有十几年合作、有深厚交情的赛珍珠与往日判若两人,断然拒绝。

林语堂非常恼火,立即向赛珍珠清算版税,索取版权。按美国的出版法,出版商要向著作者支付百分之十的版税,而赛珍珠出版他的著作都是给的百分之五的版税。赛珍珠拒绝林语堂清算版税收回版权的要求,打电话给林语堂的二女儿林太乙说:“你的父亲是不是疯了!”

没有得到版税,林语堂请律师打官司,要与赛珍珠对簿公堂。经朋友调解,约翰•黛公司才将其著作的版权归还给林语堂。

1954年10月,林语堂应邀去新加坡出任南洋大学校长,曾打电报向赛珍珠告知行期,赛珍珠不仅没有前来送行,连电报也没回。对于此,林语堂说了一句话;“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

1955年,林语堂写了《远景》一书,交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从此,林语堂与赛珍珠的关系完全破裂。

婚恋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本名赖柏英,是山里的女子,她的母亲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赖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她叫语堂“五舅”。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赖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林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大笑。因为赖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林语堂便叫她“橄榄”。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赖柏英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但是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赖柏英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

林语堂从未忘记他的初恋,而柏英赤着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语堂永不能割舍的“情结”,赞美赤足之美成了他的偏好。他专门写了篇《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在学校,陈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林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在学校,陈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林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经验丰富的陈天恩早就看出来,语堂不是来看陈氏兄弟的,而是要追求他的长女。他想起别人说过的荒唐布道,好像就是林语堂。陈天恩那时已经为锦端物色了一个名门大户的子弟,就要谈成了。他认为林语堂虽然聪明,但不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家庭出身也不好,他的宝贝女儿可不能托付给这种人。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最后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另一方面,陈天恩把语堂叫过来,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旧时林语堂后来的夫人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事情的原委后大骂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从梦幻中拉到了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80岁的林语堂口述《八十自述》,草草提了几句:“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到晚年,林语堂晚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语堂又问起了陈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他的妻子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陈天恩 “棒打鸳鸯”后为了安抚年轻气傲的林语堂,他安排了语堂和邻居廖悦发家的会面。廖家也是大富之家,虽然比不上陈天恩,可在厦门也有自己的钱庄和房产。廖悦发是个十分传统的旧式家长,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廖家的女儿从小就要干活,烹饪、洗衣裳、缝纫等都是家常的功课。廖悦发说,这是为了将来到丈夫家能好好过日子。他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可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是惟一的出路。

林语堂不能拂了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了廖家。林语堂并没有见到廖翠凤,因为根据规矩,他们不能相见,只能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由于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较好,所以林语堂的大名,廖翠凤早就听说过了。她觉得语堂是年轻俊朗,说起话来神采飞扬,一副“舍我其谁”的豪气。二哥又对她说,语堂是个有大好前途的人,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

林语堂的大姐瑞珠曾经和翠凤同过学,她对父母说,翠凤虽然是在大家庭长大的,可一点娇纵之气都没有,是个朴实端庄的好姑娘;长得也很有福相,高高的鼻梁,圆润的脸庞,人中很长,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林至诚夫妇听了,也很高兴。他们劝语堂,“娶妻求贤”,才能好好过日子。林语堂没了陈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父母的决定他没有意见,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了。

而廖悦发一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不要娘家养着,嫁给谁都没什么关系。订婚前,廖翠凤的母亲跑到她的房间。母亲担心女儿,苦口婆心地说,语堂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可是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穷,这可是“呷饭的人家嫁给呷糜的人家”,你要想好了!最后一句是厦门俗语,意思是说吃饭的人家嫁给吃粥的人家,会受穷的。廖翠凤有自己的想法:自家还算殷实,可父亲对母亲有哪点好了,这和受穷不是一样难熬吗?她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

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之前,他的父亲林至诚很是高兴,因为林语堂娶了个钱庄家的女儿,还要到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留洋。林父常捋着胡子,笑眯眯的,逢人就说:要大顶的花轿,新娘子是胖胖的哟!不知哪个好事之徒把这话传到了廖翠凤的耳朵里,气得她立刻吃了好几片泻药减肥。

结婚当日,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新婚的妻子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林语堂是读书人,有着读书人的多愁善感,有时情绪激动,见残月感怀,见落花伤心。廖翠凤对除林语堂以外的一切艺术家都抱着钱庄女儿的怀疑。邋遢的画家、长发的诗人、街头卖唱的流浪艺人,她一概觉得是精神病的同义语。两人到雅典卫城参观。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林语堂对人类的巧夺天工和大自然的奇妙高唱颂歌,而廖翠凤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语堂哑然失笑。

林语堂对此有感而发:“才华过人的诗人和一个平实精明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之时,往往是显得富有智慧的不是那个诗人丈夫,而是那个平实精明的妻子。”

林语堂讨厌一切形式上的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廖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贴,一个端庄而有教养的太太所需的东西,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她还要求林语堂这样做。她常常盯着林语堂看,林语堂不等她开口,就学她的口吻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孔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廖翠凤不仅不生气,反而得意地说:“我有什么不对?面子是要顾的嘛。”林语堂从这样的对话中发掘了无限的乐趣。

廖翠凤以中国传统女性的温良恭俭容纳了语堂所有的放肆和不安分。林语堂的自由天性也只有在这样的妻子面前才能舒展。他还是像坂仔那个调皮的山乡孩子,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廖翠凤。林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廖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说,堂啊,慢慢找,别着急。翠凤满屋子地找,林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林语堂就随着女儿管廖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地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廖翠凤的管教,林语堂也会说:“我以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廖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林语堂,林语堂就乖乖地做廖翠凤交代的事。

林太乙(林语堂次女)儿时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对话:廖:语堂,你的头发要剪了。林:不!还好哩。我从未见过有人像我这样的整洁。廖:但是太长了。你去照镜子看。林:现在你看?并不长。我是太整洁不像作家了。廖:语堂,你应自己明白头发是太长了。林:但是我刚在两星期前剪过发。我不去,除非自己觉到太长了。我已43岁。廖:43岁是43岁,但你的头发是太长了。林:我要使我的头发像先生的一样长,但不像他一样的用头发油,不需天天去梳它。廖:请你听我的话。你明晚要去演讲。我见你有这样长的头发站在讲台上,我要觉得惭愧的。林:假使让听众见到林语堂的头发这样的整洁,我也要觉到惭愧的。廖:穿上大衣吧。第84街上有一所理发店。很近的。林:我知道。但我不要给他们做生意。

(第二天)廖:你到理发店去吗?林:不,我要预备演讲。廖:不,请你吃过中饭去吧。廖:那末在下午散步的时候去吧。林:请你不要烦,我不是你的儿子。廖:但你也许是的。林:我不是。廖:现在,语堂,不要生气。去吧。林:为了避免淘气,我就去吧。廖:啊,是的,你应当去。不要忘记叫他们洗洗头。那是太脏了。还告诉他们剪去半寸长。林:对的,香!廖:谢谢你。

还有一次,廖翠凤说,她的一个朋友生了“两个双胞胎”。语堂是攻语言学的,立刻发现这句话有语病。他纠正翠凤:“你不应该说‘两个’双胞胎。双胞胎就意思两个。”

“当然,双胞胎就是两个,有什么错?”

“你可以说一对双胞胎。”

“一对不是两个是什么?”

林语堂无话可说。

廖女士最忌讳别人说她胖,最喜欢人家赞美她又尖又挺直的鼻子;所以林语堂每逢太太不开心的时候,就去捏她的鼻子,太太自然就会笑起来了。

廖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林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林语堂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廖翠凤算算账,发现让林语堂洗碗实在不合算,就免了他的任务。林语堂高兴地去捏廖翠凤的鼻子。廖翠凤也笑起来,她向来自信她的鼻子又尖又挺直,最喜欢人家赞美。可看见林语堂那么高兴,廖翠凤又不禁怀疑,语堂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廖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林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翠凤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廖翠凤带着语堂去算命,算命的人说她是吉人天相,命中有贵人,凡事能逢凶化吉。翠凤很高兴,不无得意地对林语堂说:“你这些年来顺顺利利的,也许就是因为我带来的福气呢。”

两人的争执都像相声一样有趣。“你为什么不能好好教书?不要管闲事了!”她厉声说。

“骂人是保持学者自身尊严,不骂人时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他答道,“凡是有独立思想,有诚意私见的人,都免不了要涉及骂人”。

“你在‘邋遢讲’!”她骂道。这句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

(后来)

“堂啊,你还在邋遢讲,来睡觉吧。”

“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你这本书可以赚多少钱?”

“不知道。你要多少?”

