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 晋唐一体化和对二王的误读
二王典范在南朝精英阶层传承,与北朝刻石的群众运动相比,总感觉到气息微弱。特别是梁元帝焚书十四万卷时,斯文凋丧,令人叹息。陈隋间,好像智永成了一脉单传。好在李世民颇好笔翰,使王羲之成为正统。李世民的贡献,一方面使王羲之成为尽善尽美的书圣;另一方面,通过对《兰亭序》的传播,使更多的人接触到了王羲之书法。
兰亭论辩,郭沫若的观点站不住脚,算是失败了。我也相信《兰亭序》是王羲之作品,而真迹沉埋昭陵。《兰亭序》时代,肯定有标准的楷书、肯定有《兰亭序》风格的行书,这是没有问题的。而另一个问题不得不让人思考,《兰亭序》的风格,在传世王羲之摹本和拓本中,差不多可以说是孤例。如果仅就风格而论,像郭氏所说,它出于智永作伪,似乎更令人信服。除《兰亭序》外,王羲之其他行草帖,都是夭矫不群的,体势变化万千,笔致变化万千,让人目不暇给。这正是初创时期的生机和不确定性,也是其内涵幽深、玩味不尽的魅力所在。而我们看到的《兰亭序》是成熟之美、无懈可击之美,这就产生了风格的歧异,也埋下了误读的种子。特别是兰亭八柱,尽管出于欧虞褚大师临仿,经过刻拓,也多多少少,带有铭石书的某些特征。看到兰亭八住帖的人,肯定比看到真迹乃至摹本的人多得多,因而,如果把杰出的书法家和家世赫赫者排除在外,王羲之在民间的形象,差不多变会定格在《兰亭序》、《怀仁集王圣教序》,以及李世民的碑刻上。
到宋代,出现了高桌椅,则人们对王羲之可能更加隔膜。《阁帖》盛行之后,人们眼中的王羲之,是经过刻拓的、简化的王羲之,而高桌椅也便于接受这种简化。好在现在出版发达,我们只要把古帖墨迹本和刻帖加以对比,就会感觉到刻拓的简化是多么可怕。加上宋人学楷书,多从唐人大楷入手,这就为“院体”准备了所有的条件。毕竟,像米芾那样能够时常看到二王真迹的人,是凤毛麟角的。所以,书法,或者说笔法,差不多可以唐为界,唐以为前古,唐以后为今,由于种种条件的改变,今不逮古,势所必然。当然,这并不是说宋以后的书法家都不理解二王,都不了解二王的笔法。我们看到苏轼临的《讲堂帖》、赵子昂临的《远宦帖》,以及王铎临的大量二王帖,都是能够克绍山阴箕裘的。但毕竟时代压之,赵子昂极知晋人,但他写出来的,也是简化的晋人或改造的晋人。至于一般的书写者,可能终生无缘见晋贤墨迹、摹本,当然就会陷于误读,而自以为追步山阴了。
正如儒学一变为汉儒,再变为宋儒,欲知孔孟真意,不读《论语》、《孟子》是不可思议的。笔法的误读可能,远甚于此。欲了解二王笔法,当然最重要的依据是墨迹和摹本,而历代法书只是它的注脚。
笔法琐谈之3:姿式
孟会祥
写字,站着写还是坐着写,如何站、如何坐,是一个问题。怎样拿毛笔,是另一个问题。
前一个问题,可谓之“身法”。古人论述也不少,但没什么争议。很多人谈到身法,要求烦琐,做起来不容易。但是,我见过很多人写字,身法千奇百怪,似乎也不影响其掌握笔法。所以,标准的身法,可能仅仅是一个标准而已,按标准去做,有利于书写、有利于身体健康罢了。白蕉在《书法学习讲话》中总结了几条,我以为最明白,不弄玄虚:
两脚平放桌子下面,身体坐稳,重心不偏;
头要端正,视线才正确集中,看到全面;
肩背要直,不可倾斜,胸部和桌面保持适当距离;
左手按纸,右手提笔书写,左手对右手起着支援作用和平衡作用,对身体重心起稳定作用;
在书写巨幅大字的时候,左右脚分前后,如果双脚并立,不能使用出全身力量。
白蕉讲的主要是坐姿,站姿只讲了一句,也够了。
