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南某省书协名誉主席给省内一著名寺院的大雄宝殿题写匾额,题字被制成金匾高悬殿前,想不到引来一片嘘声。众人虽说不知写字者为何许人,却看得出“大雄宝殿”四字被写得盛气凌人带有杀气,张牙舞爪俗滥恶浊。有人说:“这样的字挂在佛门清净地极不庄重,与菩萨慈悲心很不协调。”
也是在这座寺院,该省现任书协主席题写了门楹对联,但闪光金字掩不住书法缺陷,也常常遭到游客奚落。游客抱怨这楹联书法过于纤弱,软塌塌的没什么筋骨,风一吹就要散架似的,与寺院的静穆不大合拍。大家说:“红花要有绿叶扶持,名寺需要好字衬托,地位如此突出的著名寺院,匾额、楹联为什么不找写字真正好的书法家来写?难道书协主席就一定写得好?”
这样的抱怨有两重意思:一是寺院不太懂书法,不懂得使用书法要分具体的场合,误以为“主席”之类书法官员的字一定是适合寺院张挂的。二是有些书法界人士误以为自己的字“放”之四海而皆可,“罩”到哪里哪里靓,殊不知自己写字其实“有病”,放错了地方是很恶心的事情。
好的书法作品是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差的书作则会败坏风景,不太好也不太差的书作即便出自名人之手,放错了地方同样会大煞风景。这座寺院的遭遇,很能说明问题。
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堪称比比皆是。
如今的书法人一旦当上书界高官,随之便成为书法名人,社会上向他们求字、买字的立马就多起来。单位来求字(当然没有白求的),给不给他写?商人来买字,卖不卖给他?对书界名人的确是一种考验。这些年来,有的名人见钱眼开,来者不拒,只要有厚厚的纸币过来,便将薄薄的“墨宝”送去,钱货两讫,互不相欠。有些名人求名心切,对公众场所来求字的,同样是来者不拒,因为自己的字能够在公众场所张挂,对自己是最好的广告,能吸引更多的人找上门来“求字”、买字,一举而名利兼得,比起那些只管埋头卖字的名人,这样的名人倒是显得“有品位”些。当然也有名人私心较少,给公众场所写字是无私奉献,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考虑”。比如上述的书协名誉主席、书协主席给公众场所写字,应该就属于这一类吧。
这样问题就来了,名人四处写字,弄得好那是天女散花,挺美的事;可是一旦弄不好呢?弄不好岂不似苍蝇落蛆,污染了书法大环境?作为书法名人,谁不希望自己是散花的“天女”?可这世上,又有几个好样的“天女”?
有位书协大官,被人“求”去、买去的墨宝可谓极多,给公众场所写字也不少,据说他工资以外的收入是个天文数字,可是此人字奇且怪不说,要命的是错字连篇,几乎达到无错不成书的程度,你说他这是“散花”还是“落蛆”?有位书协大官,写字还远不如前一位,行不像是行,篆不像是篆,毛笔字那叫一个差,墨宝同样也是错字连篇,他的书作同样也是铺天盖地地被“披露”在网络上,你说他这是“落蛆”还是“散花”?
在笔者看来,有些人根本就不是天女,所以永远都散不出花来,只能算是“落蛆”。不管是“花”还是“蛆”,落在商人手里,影响面不太大,还不太可怕,因为这样的墨宝没有多少人能够看到。关键的问题是,“蛆”状墨宝一旦在公众场所出现,比如镌刻于寺院,展示于机关,悬挂于学校,张挂在巨大的会议厅内,招摇在候机候车候船场所……那影响可就大了,千人观,万人看,书法污染的巨大负能量,真是太可怕了!
如何防止一些自以为是“天女”的人到处散“蛆”?前段时间在河南巩义,有了可喜的措施。
据《中国文化报》报道,2015年巩义市为千年皇家寺院石窟寺搞匾额、楹联创作,有人主张找大官写,有人主张找书协领导写,经研究,“还是决定请现在的人题写,但前提是一定要经得起考验,不要行政上的人”题写。书协领导也属于“行政上的人”,因此不请他们。经过反复筛选,石窟寺请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的一位教授题写了匾额和楹联,效果不错。
少招惹把自己当“天女”的书家,很可能也就远离了“苍蝇”。像巩义市那样,公众场所请有实力的书法群众写字,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