“多少都要。”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旧家庭的发妻,另找了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廖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语堂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有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林语堂很不喜欢。他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林语堂和一般懂得体贴太太的丈夫一样,对女人爱穿着打扮的方面,表现得毫不吝啬;他知道太太讲究穿鞋,每次经过鞋店,总是鼓励太太进去选购,自己则带着孩子打发时间。

林语堂曾经说过:“只有苦中作乐的回忆,才是最甜蜜的回忆。”他们即使穷得没有钱去看一场电影,也可以去图书馆借回一叠书,俩人守住一盏灯相对夜读,其乐不改。所以大师亦说,穷并不等于“苦”,他从来没有“苦”的感觉;世俗所谓的“贫穷夫妻百事哀”的逻辑,完全被他推翻了。

有杂志采访他们,问多年婚姻的秘诀,夫妻俩抢着说,只有两个字,“给”和“受”,只是给予,不在乎得到,才能是完满的婚姻。廖翠凤实在地总结了几条:“不要在朋友的面前诉说自己丈夫的不是;不要养成当面骂丈夫的坏习惯;不要自己以为聪明;不要平时说大话,临到困难时又袖手旁观。”林语堂则饱含深情地说:“婚姻生活,如渡大海,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的人去过同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在语堂的授意下,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语堂送给翠凤一个手镯,他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廖翠凤想起结婚伊始,林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手镯上刻着若艾利(James Whitcomb Riley)那首著名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评价

1935年6月,赛珍珠在上海为《吾国与吾民》作序,她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个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1936年5月,斯诺请鲁迅写出中国当代最好的杂文家五名,鲁当即写下林语堂的姓名,而且写在自己前面。

林语堂的小说是用英文写的(据说小说他只能用英文写)。赵毅堂在《林语堂与诺贝尔奖》一文中指出:“应当说,林的中文好到无法翻成英文,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

林语堂一生曾三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生活的艺术》在美国重印40次,并被译成英、法、意、荷等国文字,成为欧美各阶层的“枕上书”。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沈从文

说起沈从文,人们联想起来的首先是《边城》和凤凰。沈从文的一生,都与这座城紧密相连。沈从来说自己是个“乡下人”,他出生在湖南湘西美丽的小城凤凰,他是民国众多文人中没有留洋经历的人。但是这个“乡下人”,向全世界描画了湖南那个美丽的小城。沈从文对湘西乡土的思念,在潜意识里催动着他创作的激情,也使他从中得到心灵的慰藉。他说:“我只想把我生命所走过的痕迹写到纸上。

逸事

沈从文儿时个小精瘦,非常机灵,滑稽有趣,常常逗得寨中老少捧腹大笑,寨中的大人小孩都亲切的叫他“沈蛇崽”。于是沈从文就得了一个“沈蛇崽”的外号。

1915年,沈从文由私塾进了凤凰县立第二初级小学读书,半年后转入文昌阁小学。因沈从文天性活泼好动且贪玩,常常逃学去街上看木偶戏,书包就藏放在土地庙里,有一次,他照例把书包藏在土地庙,看了一整天的戏,戏看完了,别的孩子早已放学回家,他再回到土地庙里去书包,才发现书包不见了。这时他急了,但转念一想:书包不见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第二天,他硬着头皮照样上学,刚走到校园里一株楠木树下,就遇见了他的级任老师毛先生。毛老师面带怒色,罚沈从文跪在那株楠木树下,大声责问沈从文昨天到哪里去了。沈从文知道隐瞒不住,干脆回答:“看戏去了。”毛老师见沈从文贪玩逃学还如此理直气壮,便狠狠地批评说:“勤有功,戏无益,树喜欢向上长,你却喜欢在树底下,高人不做,做矮人,太不争气了!”大约跪了半个小时,毛老师才叫他起来。这时,毛老师用温和的口吻问沈从文恨不恨老师罚他跪在树下。沈从文毫不掩饰地说:“当然恨,恨你不该在同学面前罚跪侮辱我。”后来,毛老师把沈从文带进办公室慢慢开导说:“树木是往上长的,你却要往下跪。人必须要求进取,不能自轻自贱而要自尊自贵。”经毛老师耐心地说服教导一番后,沈从文知耻而后勇,一改以往的顽劣脾气,勤奋学习,成绩提高非常快。

沈从文18岁到北京来谋生,住在湖南酉西会馆的一间十分潮湿常年有霉味的小亭子间里。到冬天,凉快透顶,下着大雪,没有炉子,沈从文身上只两件夹衣,用旧棉絮裹住双腿,双手发肿,流着鼻血在写他的小说。1924年的冬天,天气格外冷。这时他听见门响,一个30多岁清瘦的人站在门口问:“请问,沈从文先生住在哪儿?” 沈答:“我就是。” 郁达夫说:“唉呀,你就是沈从文……你原来这样小。我是郁达夫,我看过你的文章,好好地写下去……我还会再来看你。……”听到公寓大厨房炒菜打锅边,知道快开饭了。郁达夫请沈从文去吃了顿饭,内有葱炒羊肉片,结账时,一共约一元七角多,饭后两人又回到那个小小住处谈了一会儿。郁达夫走时,留下他的一条淡灰色羊毛围巾和吃饭后五元钞票找回的三元二毛几分钱。沈从文俯在桌上哭了起来。

1928年,当沈从文仍在生活困境里挣扎时,徐志摩曾写信给他说:“还是去北京吧,北京不会因为你而米贵的。”沈从文没有来北京。后来,他又对徐志摩谈及自己想进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跟刘海粟学绘画的念头。徐志摩说,“还念什么书,去教书吧!”

沈从文第一次登台授课的日子终于来临了。沈从文既兴奋,又紧张。在这之前,他做了认真而充分的准备,估计资料足供一小时使用而有余。从法租界的住所去学校时,他还特意花了八块钱,租了一辆包车。第一次以教师身份跨进大学的门,不能显得太寒酸!按预先约定的条件,讲一个钟头的课,只有六块钱的报酬,结果自然是赔本!当时,沈从文已小有名气,来听课的学生极多,教室里早已挤得满满的了。沈从文站在讲台上,抬眼望去,只见黑压压一片人头,心里陡然一惊,无数条期待的目光,正以自己为焦点汇聚,形成一股强大而灼热的力量,将他要说的第一句话堵在嗓子眼里。同时,脑子里“嗡”的一声炸裂,原先想好的话语一下子都飞迸开去,留下的只是一片空白。上课前,他自以为成竹在胸,既未带教案,也没带任何教材。一分钟过去了,他未能发出声来;五分钟过去了,他仍然不知从何说起。……众目睽睽之下,他竟呆呆地站了近十分钟!他好容易开了口。一面急促地讲述,一面在黑板上抄写授课提纲。 预定一小时的授课内容,不料在忙迫中,十多分钟便把要说的话全说完了。他再次陷入窘迫。最终,他只得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道:我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

下课后,学生们议论纷纷。消息传到教师中间,有人说:“沈从文这样的人也来中公上课,半个小时讲不出一句话来!”这议论又传到胡适的耳里,胡适却不觉窘迫,竟笑笑说:“上课讲不出话来,学生不轰他,这就是成功。”

沈从文在生活上一塌糊涂,一次洗衣服时,张兆和发现了一张揉碎了的当票。原来沈从文把兆和的一只戒指当了,却忘了取回。

在西南联大时,沈从文授课的课堂在西南联大新校舍北区一间不大的教室里,土墙土地铁皮屋顶,后来连铁皮屋顶也卖了换成茅草屋顶。教室里有一只讲桌和几把扶手椅。有一次上课时,这些扶手椅都被先行到达的男同学占满了,后到的三位女同学没有座位,她们只能站着听课和记笔记。沈从文教授看不过去,居然把讲台上的讲桌扛下来,放倒在教室地上,请这三位女同学坐下听课。

沈从文在课堂上讲到原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周炳琳先生时,表现出极为敬佩的神情,说周是“五四”运动的健将,学界出洋的“五大臣”之一,并且两手插腰表示出周敢于仗义执言、善于折冲樽俎、舌战群儒的样子。

沈从文在北大授课时,经常去听别的教授讲课。有一次,沈从文去听辜鸿铭的演讲。沈从文与许多好奇的学生挤满了教室。殊料辜老先生一进门,全场哄堂大笑。只见这位老先生身穿一件湘色小袖绸袍,头戴一顶青缎子加珊瑚顶瓜皮小帽,腰系一根蓝色腰带,更妙的是背后拖了一根细小焦黄的辫子!沈从文也忍俊不禁,同时心里非常诧异:即使在湘西那样偏远落后的地方,也早已不见这样奇怪的遗老装束,更何况在这首善之城的最高学府?这样的人会有什么高论?辜鸿铭却仿佛对学生们的讪笑充耳不闻,从容不迫地正言道:“你们不要笑我这小小尾巴,我留下这并不重要,剪下它极其容易;至于你们精神上那根辫子,依我看,想去掉可很不容易。”辜鸿铭这段话对沈从文的影响特别大,使他明白灵魂的束缚是最难以摆脱的困顿。他自己做了教授之后,经常对学生引述这段话。晚年去美国各大学演讲,更是将其作为一个富有思辨色彩的掌故一再引用。

沈从文在北大,旁听最多的大约是日文课,因为那时他和刚结识不久的朋友丁玲、胡也频都梦想着能去日本留学;另外,他还听过国文课、历史课、哲学课等。甚至有一次,沈从文假冒正式生坐进考场,居然考及格,还得了3角5分钱奖金!这都是沈从文旁听生活中的有趣插曲。

1925年到1926年间,沈从文因生计问题去熊希龄所办的香山慈幼院做了一名图书馆员,住在一间寺庙改成的宿舍里。陈翔鹤听说后,便颇有兴味地骑上毛驴去香山探幽访友,小住了3天。两人在幽谷中、古松下谈古论今,吟诗弄曲,沈从文且操琴宴客,抱着初学的琵琶弹了一曲《梵王宫》,大有山林隐士的雅趣。只是现实的吃饭问题太过“粗俗”,每天是冷馒头就咸菜。到沈从文晚年,陈翔鹤已作古,沈从文作《忆翔鹤》提及旧事还颇为神往,只是感叹与翔鹤“心情上似同实异的差别”:陈翔鹤是魏晋风流,他自己却是为稻粱谋。

性情

沈从文在课堂上说起胡适:“适之先生的最大的尝试并不是他的新诗《尝试集》。他把我这位没有上过学的无名小卒聘请到大学里来教书,这才是他最大胆的尝试!”

