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燮生于1693年,1765年去世,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知县,有政声.“以岁 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作官前后,均居扬州,以书画营生。擅画兰、竹、石、松、菊等,而画兰竹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取法于徐渭、石涛、八大 诸人,而自成家法,体貌疏朗,风格劲峭。工书法,用汉八分杂入楷行草,自称〖六分半书〗。并将书法用笔融于绘画之中。主张继承传统“十分学七要抛三”, “不泥古法”,重视艺术的独创性和风格的多样化,所谓“未画之先,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诗文真挚风趣,为大众所喜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