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常之美的表现形态很多,它既可以表现为自然界的鬼斧神工,又可以表现为人为的惊世骇俗,既可以表现为对道德伦理的反叛,又可以表现为对文化艺术的创新。如果拨开着纷繁复杂的具体现象的迷雾,抛弃个人的好恶和立场视角的差别去探寻书法的反常之美,我们就会发现其中的三个层次:
一种事物要成为审美对象,必然要被人们所感知,必然要诉诸于人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反常之美就在于它不像中和美那样以优美的形式、平和的途径去迎合人的感官,而是以一种夸张的形式,出人意料地去挑战人的感官,所以反常之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刺激——不但刺激人们的感觉,更刺激人们的心灵。

反常之美首先是在对原有的存在,包括形式、规则等所有的已有存在的否定和超越中获得独立价值的,正是对这种已有存在的否定和超越,使反常在哲学层面也获得了它的美学价值——创造美。王羲之创立的“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的行草书风,颜真卿对二王体系的突破与雄强书风的确立,以及米芾、王铎等对行草书表现手段的丰富等都凝聚着书法家的个人努力,也都体现着书法的创造美。这种创造美是以原有的存在为参照系而讲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哲学语言中的新生事物,所以与直接的感官刺激的物理反应是不同的。
前些年有一些艺术家搞书法画,搞纯形式书法,甚至消解文字,也曾引起人们的关注。他们的“书法作品”似乎很新,很有视觉冲击力,但遗憾的是他们脱离了书法的物质载体——汉字和艺术要求——书写性,所以从书法的角度讲,他们的作品不具备书法艺术的创造美(也许作品的创造美体现在其他领域),虽然它们可以给现代的书法创作提供某种启示。
3、精神层次:不媚时俗的高洁美
反常在体现为感性层次的刺激美和理性层次的创造美的同时,以其超尘脱俗、鹤立鸡群、迥异于世的特质也在精神层次体现为不媚时俗的高洁美。书法的这种美一方面是由作品所表现出的书法家的崇高人格与高超技法体现出来,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另一方面是通过书法作品所表现出的书法家对书法风格的个性追求反映出来,如装疯卖傻的杨凝式的《韭花帖》,奇绝狂怪的杨维桢书法。有时,这两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