沈从文和张兆和结婚前,在北平置一新居。大家忙着添置家具,收拾房屋,比较忙乱。一天深夜,大家睡下后,有小偷进屋。张兆和的姐姐张允和察觉后,大声叫道:“沈二哥(沈从文在家中排行老二),起来!”沈从文马上也叫道:“大司务!有贼!”大司务也大声答话,一阵虚张声势。等到四门大开,贼早上树溜了。这时,大家才发现沈从文手中紧紧攥着他的武器——一把牙刷。

1948年,解放军已兵临北平城下,国民党军队退守城内,两军对峙。一大批文化名流接到国民党通知,限期南下。沈从文也在名单之列。但饱经离乱的沈从文毅然决定留下。

沈从文自称是“乡下人”。解放后他被安排到历史博物馆工作,举家艰难。有一年多雨,许多地方被淹,他站在门前轻轻叹息:“雨愁人得很。”他的孩子们听见了,批评他说:“农民不会这样想。”

沈从文在历史博物馆辖下的午门楼上和两廊转了近10年。他的检查书里写着:“那时冬天比较冷,午门楼上穿堂风吹动,经常是在零下10摄氏度以下,上面是不许烤火的,在上面转来转去为人民服务,是要有较大耐心和持久热情的,我呢,觉得十分自然平常,组织上交给的任务等于打仗,我就尽可能坚持下去,一直打到底。”

沈从文在另外一篇也是写于“文革”中的“检查”中说:“从生活表面看来,我可以说‘完全完了,垮了’。什么都说不上,因为如和旧日同行比较,不仅过去老友如丁玲,简直如天上人,即茅盾、郑振铎、巴金、老舍,都正是声名赫赫,十分活跃,出国飞来飞去,当成大宾,当时的我呢?天不亮即出门,在北新桥上买个烤白薯暖手,坐电车到天安门时,门还不开,即坐下来看天空星月,开了门再进去。晚上回家,有时大雨,即披个破麻袋。”

沈从文到历史博物馆,除了鉴定文物,还当讲解员。作家汪曾祺曾经亲眼看见过沈从文非常热情兴奋地向观众讲解。“一个大学教授当讲解员,沈先生自己不觉有什么‘丢份’,只是熟人看见他在讲解,心里总不免凄然”。对于这段经历,沈从文说:“关门时,独自站在午门城头上,看看暮色四合的北京城风景……明白我生命实完全的单独……因为明白生命的隔绝,理解之无可望……”

50多年前,在午门和端门之间的文物展室,20多岁的志愿军战士王予予自战地归来到这里看展览,碰巧解说员是沈从文先生,沈先生热情地上前为他一个人反复讲解,结果展览一看看了一个星期,王予予从此成为沈从文终身的助手,并且成为中科院历史所从事丝织品保护成绩卓著的专家。

关于在历史博物馆早几年的工作情形,沈从文曾在1951年一封未发出的信中这样写道:“生活可怕的平板,不足念。每天虽和一些人同在一起,其实许多同事就不相熟。自以为熟悉我的,必然是极不理解我的。一听到大家的说笑声,我似乎和梦里一样。生活浮在这类不相干的笑语中,越说越远。”

“文革”开始后,60多岁的沈从文挨批挨斗之余的工作是每天在天安门历史博物馆扫厕所。沈从文有时发呆地看着天安门人来人往,然后回过头对一同被批斗的史树青说:“我去擦厕所上面的玻璃。”沈从文说他每天在天安门历史博物馆扫女厕所,“这是造反派领导、革命小将对我的信任,虽然我政治上不可靠,但道德上可靠……’”多年后,沈从文被人问及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他只是说:“我没有我的朋友受的冲击大,我只是要打扫茅房,那是普通的事,在家里不是也要打扫吗?”

1969年冬天,沈从文要下放了,一个人在家里整理东西,屋子里乱得无处下脚。张允和莱看他,要走的时候,沈从文叫住了她:“莫走,二姐,你看!”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封皱皱巴巴的信,“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接着就吸溜吸溜哭了起来,快70岁的老头哭的像一个小孩子。

沈从文说到下放的时候,一个人住在一个大教室里,“看着窗子上有几个大蜘蛛慢慢地长大了”,“这面窗子还可以每天看见一只大母牛,每天早晨还可以看见牛,那个大牛、小牛都庄严极了,那个地方的牛都大极了,是花牛,美极了,一步一步带着小牛吃饭去。间或还能看见一些小女孩子梳着两个小辫辫,抬砖头拣树叶子。”

沈从文被下放到湖北咸宁,任务是看菜园子,他做的极其认真,并写有总结:“……牛比较老实,一轰就走;猪不行,狡诈之极,外形极笨,走得飞快,貌似走了,却冷不防又从身后包抄过来……”他还写信给黄永玉:“……这儿荷花真好,你若来……”

文革中,沈从文和黄永玉这对受到批斗的叔侄二人在路上相遇,沈从文看到黄,装着没看到,擦身而过的瞬间,沈从文头都不歪地说了4个字:“要从容啊!”

王序曾说,沈从文最害怕的,是失去工作的权利。有一年,通知他去办理从历史博物馆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手续时,他误以为是办理退休手续,走进有关部门的办公室,他紧张的几乎手足无措,只是嗫嚅着说:“我还能做点事,请不要让我退休。”

沈从文得病,沈的学生黄能馥和妻子陈娟娟,到崇文门去看他,看到他门口挂着一张字条,写着“谢绝会客”的字样,他们就没敢进去,在门口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就走了。过了几天,张兆和打电话来,说沈先生想他们了,让他们去,说门上那个条子不是写给他们看的。

1978年全国第四次文代会后,沈家从门庭冷落又回到门庭若市,重新评价其文学成就的文章也屡见报端,一度盛传他将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对此沈从文表现出宠辱不惊的平静,他淡然地说:“那都是些过时了的东西,不必再提起它。……我只不过是个出土文物。”

沈从文临终前,家人问他还有什么要说。他回答:“我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好说了。”

季羡林与沈从文一起到中山公园去游逛。他们要了一壶茶,季羡林正要拿起壶倒茶,沈从文连忙抢了过去,先斟出了一杯,又倒入壶中,说只有这样才能把茶味调的均匀。

妙语

沈从文时也风趣。张兆和在中国公学有“校花”的美誉,沈从文第一次去学生宿舍看她,张口便说:“噢,原来你就是那个‘笑话’(校花)。”沈从文还自创《豆豉娘怒沉百宝箱》和《太阳照着三个和尚》。一个有趣的人和一个懂得趣味的人。

汪曾祺曾写了一篇小说,有许多对话。他竭力把对话写得美一点,有诗意有哲理。沈从文说:“你这不是对话,是两个聪明的脑壳打架!”

沈从文出国访问,专门研究西南联大的汉学家问他:“为什么当时条件那么苦,环境那么差,联大8年出的人才,却超过了战前北大、清华、南开30年出的人才总和?”沈从文回答两个字:“自由。

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成功发射了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消息传到中国,沈从文对人发感慨说:“啊呀!真了不起啊!那么大的一个东西都能搞上天!……嗯,嗯,说老实话,为了这喜事,我都想入个党做个纪念。”

沈从文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对别人的称赞,也常说:“要算耐烦。”看见儿子小虎稿设计,说:“要算耐烦。”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也说:“要算耐烦。”

论文

汪曾祺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中说:沈先生不赞成命题作文,学生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他给学生出的题目都非常具体,比如“我们的小庭院有什么”和“记一间屋子里的空气”。

沈从文教书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

汪曾祺说他的老师沈从文的小说有重造民族品德的意思,但多年来不被理解。沈从文如此说:“我的作品能够在市场上流行,实际上近于买椟还珠,你们能欣赏我故事的清新,照例那作品背后蕴藏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能欣赏我文字的朴实,照例那作品背后隐伏的悲痛也忽略了。”

1946年,汪曾祺到上海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职业,情绪异常悲观,竟然有自杀的冲动。沈从文知道后,一改往日平和的态度,写信大骂汪:“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中有一支笔,怕什么!”沈从文还在信中提到了他当年初到北京的情形,以此来勉励正在困境中的的汪曾祺。

沈从文教导黄永玉:“摔倒了要赶快爬起来,不要欣赏你砸的那个坑;充满了爱去对待一切;死死抱住自己的业务,不要放松。”

沈从文说:“美,总不免有时叫人伤心。”

沈从文说:一个具有独立思想的作家,能够追求这个民族一切症结的所在。

乡恋

1988年,沈从文自我评价道:“我人来到城市五六十年,始终还是个乡下人,不习惯城市生活,苦苦怀念我家乡那条沅水和水边的人们,我感情同他们不可分。虽然也写都市生活,写城市各阶层人,但对我自己的作品,我比较喜爱的还是那些描写我家乡水边人的哀乐故事。因此我被称为乡土作家。”

沈从文的湘西情节伴随他一生,他从来都说自己是个“乡下人”。他出生在湘西美丽的小城凤凰,他的许多作品都与凤凰有关。凤凰,这个历史悠久的魅力小城也因沈从文而走向世界。最后,沈从文选择了家乡作为自己的长眠之地。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没有放过沈从文。一次又一次来势汹涌的打击,使忧郁过度的沈从文陷入了病态的迷狂状态。病中的沈从文不断念叨着“回湘西去,我要回湘西去”。

