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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振中先生

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书法与绘画比较研究中心主任、潘天寿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美术馆书法艺术委员会委员、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院长。致力于书法理论与艺术创作。

我把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书法家分为三类。

第一类,在书法史上已经做出了贡献的书法家。

这种判断不容易做出,要有时间的检验,因此,他们基本上属于已经去世的前辈书家。这里又有两种情况:有的人只是在风格上有所创造,如于右任的行书;有的是在构成基础上有所贡献,如林散之的笔法,他在这样一个几乎任何方法都已被尝试过的领域,做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后者对于书法史无疑更为重要。

2林散之先生作品

第二类,有希望进入书法史者。

由于当代人都处在过程中,判断只能根据现在的状况来做出,不是说没能进入这一序列的人没有希望,只是说他在作品中还没有表现出改变、丰富历史的苗头,是不是有这种潜能,还无法判断。

3王镛先生作品

第三类,对当代创作有推进作用者。

对于他们的作品,还无法说到书法史的意义,但它们是当代创作通向更高水准的重要阶段。

有关的标准与社会知名度无关,与专业团体中的地位无关,与人们的兴趣无关。

4陈振濂先生作品

我们选取的是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部分中青年书法家。客观地说,首先在中青年书法家中开展严格的学术批评是合适的。此外,我们希望讨论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同时选取了一些处于各种不同创作状态的作者。当然,我们也根据已有的了解,考虑到对话的可能性。

批评的原则,一是坦诚,二是尽一切可能把分析做到极限——就是说,不论优点和缺点,都竭尽所能去发掘。事实上在这么短时间的讨论中是难以做到的。——尽管我们把与会代表的名额限定在20名,但这样详尽的分析仍然不是一次论坛中所能完成的。不过这是我们的方向,有了一个开头,希望事情能一直做下去。

 

5徐海先生作品

坦率的批评也不容易做到。批评的前提是对作者的尊重,以及充分进入作者、作品的情境中。将我们所选取的对象作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代表者,我想,已经表现出我们对作者工作的尊重和敬意。

至于充分了解作者、作品,我们只能尽力而为。我们要求作者带来自己最好的作品,也是让大家相互之间充分了解的做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作者无法做到这一点——例如,某些作者的代表作正在其他地方展出。此外,作者选取的标准与我们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我们只能就所见到的作品发表意见。在文献集中,我们补充了一些从其他地方找来的作品。

有了这些前提,我想,真正的批评大概可以顺利地展开。

6尹海龙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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