近年来,人们为探索古法,追踪古人书写时的身法,及于桌椅等相关因素。这方面,工作做得最细,也最有成就的,要算孙晓云的名著《书法有法》。她以西晋瓷俑、北齐《校书图》、五代《文苑图》等为佐证,证明古人基本上是一手执纸、一手执笔,悬空书写的。(此前启功主编的《书法概论》中,也曾引用一幅古代图画,一手执笔,一手执一纸筒书写;另有一照片,像是启功先生自己的示范。)想象在以简为主要书写材料的时代,在细细的竹木简上书写,大概左手执简、右手三指执笔,左右手配合书写是便利的、合理的。细细的简如果放在几上书写,可能反而不便。我觉得,正是这一习惯形成了惯性,古人不把纸张放在几上书写。至于把纸张卷成一个小筒书写,甚至纸长了还需要书僮抻纸,也来源于习惯而已。这样的书写状况,产生相应的以转指为主的笔法,进一步相应的是,写的都是小字。即如郑杓《衍极》所说:“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变也。魏晋间帖,掌指字也。”魏晋之前当然也有大字,比如汉碑,至少摩崖要采用题壁式书写,是不是三指执笔法,就很难说,而且,悬空书写时,也不可能再是左右手配合,臂腕恐怕都要发挥作用了。铭石、题署一类的字,写法可能就不是标准的“古法”。我认为帖学范畴内的古法,是以二王为代表的精妙的转笔方法,而铭石书传统中的笔法,始终都没有达到二王那样精细多变的程度。到宋代,高桌椅配合的书写状况成为常态。使用高桌椅非常方便,然而,左右手的配合减弱了,腕臂由悬空变得可以支撑了,执笔的姿式也便变成了“腕平掌竖”,总而言之,毛笔接触纸面的方式简单化了,“古法”也便慢慢失去了。当代人即使知道古人的书写状态,大概也没有必要学魏晋人的样子书写。时移世易,天地江河,无日不变,我们应该了解古人,但还要在现在的条件下写字,席地而坐(包括古代的跪坐),坐在几上,都不大现实。
另一个问题,就是执笔法。据说,唐代韩方明、陆希声论笔法,都来于右军,有拨镫法、“五字法”的说法。“拨镫”一说指马镫,一说“镫”通“灯”,从来都莫衷一是,辨析起来也没有什么意思。实践证明,“五字执笔法”是实用而科学的,其他五花八门,都不重要。李煜把拨镫法和五字法混为一谈,总结出八字:
擫:大指上节下端,用力向外向右上,势倒而仰。
压:食指上节上端,用力向内向右下,此上二指主力。
钩:中指指尖钩笔,向下向左内起,体直而垂。
揭:名指背爪肉际,揭笔向上向右外起。
抵:名指揭笔,由中指抵住。
拒:中指钩笔,由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转运。
导:小指引名指过右。
送:小指送名指过左,此上一指主往来。
五字执笔法,把五个指头的作用,皆用一个字说明,就是:擫、押、钩、格、抵。虽云五字,身教则易,言传难明,这里也不多说了。讲五字执笔法,以沈尹默讲得最细致。
前人论执笔,“指实掌虚”最为重要。虞世南《笔髓论》说:“指实掌虚。”李世民《笔法诀》说:“大抵腕竖则锋正,锋正则四面势全。次实指,指实则节力均平。次虚掌,掌虚则运用便易。”苏轼说:“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欧阳文忠公谓余‘当使指运而腕不知’,此语最妙。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侧;及其定也,上下如引绳,此之谓‘笔正’,柳诚悬之言良是。”指实,才能笔实,点画才能果断有力;但指实不是用蛮力死死把笔。苏轼说:“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掌虚,才能“运用便易”,使转自如。使转自如,才能免于生拉硬扯的蛮力。据说苏轼是用三指执笔法写字的。苏轼不可能知道古人也用三指执笔法,恐怕他的三指执笔法只能是一种“坏毛病”,纠正不过来了,也就安之若素罢了。按理说,在笔法上他应该没有发言权,但他以天才的颖悟,还是参透了笔法的真谛。“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侧。”“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这几句话,实在是过来人语,度人金针。其实,综前人所论,执笔是为了用笔,而用笔的实质,可以从两方面去认识:其一,就执笔深浅来说,大体以母指尖为支点,构成一个杠杆。