1983年,沈从文最后一次回故乡。沈从文提出要在早上去菜市场看看。家人提醒说,他年岁太大,怕人多挤坏了他。他却执意要去,并晃晃肩膀,说:“挤一挤那才有意思!”他果然去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穿行在水灵鲜亮的青菜之间。

晚年,沈从文在家乡听古调犹存的弋阳腔傩戏,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沈从文继激动地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1992年,沈从文的骨灰在家人的护送下魂归故里凤凰,他的骨灰一半撒入沱江之中,一半安葬在听涛山的下。他的墓碑,采天然五彩石,状如云茹,碑身正面刻着沈从文先生的手迹: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背面,为先生姨姐张允和撰联并书,联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弃文

沈从文说:“楚人的血液给我一种命定的悲剧性。”

沈从文在1949年元月写道:“人近中年,情绪凝固,又因情绪内向,缺乏适应能力,用笔方式,20年30年统统由一个‘思’字出发,此时却必须用‘信’字起步,或不容易扭转。过不多久,即未被迫搁笔,亦终得把笔搁下。”

1951年,沈从文在他写于解放后的第一篇文章《我的学习》,写到了自己的精神危机,“北京城是和平解放的。对历史对新中国都极重要。我却在自己作成的思想战争中病倒下来了”。

1949年1月,原来旧北京大学的民主广场贴出很多大字报,大字报转抄了不少文章,其中包括郭沫若的《斥反动文艺》。郭沫若犀利而尖刻地给朱光潜、沈从文、萧乾画像,他们分别被骂成红、黄、蓝、白、黑的作家。郭沫若斥责沈从文是专写颓废色情的“桃红色作家”,是个“看云摘星的风流小生”,“特别是沈从文,他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存心不良,意在蛊惑读者,软化人们的斗争情绪”。沈从文14岁的长子沈龙朱成去北大看热闹,回到家告诉了沈从文。沈从文感到这次是对他二十多年来独立为文艺奋斗的自强精神的“一次真正的全面否定”,先前的担忧很快变成了现实,他害怕,恐惧,觉得有一张网在收紧。他常常喃喃自语“清算的时候到来了!”“生命脆弱得很,善良的生命真脆弱……”。

1949年7月召开的“第一次文代会”,沈从文与京派理论家朱光潜、沦陷区女作家张爱玲、国统区作家无名氏(卜宁)等都被排除在外,并被赶下北大的讲台。

1949年1月以后沈从文的神经就不正常了,他感觉压抑,感觉有人要迫害他。1949年3月的一天,14岁的沈龙朱看见沈从文把手伸到电线的插头上。沈龙朱在慌乱中拔掉电源把父亲蹬开。几天以后,沈从文再次自杀,他找到一把保险刀片,割手腕的动脉,割脖子上的血管,幸好在沈家做客的张中和(沈龙朱的表舅)从沈从文所在的房间外走过。他听见房内有呻吟的声音,推门的时候门纹丝不动,张中和破窗而入,看见沈从文已经用小刀将手腕上的动脉、脖子上的血管划破,处于昏迷状态。张中和把沈从文送到了位于德胜门外的安定医院。被医生救活的沈从文以为医院是牢房,大喊着要逃走。

病愈后,沈从文去了华北革命大学学习政治,这时他的工作编制仍在北大。学习“毕业”后,经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及北大副教授兼历史博物馆代馆长韩寿萱介绍,正式调往历史博物馆。

1953年沈从文接到开明书店的通知:其作品因内容已过时,凡已印和未印的作品均代为焚毁。同年9月间,全国文代会第二次大会在怀仁堂举行。沈从文参加了大会,毛泽东和周恩来到左侧房子接见一部分代表,在介绍到沈从文时,毛泽东问过他的年龄后,说:“年纪还不老,再写几年小说吧。”沈从文说:“当时除了兴奋感激,眼睛发潮,什么也没说。”

1961年初,沈从文在北京阜外医院住院时研读了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的小说,记下了自己的心得:“难的不是无可写之人,无可写的事,难的是如何得到一种较从容自由的心情……如能得到较从容工作环境,一定还可以写得出几个有分量东西的。”

1962年作协安排沈从文等几个作家去江西老区,准备长期住下去。但是沈从文真要拿起笔来的时候,还是心中有顾虑。他在江西只呆了3个月,最后跑到景德镇去看他喜欢的陶瓷,帮着参谋如何改进生产去了。从此,沈从文只写旧体诗。

沈从文1968年写过一份检查稿《我为什么始终不离开历史博物馆》,检查中说:“要我重新写作,明白是对我一种极大鼓励。但是我自己丧了气。头脑经常还在混乱痛苦之中,恐怕出差错。也对‘做作家’少妄想,且极端缺少新社会新生活经验。曾试着写了个《炊事员》,也无法完成。所以,还是希望回到博物馆服务。工作寂寞点不妨事,人事简单比较容易适应。”

沈从文的学生辈的林斤澜有次拉他去参加一个会议,主持人最后礼节性地请沈从文讲话,他赶紧说:“我不会写小说,我不太懂小说。”

沈从文“搁笔”之后,曾经提到“跛者不忘其履”,他写道:“这个人本来如果会走路,即或因故不良于行时,在梦中或在日常生活中,还是会常常要想起过去一时健步如飞的情形,且乐于在一些新的努力中,试图恢复他的本来。”

沈从文在东堂子胡同51号的家总共被抄了8次。其中两次是大儿子学校来人,目标是家里的那些唱片,抄家人还专程带来了学校的英语老师,将唱片一一过目,最终确定没有问题才作罢。

1972年沈从文从干校回到北京,原来的三间房被强占去两间,一生几十年收藏的心爱的书、家具,满堆在院子里任人践踏,日晒雨淋。沈从文说:“硬木家具放在外面就毁了,你们要用就用吧。”他的书和家具都送人,朋友们谁需要就来拿走。搞梅兰芳研究的徐城北先生当年还曾来挑了书带走。剩下的黄永玉的夫人帮忙张罗着7分钱一斤处理掉。

人们为沈从文在文学史上的“失踪”感到不平,沈从文却笑道:“那未必不是塞翁失马。”

在国外演讲时,沈从文说:“许多在日本、在美国的朋友,为我不写小说而觉得惋惜,事实上并不值得惋惜。按照社会习惯来说,一个人进了历史博物馆,就等于说他本身已成为历史,也就是说等于报废了。但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机会,可以具体地把六千年的中华文物,有条理有系统地看一个遍。”

一般说来,我们的前人喜欢玩四字的游戏。就书法来说,如初唐四家、宋四家、明四家等等。再比如喜欢说真草隶篆四体、颜柳欧赵四家等。有时也喜欢说“二”字,如“二王”、“颠张醉素两秃翁”等。二、四都是偶数,在我们中国人的潜意识里,偶数,吉祥。三字,虽不常用,但偶尔一用,却必是不凡。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瞧,“三”字可了得!就连老百姓也深知这“三”字的厉害,“事不过三”嘛。书法碑帖成千上万浩如烟海,若论碑帖的“知名度”,差不多就该数这“天下三大行书”了。称得上“三大行书”就不得了了,何况还冠以“天下”二字,实在有“到了头”的终极之意。

这“到了头”的天下三大行书就是: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稿》和苏轼的《寒食帖》。我纳闷的是,在历代浩如烟海的行书杰作中是怎样选定这三件的呢?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呢?笼统地说,当然就是写得好。然而,是哪里好呢?文辞内容好,问题这是评书法作品而不是评文学作品。那就是字好,字的哪里好呢?一般说来,那就是点画用笔好,字形结体好,章法布局好。问题是点画用笔是三种不同路数,字形结体是三种不同的面目,章法布局是三种不同的方式,怎样比的呢?再者,若从用笔、结体、章法这些技术角度来评选,我觉得起码还能找出一大批技术方面毫不逊色的行书杰作,比如杜牧的《张好好诗》、米芾的《蜀素》《苕溪》、黄庭坚的《李白忆旧游诗》、董其昌的《赤壁赋》、徐渭的《野秋千诗》以及王铎、傅山的行书条屏等等。就是以王羲之来说,从纯粹技术方面看,《丧乱帖》也应在《兰亭序》之上,不是已经有很多人这样写文章讨论么?就算是选定的这三件作品中,第一第二第三的名次顺序是根据什么排定的?根据创作的历史年代吗?果真如是,那又有人不服了。记得若干年前《书法研究》就刊载过一篇长文,认为应把颜真卿的《祭侄稿》排在“第一”。最近,陈传席教授也著文持此论点,推波助澜,很是热闹了一番。然而,不管有谁不服,这“天下三大行书”的英雄座次依旧岿然不动。

细细想来,在历史长河里,这三件作品被集体无意识地选择并推扬到如此高度,是书法艺术的本质所决定的。今天人们喜欢说书法是“视觉艺术”“造型艺术”,重视视觉效果,虽然不能说错,但过分强调了书法的美术化、技术性、工艺性,说到底是就“字”论“字”看问题的结论。熊秉明说,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不管这句话是否夸张绝对,但这句话触及到了书法艺术的文化特质,这是问题的核心。书法艺术的魅力正是从这个文化特质里生长出来的,而不是仅仅从其表面的视觉漂亮技术精湛塑造出来的。因此熊氏所以选择书法来做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而不是选择更具技术性、工艺性以及视觉效果的微雕、杂技或魔术之类。在三千多年的书法历史发展中,历数一件件名家杰作,每一件作品中所凝聚着的文化意味的雅俗、文化含量的多寡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初看来书法艺术就是毛笔书写汉字的行为,毛笔书写汉字当然是要人们用眼睛看的,用眼睛看的艺术自然也就是视觉艺术了。然而不是这么简单,因为作为凝聚其核心的文化意味和文化含量是眼睛看不准甚至看不见得。中国的诗词、绘画、戏曲、音乐当然包括书法,在这个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书法艺术更具有典型性。春节晚会上看刘谦的魔术,实在神奇,令人惊叹。何以神奇?令人惊叹的是什么呢?是其精湛的技术。然而我们看完之后就完了,因为除了技术,并没有更多的文化意味文化含量凝聚在里面,所以只能看完就完了,没有必要时过境迁之后还天天陶醉其间为它浮想联翩。然而看起来同是表演艺术的京戏就不同了,老掉牙的故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演唱,返来复去地听返来复去地看,是什么吸引着那些观众戏迷?再看戏台底下的那些观众戏迷,个个摇头晃脑如痴如醉,甚至闭起眼睛完全陶醉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听”和“看”仿佛只是个借口和引子。被称为“戏圣”的余叔岩这样说:“我唱我的戏,我的腔儿,我的身段,我在台上都做给您看,好与不好让您自己说,叫好我不反对,当时叫也成,当时不叫回家叫也可以,过一年或十年您想起了我某一出戏,忽然您叫了一声好也成,随便您,反正我不要您当时叫完好,一出戏院的门口就什么都忘了。”他的弟子李少春说得更直接:“唱戏唱什么?还不是唱个味道吗!味道要越听越有味儿,越久远越有味儿,好,当时味挺浓,一会儿就完了那不成了屁啦吗?”这是当年李少春对“话剧皇帝”石挥说的话。(《石挥谈艺录》,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唱个“味道”,唱个越听越有味的“味道”,唱个越久远越有味的“味道”,那“味道”究竟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京戏唱作念打表演程式里边特有的中国文化意味与文化含量的凝结,离开这个“凝结”,同样精湛的表演技艺就变成杂技杂耍了。既然唱戏是唱个“味儿”,那么,写字又何尝不是写个“味儿”呢?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里面说到我在乎书法里边那点有意思的意思,我想既然书法如此的有意思,那么,关乎书法有意思的“那点意思”就十分十分的关键了,甚至说有“那点意思”怎么写都是书法,而没有“那点意思”,无论怎么折腾都不应该是书法。那里说的“那点意思”,其实就包含在这里说的这个“味”里。

然而,点横撇捺的纠缠跳荡中,这个“味儿”的“凝结”是怎样凝结进去的呢?这是问题的关键,但这问题十分复杂,须分开细说。

其一,尽管文字是书法作品的文学内容而非艺术内容,但这个文学内容理应是包括在其艺术内容之中的,而且,文学内容的雅俗高低对对书法作品艺术价值与境界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提升放大抑或限制降低作用。艺术不等同于艺术作品,艺术固然不能拿一标准尺度衡量彼此的高下,但具体的艺术作品则可以做一些必要的量化计较,书法作品具体的文学内容则就不能不一起跟着计较了。历数魏晋以来行书名帖,除转抄前人诗文者外,不管长短雅俗,若论内容完整、主题鲜明集中且能见诸作者心性者,似乎首推此三件作品。且不妨就从内容主题及所见作者心性间对三者比较一二:《祭侄稿》里尽是家仇国恨,情绪最强烈,但这情绪也最具体、最个人性。用笔用墨也是激荡惨烈甚至有点“歇斯底里”的疯狂悲怆意味儿。用酒比喻呢,就好比二锅头,度数高,酒劲儿冲,但也有点呛人,不解其味不好饮酒的人是喝不了的,甚至会有意避开它,当然喜欢这种风格的人一旦成瘾,茅台也不想喝。《寒食诗帖》呢,人生失意的落寞委屈,是一种人人都不陌生的感受,但失意并未失态,落寞亦未颓废,点画结体也是如此,平和绵厚又柔中有刚,不亢不卑却又风骨独具。这味道就有点像陈年花雕,不管酒量大的酒量小的,甚至从来不喝酒的,都能接受它。表面苦涩,内里倒也清醇甘洌,适量饮用,还可养生。《兰亭序》则全然不同于这两者,江南的暮春三月,草长莺飞杂花生树之时,茂林修竹清流激湍之畔,王羲之凭社会地位声名威望邀约名流雅集唱和,兴会之际,这次第怎一个“信可乐也”便可了得?但当年的王书圣可 算得天下第一大“烧包”,放着“信可乐也”不乐,忽然悲从心底来,洞见了人生的“没劲”与“无奈”,俯仰之间已为陈迹,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正在领头折腾的他突然笔锋一转,问你问他问天问地也问自己:折腾个啥呢?这体会这滋味这境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有的,都可以明白的,何谓贯天穿地何谓看破红尘何谓潇洒超脱何谓放下便是,且看这区区二百多字,说得明明白白。书法耶?文学耶?哲学耶?人生耶?恰如那高贵醇香的茅台,一滴惹唇便可余味无穷,那种滋味是任何酒都无法也不能取代的,慢慢品吧。喝茅台不可能光着膀子吆五喝六烂醉如泥,茅台酒有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神性,有一种令人恭谨清警的灵性,这便是境界。境界者何?穷困潦倒时视金钱如粪土不是境界,名利熏心求而不得标榜淡泊也不是境界,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唾手可得时淡然一笑拂手而去,那就差不多是了。王羲之《兰亭序》文、墨、人相融合一,勘称千古典范。潇洒中有沉着,妩媚里含刚毅,儒风披拂其表而道真充盈其心,看似绚烂浮华,实则淡然出尘。既然历朝历代有那么多的好事者喜欢为英雄排座次,若非要排个第一,舍此又该其谁?

其二,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往往离不开其特定的文化行为,书法艺术从其本质来说更应看作是一种书写行为,作品只是这个行为的结果。诗词文赋当然更是如此,曹雪芹感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满纸荒唐言”可以不疼不痒地码字“码”出来,“一把辛酸泪”则必然联系着一个特定的动人的文化行为。有了这把泪,加上作者的痴,解与不解,味却是浓郁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文字内容随意且不完整,以及抄写他人诗文内容者,势必要减低书法作品的艺术高度。若以书写行为论,《祭侄稿》是国恨家仇杀伐间隙声泪俱下的控诉与谴责,这种呼天抢地的惨烈意味强烈固然强烈,却非人人皆能有切身体验的,故难以引发观赏者的普遍共鸣;《寒食帖》是去国怀乡蹉跎坎坷途中的无奈叹息,俗话说“人生不如意者十常八九”,人人便可从这里反躬自省感同身受,一下子拉近与苏东坡的距离;《兰亭序》呢,活动的时令性质环境,场面的铺排渲染,雅集者的地位素质风度,可算得是得天独厚壮观宏阔,艺术性极强。有这样的“行为基座”作开场锣鼓,正所谓“未成曲调先有情”。轮到王书圣上场作序时,酒酣诗浓,清湍流花,仰观俯察之际,难免触景生情,遂吟啸古今,把酒问天,叹人生之无常,成生命之追问。千百年来,如其说无数文人墨客痴痴迷恋王羲之笔精墨妙的雅韵流风,倒不如说是骚客士子唏嘘人生梦想自由,在这里恰好找到了那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理想家园和心灵皈依。有人慨叹,千百年来的书法历史,无非就是一部文人墨客知识分子追求精神解放灵魂自由的心灵史,从这个层面才可以说这句话——王羲之的《兰亭序》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

古人云,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究竟这“天下三大行书”何以如此了得,又何以非如此排序不可,在下这番议论自然是无知无畏的痴人说梦,大家尽可以不与我计较。不过我依然坚持两点:其一,绝不是就字论字按技巧风格“选”的;其二,绝不是简单地以历史顺序“排”的。

皇甫誕碑 / 于志寧撰; 歐陽詢書. 翻刻. 西安 : s.n., 唐貞觀17年[643]. 拓本, 摺葉, 托裱, 墨紙尺寸: 177 x 90 cm. 民國拓本. 正書, 額闕. 淸末民初人據明拓本摹勒上石. 書前襯葉有”堀越文庫”(Horikoshi bunko)印記. 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 1991, v. 11, p. 117. 增補校碑隨笔, 1981, p. 496-499. 善本碑帖錄

1a皇甫誕碑 / 于志寧撰; 歐陽詢書. 原刻. 西安 : s.n., 唐貞觀17年[643]. 拓本, 經摺裝, 墨紙尺寸: 23.9 x 11.4 cm. 淸末拓本. 正書. 原碑現在西安碑林. 書前襯葉有”堀越文庫”(Horikoshi bunko)印記” 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 1991, v. 11, p. 117. 增補校碑隨笔, 1981, p. 496-499. 善本碑帖錄2a 18 17 16 15 14 13a 12a 11a 10a 9a 8a 7a 6a 5a 4a 3a

书法这个问题,讲起来倒也是一言难尽,因为它历史长、方面多、议论杂。在往年,因为一般的需要,朋友的怂恿,我曾经计划过为初学书法者编写《书法问题十讲》,可是人事草草,未能落笔,至今方能如愿。

在准备研究书法之前,先必须弄明白什么叫书法?书法二字的界说如何?同时也因简单了解一下文字、书法的历史和发展过程。

从历史上讲,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书法。文字的演进,大别为制作与书法。六书—指事、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组织所归纳的基本原则。篆、隶、分、草、行、楷的递变,为书法之演进。制作方面的属于文字学,我们现在所谈的为书法。所谓书法,就是讲文字的构造、间架、行列、点画的法度。