这样,笔锋向任何方向的运动,与笔顶都应该是相反方向的。这实际上也是“逆顶”、“涩势”的原因。苏轼还说过用笔“如逆水撑船,用尽气力,不离旧处”,也是要找到这种杠杆作用。找到这种作用,是“拨镫”、是“拨灯”、是“拨挑”、是“写”;找不到这种作用,顺锋拖过,是“画”、是“描”。苏轼所谓“浩然听笔之所之”,就是强调笔锋写过去,而不是人力拉扯过去。也正是如此,“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侧”。否则,笔杆如果总是垂直于纸面,哪里会有杠杆作用呢?“老干体”那些人,写字时看起来很潇洒、很豪迈,实际上写出的点画是无力的。其二,就使转来说,也大体以母指尖为中枢,构成一个转轴系统。因为笔毫是软的,没有转的作用,势必偃卧。有些碑派书迹,不娴转笔,为了防止笔毫偃卧,就且行且止,不断在运笔方向上停驻,以使笔锋恢复弹性,于是形成锯齿般的点画,美其名,则可称之为金石气,实则是没有发挥出笔毫的作用。退一步说,如果不转笔,即使一笔得力,下一笔必不得力,因为笔锋在一个方向上已经用“老”,无以蓄势发力了。因此,有些碑派书迹,迫不得已,笔笔起结,或者在点画末端多加顿挫,找回笔毫原初状态。不说这是“无法”,至少说是简单粗糙之法吧。转笔相当于齿轮传动,其力学原理与杠杆作用是一样的。通过手,最终使三维空间里多向度的这两种机械运动,映射到纸面上,所以点画才会耐品耐嚼。
如果想让多向度的运动无滞无碍,手就越少依傍越好。在无所依傍中找到“节力”的感觉,就庶几近道了。因此,枕腕不如悬腕,悬腕不如悬肘。朱履真《书学捷要》说:“悬臂作书,实古人不易之常法。上古席地凭几,又何案之可据?凡后世之以书法称者,未有不悬臂而能传世者。特后人自幼据案作书,习于晏安,去难就易,以古法为畏途,不以为常,反以为异矣。”当然,悬腕悬肘,的确是苦事,如果不想费事,启功给出了个方便法门:“书写落笔之前,先用笔向空画个圈圈,所要写的字,以不超出这圈圈范围之外,那么就说明你这时执笔的高低,提不提腕,悬不悬肘等,是符合要求的自然的。”启功平常话里,自有机锋,悟到多少,那是悉听尊便的。有时见有人为炫耀功夫,五指撮住笔顶写字,我就不免戚然。这事儿,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早说过了:“流俗言:‘作书皆欲悬腕,而聚指管端,真草必用此法乃善。’予谓不然。逸少书法有真一、行二、草三,以言执笔去笔远近耳。今笔长不过五寸,虽作草书必在其三,而真行弥近。今不问真草字,必欲豪指管端,乃妄论也。今观晋、宋及唐人画图执笔者,未曾若此,可破俗之鄙说。”
至于“龙睛”、“凤眼”之类,不足论。
笔法琐谈之4:藏露
孟会祥
蔡邕说:“藏头护尾,力在字中。”王羲之说:“存筋藏锋,灭迹隐端。”褚遂良说:“用笔当如印印泥,如锥划沙,使其藏锋,书乃沉着,常欲透过纸背。”米芾说:“无垂不缩,无住不收。”这是藏锋的理论基础。
入门学书,最先接触的藏头护尾,莫过于“用笔箭头路线”,在起笔处先绕一个圈子,收笔处再绕一个圈子,让学书者跟着指挥棒转。我自己学写字时是这样,后来教学,也是如此。记得一次看到有个清代的家乡人写的柳体楷书,其横画起笔居然没有画一个三角,而是侧锋而下;收笔也似乎并不圆圆满满地写一个侧点,而是意到便收,字却笔笔皆活,很有精神,这才开始怀疑教科书。再后来在启功主编的《书法概论》中看到对“用笔箭头路线”的明确批评,算是得到了印证,确信这一做法的无稽。沃兴华《论笔法》认为这是宋人笔法理论指导下的产物。他并不全面否定,但也指出了其不足之处:
必须强调,宋代笔法说容易出现两个误区。一是“逆入回收”的说法既明确又规范,没有歧义,没有别解,容易扼杀个性表现和创造能力。如果老师不动脑筋地照讲,学生不加思考地照做,大家不知所以然地如法炮制,写出来的笔画会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二是这种笔法理论,割裂了动态的书写过程,局限在笔画之内作静态分析,将原来属于连续书写时自然产生的“逆入回收”当作笔画的一部分来表现,结果为起笔而“逆入”,为收笔而“回收”,回收与逆入不相连贯,造成上下笔画缺乏联系,如同积薪,毫无生气。甚至还会将逆入与回收误解成封闭式的藏头护尾,在笔画两端重重按顿,如同加上两个圆形的句号,截止了笔画的运动态势,使它们毫无向外扩展的张力,米芾称这种写法为“倒收笔锋,笔笔如蒸饼。‘普’字如人握两拳,伸臂而立,丑怪难状”。
实际上,说清楚藏锋、露锋之所指,也不容易,这又牵涉到铭石体、写书体的异同。沈曾植《全拙庵温故录》云:“南朝书可分三体:写书为一体,碑碣为一体,简牍为一体。”又说:“碑碣南北大同,大抵于楷法中犹时沿隶法。简牍为行草之宗,然行草用于写书用于简牍者,亦自成两体。《急就》为写书体,行法整齐,永师《千文》,实祖其式。率更稍纵,至颠素大变矣。李怀琳之《绝交书》,孙虔礼之《书谱》,皆写书之变体。”沈曾植见识洞达,持论公允,足资取信。铭石之书,虽然上承甲金,但以刀迹逼于书迹而论,无疑全盛于东汉丰碑大碣;而丰碑大碣的书写者,既称善书,当然也长于简牍。这里的简牍,指汉代的竹木简牍,而不是后世的尺牍。细玩简牍墨迹,确实存在“逆入”的现象。如图2—20居延汉简中,“十”竖画起笔,“丑”、“五”末笔,显然都是逆入书写的,即如“渠”字波画起笔,也不是“欲横先竖”所书。之所以这样写,当然是为了得力。盖写简之时,要找到两个因素:其一是笔锋与简的位置关系,亦即恰当的角度;其二是笔锋受压的程度,亦即发挥弹性的适当力度。这两个因素恰当,写起来才得力。否则,露尖顺锋,笔锋是滑溜的,不但写出来的点画没有力量感,甚至简直无法成字。正是这一实用的需要,加上行笔过程中前后承接关系的原因,产生了“逆入”的的笔法,也产生了逆入的审美心理。我是实用主义者,同时也是唯美主义者,认为实用是基础,审美是随着实用而产生和演变的。比如男子便于站立小解,而女子则便于蹲姿,久而久之,男子蹲姿小解则不雅,女子站姿则罕闻,法度就是这样产生的。“逆入”这一藏头之法,当然会被相对庄重的铭石体所采用,因而产生折刀头的起笔方法。吾丘衍《三十五举》云:“隶书须是方劲古拙,斩钉截铁,挑拨平硬,如折头刀,方是汉隶。”正是抓住了这一特征。愈是汉代晚期,这种折刀头的起笔方法愈是得到了强调。晋代铭石之书,如图2—17《王兴之墓志》,以及我们熟知的“二爨”,显然属于沈曾植所谓“大抵于楷法中犹时沿隶法”者,也是强调了这种折刀头。至于北魏墓志、造像,方笔具在,应当是这种起笔方法的自然延续。实际上,铭石书的发展,始终就有两个源泉:其一是笔;其二是刀。这在前面已经论及,此处就不再赘述了。正如沈曾植所说,“碑碣南北大同”,而写书却另是一体。但是,自晋室南迁,北方则长于碑榜,南方则长于启牍,写书之体与铭石之体,似乎参商相隔。南朝禁碑,铭石之书式微;北方也并不全是只学刻石之书,早在北魏,王羲之的影响就已经为北方取法。《魏书》卷十九《任城王传附元顺》载:“(元顺)九岁师事安乐陈丰,初书王羲之《小学篇》数千言,昼夜诵之。”像《张玄墓志》、《元略墓志》的书丹者,应该不唯长于碑版,也同时长于启牍。这种吸收了写书体优长的铭石体,在后世成为主流甚至唯一。到唐代,欧禇是北派而颇学王羲之,自兹以降,不再有纯粹的铭石体,铭石体表现于唐碑,成为经写书体改造的铭石体,或者说写书体与铭石体合而为一。我们在学习欧、禇、颜、柳大楷之后,往往造成向行草书过渡的困难,二者之间似乎凿枘不合,其实就是铭石体与写书体的不同基因,毕竟还潜在着的缘故。也正是这个原因,如果纠结于颜柳大楷不放,不把目光放在行草上,不纵观历代法帖,则所理解的点画,乃是刀下的点画、孤立的点画,因而行草书终究不得其门而不入。许多人写一辈子,就没有迈过这个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