我国的书法,从来便称为东方的一种美术。美术是属于情感的一种艺术,能动人美感,所以称为美术。原来我国的文字是从象形蜕化而来,其初是和绘画不分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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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便是代表人、龙、羊、鱼、目、日、子这几个字。而且一个字的写法,繁简变化不同,有像其静态的;有像其动态的。这种符号,更确切地讲是一种简化了的美术图画,不正是美而富于情感的吗?直到秦汉时代,书法的形式统一以后,绘画才成为独立的艺术。书法的结构、间架、行列、点画与所用的工具,虽然渐渐和绘画分了家,可是其中所包含的形象的美和情感的美,还是存在的。

2a一般的人说起书法,总是说正、草、隶、篆,要知道这个次序,是排得与书体发展的历史不相符合的。我们现在研究书法,先得要把这一点弄清楚。

第一,我们熟知我国造字的圣人是黄帝时的史官叫做仓颉,他始作书契-文字,以代替结绳(当然这绝不是他一个人所造得出的)。自黄帝至三代,其文不变,这便是后世所称的古文。到周宣王时的史官-史籀又作《大篆十五篇》,与仓颉的古文颇有出入,这便是后世所称的大篆-这里所称的“作”,当然不是指创作,而是指史籀把当时流行的文字做了一番收集、整理和改良工作。那时他之所以做这种工作,大概是想整齐划一天下文字的缘故。可是那时不像现在,交通不便,不曾能够通行,而且平王东迁,诸侯力政,七国殊轨,文字乖舛。直到秦始皇打平六国,统一天下,令丞相李斯作《仓颉篇》,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中国的文字才告统一,这便是后世所称的小篆。可见我国的文字,自从黄帝以后,直到战国末年、秦始皇时代,这些年间所通行的文字,只有篆书。虽统称为篆书,其中大别,还分为古文、大篆、小篆三种。

第二,社会进化,人事方面也一天一天繁复起来,写篆书像描花一般,渐渐感到费事。秦始皇既统一天下,统一文字,官职的事,实在太多了,这时候有个姓程名邈的人,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之方圆,作隶书三千字,趋向简易,拿给秦始皇看,秦始皇便启用他为御史。但当时仅官司刑狱用之,其它方面还是应用小篆。直至汉朝和帝时,贾鲂撰《滂喜篇》,以仓颉为上篇,训纂为中篇,滂喜为下篇-世称三仓,都用隶书来写,隶法从此而广。为什么叫隶书呢?原因是那时的人,因程邈所作的字是方便于徒隶的,所以叫做“隶书”;它的写法便捷,可以佐助篆书所不及,因此又叫做“佐书”;汉初萧何草律,以八体试学童,八体中隶书最切时用,所以选拔其特出的好手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因此汉人亦名隶书为“史书”。从篆到隶,这是我国书体上的一大改革。

第三,章草是汉元帝时黄门令史游所作。解散隶体,粗略书之,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放,趋速急就,字字区别,实在是隶书之捷写,适应时代所需要,救隶书所不及的产物。其后百年,有杜度、崔瑗、崔实,是当时有名的精工章草的书家。到了后汉弘农张芝,因而转精其巧,面目又不同起来,即后世所称今草之祖,其草又为章草之捷。行书是后汉颖川刘德升所作。魏初钟繇是他的弟子。讲到楷书,史称是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但这是说八分之祖,不是今日的正楷书。八分别于古隶,由于用笔有波势。今日的正楷书,在汉末已经成立,到魏晋这一个时期内,始集大成,而应用亦日广。所以书体在汉代变体最多。

所以约言起来:“自仓颉以来,字凡三变。秦结三代之局,而下开两汉。三国结秦汉之局,而下开六朝。隋结六朝之局,而下开唐宋,遂成今日之体势。”

我国书体的变迁系统表是:

3a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白看出书体变迁的顺序与相互间的关系,应把世俗所说的次序恰恰颠倒过来才对。至于当时所用工具的变迁大势是:废刀用笔(注二),废竹用帛,废帛用纸。而促使书体变迁的动力,是社会的发展-因为人事日趋繁复而要求书法日务简便。

书法在古代为六艺之一,本来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在汉代就有考试书法的制度。到了晋代、唐代,且有书学博士的专官,可见当时重视书法的一斑了。唐太宗酷嗜王羲之书,帝王书中,他是唐代首屈一指的。他常对朝臣说:“书虽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凡诸艺事,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专精耳。”明代项穆说:“资过乎学,每失颠狂;学过乎资,犹存规矩。资不可少,学乃居先。古人云:“盖有学而不能,未有不学而能者也”!可见书法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常言道:“字无百日功”,这话不是成功的人说的,唐徐浩已认为是“悠悠之谈”。宋代苏东坡有二句诗:“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这是说胸中有学识,笔下自然不俗。可知在写字本身之外,还有别的有关联的重要事呢!

现在我和诸位一起学习书法,姑且不谈篆、隶、分、草,因为我们先要讲实用。篆、隶、分、草或者放在后面作进一步研究的时候再讲。

讲到正、行两种书体,晋朝人算是登峰造极了,尤其是王羲之,历来被推为书圣。唐、宋以来的书法大家,都是渊源于他。

凡求一种学问,我们都应记得从前人有一句话:“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为下矣!”我往年常对及门诸弟子说:“假如你们欢喜我的字,就来学我,这便是没有志气。那么应该怎样才好呢?简单地说,我看你们应当先寻着我的老师,你们来做我的同学,将来的成就,也许就会比我好。自然喽,路子怎么走法,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践,谈一些体会,指示给你们参考。”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因为诸位想吧:俗语有“青出于蓝”一句话,但是青出于蓝是何等事?怎么可以说得如此容易呢!从来学习者就不见有青出于蓝的。譬如学颜真卿、柳公权的,有见到比颜、柳好的么?学苏东坡、米襄阳的,有比苏、米好的么?学赵松雪、董其昌的,有见到比赵、董好的么?我们必须要明白其中道理。孔门弟子三千人,高足有七十二人,七十二人中,称为各得圣人之一体的有几位?在书法方面讲,唐朝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也仅是各得右军的一体啊!所以假使你欢喜王字的话,就应得以欧、虞、褚、薛四家为老同学,你做小弟弟,他做老大哥,老大哥来提挈小弟弟。当然,一个人傲气不可有,志气是不可低的!

“行远自迩,登高自卑。”我人固然要取法乎上,但不能一蹴而就。书法讲实用,应当从楷正入手;学楷正应从隋唐人入手。为什么要从隋唐入手呢?因为隋人的楷正已有定形,唐人写字是很讲法则的,有规矩准绳可循。我们学书,需要打根底、下苦功、用长力。譬如造高房子先要打深厚的地基,房子越高,地基越要深厚。所以先学楷正,正是“先学走,慢学跑”的一个当然道理,亦是一个普及的办法。前人用兵有“稳扎稳打”的一句话,写字也应如此,才不致失败。

现在讲到选帖问题了,这是一个初学者最需要及早地、适当地解决的问题。初学者往往把这个问题去请教“先进者”是必要的,但问题就在于把这件事解决得适当不适当。在过去,也许是风会使然吧,一般老辈讲到书法,总是教子弟去学颜字、柳字,颜是《家庙碑》,柳是《玄秘塔》之类。大家同样地说:“颜筋柳骨”,写字必须由颜、柳出身。他们不复顾到学习者的个性近不近?对于颜柳字帖的兴趣有没有?他们是很负责的、教条式的规定下来了。那么,这办法究竟通不通呢?正确不正确呢?这里我不加论断。我想举几个例子,谈谈自己的看法和理由,请诸位自己去分析、去判断。

譬如说,你们现在问我到南京去的路怎么走法?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路子很多:京沪铁路可以到;苏嘉铁路也可以到;京杭国道也可以到;航空的比较快;水路乘长江轮船也可以到;只是慢些。同样,写字也是这样,我所取譬的各条路线,正好比你们从各家不同的碑帖入手,同样可以到达目的地–把字写好。

1a又譬如说,你们现在面对着我,从不同的角度来讲,也只看见我一个面孔,而我却可以看见你们许多面孔。我在自问,在你们中间可有两个面孔相同的没有?没有。古人说:“人心之不同,如期面焉。”真不错,面孔是各人各样的:有鹅蛋脸、瓜子脸、茄子脸、皮球脸等等,即使是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特征也是各样的。在外貌方面如此,在个性方面也自然是各样的,可以说:“个性之不同,如期面焉。”诸位想吧:有些人性情温和,有些人性情暴躁;有些人豪爽慷慨,有些人谨小慎微;有些人性急,有些人性缓等等,等等。人们在嗜好方面也大有差别:有些人喜欢穿红着绿;有些人喜欢吃臭豆腐干;有些人不喜欢吃鱼;有些人喜欢吃狗肉而不吃猪肉等等,等等,从各方面来看都是无法统一的。我想,世界上没有这样一个力量能把各种各样的个性、嗜好都放在一个模型里,即使是无锡人做的“泥阿福”,也不可能做得一式一样。

再譬如说吧,把做栋梁的材料去解小椽子,这是聪明木匠吗?胖子的衣服叫瘦子穿是不是好看?长子的裤子叫矮子穿能不能走路?“因材施教”是孔子教学的方法,“夫子循循然善诱”,是颜回说孔子的善于教导,这两句话也许大家都听到父母师长讲起过的。想一想吧,如果教子路去学外交;游、夏去学打仗……那就不成其为孔子了。

那么对于选帖问题到底应该如何适当地、正确地解决呢?我的回答,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在讲牛头不对马嘴的话,甚至在老前辈听来也许会认为有些荒谬。好吧,为了我不愿作教条式的规定;为了比方的确切起见,我的回答很简单:“自由选择”――比如婚姻的自由恋爱,说得对不对,要诸位自己去估量。如果估量不出,可以再去请教诸位的父母兄姐,他们一定可以给你一个正确的答复的。

为什么我要这样比方呢?我的见解和理由如下:

选帖这一件事真好比婚姻一样,是件终身大事,选择对方应该自己有主意。世俗有一句话,说是:“衣裳做得不好,一次;讨老婆不着,一世。”实在讲起来,写字的路子走错了,就不容易改正过来。如果你拿选帖问题去请教别人,有时就好像旧式婚姻中去请教媒人一样。一个媒人称赞柳小姐有骨子;一个媒人说赵小姐漂亮;一个媒人说颜小姐学问好,出落得一副福相;又有一个媒人说欧阳小姐既端庄又能干。那么糟了,即使媒人说的没有虚夸,你的心不免也要乱起来。因为你方寸中一定要考虑一番:不错呀,轻浮而没有骨子的女子可以做老婆吗?不能干,如何把家呢?没有学问,语言无味,对牛弹琴,也是苦趣;是啊,不漂亮,又带不出门……啊哟!正好为难了。事实上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你又不可能把柳、赵、欧、颜几位小姐一起娶过来做老婆的呀!那么,我告诉你吧,不要听媒人的话,还是自由恋爱比较妥当,最要紧的是你自己要有主意,凡是健康、德性、才干、学问、品貌都应注意,自己去观察之外,还得在熟悉她们的交游中做些侧面访问工作。如此,你既然找到了对象,发生了好感,就赶快订婚,就应该死心塌地去相爱,切莫三心二意,朝秦暮楚。不然的话,我敢保证你一定会失败。否则还是求六根清净,赶快出家做和尚的好。

2a在这里,也有一种左右逢源的交际家。比方说是一个某小姐,星期一的下午是约姓张的男朋友到大光明去看电影;星期二的晚上与姓李的男朋友有约,到老正兴去吃饺子;星期四的上午约姓王的男朋友去逛复兴公园;星期六的晚上约姓赵的男朋友到百乐门跳茶舞,安排得很好,他们各不碰头。下次有约,也是像医生挂号一样。她与他们个别间都很熟悉,可是谈到婚姻问题,张、李、王、赵都不是她的丈夫,还是没有结果的吗?有些同学笔性真好,无论什么帖放在面前,一临就像样,一像就丢弃,认为写字是太容易了,何必下苦功,结果写来写去还是写的“自来体”,一家碑帖都未写成功。就等于谈情说爱太便当了,结果大家都容易分手一样。

由于如上的见解、理由,所以对取为师法的碑帖方面,我是主张应该由自己去拣选。父兄师长所负的指导责任,只是在指点你们有位名家,哪几种碑帖可以学;同一种碑帖版本的高下,哪几种是翻刻的,或者根本是伪造的;学某家应该注意某种流弊,以及谈些技法方面的知识等等,就是帮助解决这些问题而已。

在这里,另一种问题还是有的。比如说,你的笔性是近欧阳询的;或者是近褚河南的;或者是颜真卿的,你是决定学欧或褚或颜字的了。可是欧、褚、颜三家流传下来的名碑帖,每家都不止二、三种,尤其是鲁公最多,那么主要的到底应该学哪一本呢?你跑进了碑帖店,不是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吗?还有些同学,楷书是学过某几家的,行书又爱好某一家,自己觉得学得太杂了但又舍不得放弃哪一家。在这个时候,指导者给他作正确的指导或者替他作有决定性的取舍,我想是应该的。

我在第一讲里说过,初学者应先学正楷书,而正楷书应先从隋唐人入手,这是一般合理的考虑,是“走正路”的说法。隋代流传下来的碑版,大都没有书者姓名。唐代四大家中,欧、虞、褚三家书迹流传多有名拓本,薛(稷)最少,笔力也自不及三家。此外,如颜真卿、柳公权都可以取法,在我并没有成见。凡是学问都没有止境,也就是说没有毕业的时候。如果你说,我对于某一种学问是已经学成功了,那等于宣告自己不会再进步了。在书学方面,拿速成来说,正楷的功夫至少也要三年;既然已选定了碑帖,至少要把这部碑帖临过一百遍,才有根底可说,才能得到他的气息。所谓下功夫,应当在临、摹、看三者之外,还要加上“背”的功夫。这些功夫的作用,摹是要得到其间架;看是要得到其神气;临可以兼得间架和神气;背则能使所学习的东西更为熟练,加深印象。

往年旧式家庭教子弟习字,从把手描红而影格、脱格――脱一字起至一行,相等于现在幼稚生至初小、高小程度(年龄自五、六岁至十一、二岁),再进一步然后是临帖(初中程度起),这办法是很合理的。其实影格便是摹,脱格便是临。关于临、摹二者的一般过程,姜白石说:“初学书者,不得不摹,亦以节度其手。”又云:“临书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临书易进,摹书易忘,经意与不经意也。夫临摹之际,毫发失真,则神情顿异,所贵详谨。”

摹和临的不同与其于学习进程上的关系,姜白石说得很明白了。但在摹的一方面,古人还用双钩和响拓的死功夫,这真是了不得。所谓双钩就是:有些时候见到名拓或者真迹,因不能占有它,于是用水油纸把它细心钩摹下来,自己保存,以备临习时参考。(水油纸即等于古代所谓硬黄纸一类,透明、吃墨而不渗)所谓响搨:就是在暗室中向阳处开一小孔,把所欲搨者在孔的漏光中取之。这个法子是用于名搨或真迹原本,色暗而不清晰者。临书的时候,要力求其似,应当像优孟学孙叔敖,动止语默,须惟妙惟肖。孙过庭说:“察之者尚精,擬之者贵似”。这是说临而先看,因为看是临的准备。但是我说的看,不仅仅是说临习前须看得仔细,我的意思是即使不在临写,在无事的时候,正须像翻心爱的画册、书本一样,随时看之。至于背,就是说在临习某种碑帖有相当时期之后,其中句读,也熟得可以背诵默写,于是可以不必打开碑帖,把它背临下来。除了正课用功之外,无论你在晚上记零用账,或在早上写家信,只要是你拿起墨笔来的时候,所写的字只要是帖上所临习过的话,就非得背出来不可。若是觉得有错误或者背不出的笔画和结构,不妨打开帖来查对一下。像这样随时留心,进步便自然而然非常之快。

下次我准备讲执笔问题,执笔问题,实在是书学中的一个紧要关键。关于本讲方面,现在将碑帖目录简要的选写一些出来,在附注里略述我的意见,以备诸位参考。

刘彦和说:“夫才由天资,学慎始习,斫梓染丝,功在初化,器成彩定,难可翻移”。学习者初无定识,倘使不走正路,喜欢旁门侧径,自欺欺人,到日后,痛悔正恐不及呢!

3a昔人云:“魏晋人书,无蹊径可寻,唐人敛入规矩,始有门径可循。而魏晋风流,一变尽矣。然学魏晋,正须从唐入。”予谓从欧、虞、褚三家上溯锺、王,正是此路。楷法自以欧、虞为最难。凡学一家书,先以一帖为主,守之须坚。同时须收罗此一家之各帖,以备参阅。由楷正而及行、草,以尽其变化,见其全貌,得其全神,此为最要。世俗教子弟学书,老死一帖,都不解此。比如观人于大庭广众之间,雍容揖让,进退可度,聆其言论,可垂可法。又观其燕居独处,种种作止语默,正精神流露处,方得其全也。

至大楷冠冕,南朝当推崇瘗鹤铭之峻爽;北朝当推崇郑道昭之宽阔,小楷方面则须学唐代以上。因学者入手,不宜从小字,故不复例举。

李邕书如干将莫邪,自言:“学我者病,似我者死”,其书如《端州石室记》,应属楷正。《云麾将军李思训碑》、《李秀残碑》、《岳麓寺碑》,俱赫赫著名,都属行楷。其它如《少林寺戒坛铭》、《灵岩寺碑》,知名稍次。其余行草尺牍见阁帖中。初学入手,从李终身,不复能作楷正。其流弊为滑、为俗、为懒惰气,故不入目录中。

写字要用笔,正像吃菜要用筷子一样,怎样去执笔,这问题又正和怎样去用筷子一样。拿执笔来比喻捻筷子,有些人不免要好笑,但是我正以为是一样的简单和平凡。我国从古以来吃饭夹菜用筷子,我们从小就学捻筷子,因为民族的习惯和传统的关系,你不会感到这是一件成问题的事。但是,欧洲人初到中国来,看见这般情形,正认为是一种奇迹。那些“中国通”学来学去,要学到用筷子能和中国人一样便利,也要费相当的时间。

固然,字人人会写,菜人人会夹,但是同样初学写字的人,就未必人人都能写得好;初学捻筷的人,也未必人人都能夹得起菜来。这难道不是事实么?同样是一双筷子,同样是一支毛笔,我们初学执笔,何尝不像欧洲人初学捻中国筷子一样困难。诸位同学何尝不会捻筷子,但菜在筷头没有搬到饭碗上,有时也会掉下来的。可见得虽然说筷子会捻了,有时却仍未得法。所以我在选帖问题之后就得讲执笔问题了。

1a上面已说过,执笔是简单而平凡的事,但是世界上就是简单而平凡的事最为重要。比如说,吃饭和大便,岂非简单而又平凡么?但是吃不下饭和大便不通又将如何呢?我们无时不在空气中生活,空气虽然看不见,但失去了空气人便不能生存下去了;其它如水和火、盐和油,不也都是简单而平凡的东西么?但在我们生活中哪一样可以缺少呢?书学中执笔问题的重要性,正同水和火、盐和油以及空气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一样。一般人写字,对执笔法的不注意,正和我们生活在空气中而不注意空气的存在一样。要字写得好而又不明执笔法也就等于胃口不开,大便不通,在健康上是大有问题的。

“要学写字,先要学执笔”,这是晋代卫夫人讲的话,她是在书学上最早讲起执笔的一个人。其后,在唐代讲的人更多。在唐以后,亦代代有论列,互相发明,议论纷繁,这里姑且不去详征博引。总之,执笔的大要不外乎:“指实掌虚,管直心圆”八个字。指实是在讲力量,掌虚是在讲空灵;管直心圆是在求中锋,说来也是简单而平凡不过的一件事。唐代孙过庭《书谱》论书法,特提出“执”、“使”、“转”、“用”四个字,议论分析得很好,“执谓浅深长短之类”,便是此刻所欲讲的;“使谓纵横牵掣之类”、“转谓钩环盘纡之类”,我归入第五讲的运笔问题中;“用谓点划向背之类”,我归入于第六讲的结构问题中。

现在讲执笔问题。执笔是重在一个执字,笼统说是以手执笔。但从显见方面,分别关系来讲,应分肘、腕、指三部。指的职在执;腕的职在运。写大字须悬肘,习中字须悬腕,习小字可枕腕;中字仍以悬肘为目的,小字仍以悬腕为目的,此纯为初学者言。丰道生曰:“不使肉亲于纸,则运笔如飞”,这是天然的事实。至于执笔关系,最近是指的部位,现在先看图片,以便再加说明。

根据图片的执笔方法如下:

2a大指、食指、中指第一关节之前部分捻住笔管,无名指的背部-指甲与肉相交处抵住笔管,小指紧贴无名指的后面,不要碰到笔管,指与指中间不使通风。从外望到掌内的指形,正如螺蛳旋形层累而下。大指节骨须撑出,使虎口成圆形。切近桌案,掌中空虚,好像握了一个鸡蛋。这样便能锋正势全,筋力平均,运用灵活,也便是所谓五指齐力、八面玲珑了。

五指齐力,虽然力都注在一根笔管上,但是五指的运用,各有不同。李后主(煜)的八字法解释得很好,现在说明如下:

撅:大指上节下端,用力向外向右上,势倒而仰。

压:食指上节上端,用力向内向右下,此上二指主力。

钩:中指指尖钩笔,向下向左内起,体直而垂。

揭:名指背爪肉际,揭笔向上向右外起。

抵:名指揭笔,由中指抵住。

拒:中指钩笔,由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转运。

导:小指引名指过右。

送:小指送名指过左,此上一指主往来。

上面“撅、压、钩、揭、抵、拒、导、送”八字法,说执运之理很精,它的形状,即古人所谓的“拨镫法”。“拨镫”二字,有二个解释,其一:镫是马镫。用上法执笔,笔既能直,那么虎口就圆如马镫。脚踏马镫,浅则容易转换,手执笔管,亦欲其浅,浅则易于拨动了。所以这个执笔法,以马镫来比方,名叫拨镫。另一说是:镫字解作油镫之镫。执笔的姿势,仿佛用指执物,如挑拨镫芯一样。

执笔的高低也是极有讲究的。从前卫夫人说:“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一作一寸二分)。若行、草书,去笔头三寸一分(一作二寸一分)。”王右军有“真一、行二、草三”之说。虞永兴《笔髓》,云:“笔长不过六寸,一真、二行、三草”,这是约言执笔去笔头的远近。我以为我们正不必去考究古今尺寸的不同,因为这种说法,听起来似乎很精密,实在是很含糊的,因为他们并没有说出所写字的大小。字的大小和书体的不同,根本上就和执笔的高下有关系。执笔高下问题,其中有自然定律,正和写大字须悬肘、写小字可枕腕一样。唐张怀瓘云:“执笔亦有法,若执浅而坚,掣打劲利,掣三寸而一寸着纸,势有余矣。若执笔深而束,牵三寸而一寸着纸,势已尽矣。”元代郑杓说:“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正是此意。简单地说,小楷执笔最低;中楷高些;大楷又高些。行书、草书的大小,也是如此比例。也就是说,枕腕的字执笔最下;悬腕的字执笔高些;悬肘的字执笔最高。

上面是说执笔高低的原则-天然定律,但执笔总以较高为贵。但在书体方面说,行草宜高;真、楷不宜高,致失雍重。

此外,执笔的松紧和运指也应注意,太松太紧,过犹不及。因为太松了,笔划便没有力;太紧了笔划便欲泥滞而不灵活。昔人有误解一个“紧”字的,说是好像要把笔管捏碎一般才对,真是笨伯。作字须要用全身之力,这个力字,只是一股阴劲,由背而到肘;由肘而到腕;由腕而到指;由指到笔;由笔管而注于笔尖,不害其转动自如。倘使说要把笔管捏碎,那是把力停滞在笔管而不注到笔尖上去了。至于运用方面,前人说:“死指活腕”;又有说:“当使腕运而指不知”。这二句话,稍有病语,也得解释明白:写大字要运肘,是不消说得,但写字时运动的总枢纽却是在腕,说“死指”、说“指不知”,那么全身之力又如何能够通过指而到笔尖呢?上面的八字法又应当怎样讲呢?所以“死指”与“指不知”的说法,应当活读,死读便不对了。他们之所以要如此讲法,正是因为一般人写字时指头太活动了,太活动的结果,点划便轻漂浮浅而不能沉着。因为矫枉的缘故,所以便说成“死指”和“指不知”了。其实,指何会真死得,何曾真不知呢?死与不知,正好比一个聪明人听人家说话,自己肚里明白,嘴巴上不说,态度上不显出来罢了。姜白石《续书谱》云:“执之欲紧,运之欲活。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执之在手,手不主运;运之在腕,腕不主执”。这些话,总算讲得很灵活了。他并不说“死指”或“指不知”,而意中是戒以指主运。他所说的“紧”字,正如张怀瓘所说的一个“坚”字,“紧”和“坚”决不是后人所谓的好像要把笔管捻碎。诸位如果还不明白,我再来一个譬方:你看霓虹广告的字,面子上一个个笔划清楚,一笔笔断的断连的连,实际上没有一笔不连,没有一个不连的。如果真的断了,电流不通,便会缺笔缺字。写字的一般阴劲,正好比电流一般,如果通到腕为止,中间断了五指,那么力如何会到笔管笔尖上去呢?以指运笔之说,似乎始于唐人的《翰林密论》,大概其时作干禄中字,取以悦目。至苏东坡作书,爱取姿态,所以有“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的说法,以永叔能指运而腕不知为妙。其实指运的范围,过一寸已滞。苏东坡的论书诗有云:“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康有为讥谓:“亦为其不足之故”。孙寿以:“龋齿堕马为美,已非硕人颀模范矣”,可谓确论。

至于写榜书的揸笔,不适用上面所说的拨镫法,应当把斗柄放在虎口里,手指都倒垂,揸住笔斗,臂肘的姿势也是侧下方才有力。

执笔和肘腕指法的名称繁多,我觉得都是不关重要的,徒乱人意。讲得对的,我们作字时也本能暗合,正不必说出来吓人。上面所述各点,正是最为主要的,我们能够记住照做就够好的了。

最后,我特别欲请诸位同学注意的是,照上面所说的执笔法,实行起来诸位一定要叫苦。第一,手臂酸痛;第二,指头痛;第三,写的字要成为清道人式的锯边蚓粪,或是像戏台上的杨老令公大演其抖功。写的字反而觉得比平时自由执笔的要坏。那么,奉劝诸位忍耐些,三个月后酸痛减,一年以后便不抖。我常有一个比方:我们久未上运动场去踢球或赛跑,一朝来一下子,到明天爬起来,一定会手足酸软无力,骨节里还要疼痛,全身不大舒服。而那些足球健将和田径赛的好手不但没有酸煞痛煞,反而胳膊和腿上都是精壮的茧子肉,胸部也是特别发达,甚是健美。所以要坚持一下,功到自有好处。

此外,身法须加注意,所谓身法,便是指坐的姿势。坐要端正,背要直,胸前离案约有四寸左右,两脚跟须着地。程易田讲得就很精妙:“书成于笔,笔运于纸,指运于腕,腕连于肘,肘连于肩。肩也、肘也、指也皆于其右体者也。而右体则运于其左体。左右体者,体之运于上者也。而上体则运于其下体,下体者两足也,两足着地,拇踵下勾,如屐之有齿,以刻于地者,然此谓下体之实也。下体之实矣,而后能运下体之虚,然上体亦有其实焉者。实其左体也,左体凝然据几,与下二相属焉。于是以三体之实,而运其右一体之虚。于是右一体者,乃至虚而至实者也。夫然后以肩运肘,以肘而腕而指,皆各以其至实而运其至虚。虚者其形也,实者其精也。其精也者,三体之实,所融结于至虚之中也。乃至指之虚者又实焉。古老传授,所谓搦破笔管者也。搦破管矣,指实矣,虚者唯在于笔矣。虽然笔也而顾丽于虚呼,其实也故力透于纸之背。惟其虚也,故精浮乎纸之上。其妙也,如行地者之绝迹。其神也,如凭虚御风,无行地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