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余年来,西方艺术史的研究已从六七十年代对形式特征的分析逐渐转向对艺术社会史的关怀。在这一大的风气之下,研究社会机制(social institutions)和艺术的关系,赞助人和艺术创作的关系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问题。这点在中国艺术史的研究中也有所反映。

在中国书画的交易方式中,我以为人情酬酢与间接的买卖最能反映中国社会文化的特点。龚继遂在他的关于中国绘画中酬酢现象的硕士论文中,把“应酬画”作为中国绘画中的一个画种和文化现象,全面地讨论了应酬画的起源、种类、受画人、社会功能。我在一篇谈论中国书法史研究方法的短文中指出,龚继遂关于应酬画的研究对中国文人艺术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的研究实际上开启了一条不落西方学术窠臼的思路。在为应酬画作定义时,龚继遂把作为赠送品的画作统称为应酬画,并指出,在中国,应酬是一个能涵盖相当广泛的社会现象的概念。我在同意并沿袭龚继遂为应酬艺术品所下的定义的同时,进一步认为,在艺术品买卖中,由于有人情介入,很可能是半买半送,或是象征性地收一点钱。因此,在讨论中国书法史上的应酬现象时,我以为,凡创作时不是为抒情写意、旨在应付各种外在的社会关系——或出于维系友情,人情的往还,物品的交换,甚至买卖——而书写的作品,广义地来说,都可以视为应酬作品。

1傅山抄录《礼记》卷十九《曾子问》一节

在为应酬书法下定义时,我们还要注意到这种现象,即一些原本不是用来应酬的作品,以后也可能被用作应酬。这种情况在傅山身上常发生。如傅山在1653年曾作小楷《曾子问》,并非为了应酬。在保藏了三十年后,1684年傅山在向老友魏象枢托孤时,将这一作品赠给了魏象枢。一些书家平时的日课习作和尝试性的作品,因名气大了,也常有人索要。一些信札、笔记、药方,兴致所至挥毫自娱的作品,也都会被用作应酬。但这些书法和为应酬而创作的作品不同,这是我们在讨论应酬书法时应予以注意的。简言之,笔者在此把“适情自娱”以外的作品都统称为应酬作品。因此,“应酬书法”是以创作动机为定义基础、为讨论问题方便起见而使用的一个不是特别严格周全的操作性概念。而如此界定这一概念也和我们下面将讨论的修辞(rhetoric)问题有直接的关系。

在对应酬书法作了基本界定后,让我们接着讨论傅山和应酬书法。甲申国变后,傅山失去了以往的政治经济特权,家庭的财富又受到战争毁灭性的摧损,不得不以行医和鬻书为生。正因为经济困难,很大的生活来源得自书法,傅山在甲申后书写了数量极多的应酬书法。又由于傅山一生好作笔记,他留下了比任何书法家都多的谈论应酬书法的文字。他的一些和日常生活琐事相关的信札,也因他的书法名声被收信人保存下来。傅山有致友人荃老一札,言及以书换米﹕

庽中偶尔无米,父子叔侄相对长笑,颇近清虚,未免有待,而此面亦得空易卦也。偶有小金笺十余幅在破案,因忆唐伯虎不使人间造业钱伎俩,作小楷《孝经》十八章,较彼犹似不造业矣。令儿持入记室,换米二三斗,救月日之枵,若能慨然留而发之,又复为大陵一场话柄矣,真切真切。

此处所言“留而发之”,应该就是托友人卖字,来还那二三斗米钱。傅山大概在太原、汾州、祁县、盂县等地都有友人为其代理书法。从我们在本篇第一节所引的文字来看,戴廷栻就多次在祁县为傅山卖字。

但并不是所有的应酬作品都直接涉及金钱和物质交易。在许多情况下,应酬书法的创作是为了人情的交换。这就如傅山在和戴廷栻的交往中,有时是涉及金钱的(如他请戴廷栻为他在祁县买米和油时,付给了戴廷栻银子),但戴廷栻却为傅山提供了许多非金钱交易的服务,比如说,把米和油运到太原,为傅山的出游提供脚力。而傅山回报的方式便是为戴廷栻写字作画题跋。

应酬书法适用的范围极广。从他人请去小住,到给予各种方便,都可以用书法表示感谢。傅山有许多作品便是这种情景下的产物。他有一首诗及小序这样写道﹕

辛酉冬寓石艾张植元培兄峪里花园,壬戌三月旋里,书扇谢之。

长公与余善,今复识公孙。花竹缘溪水,亭池借小园。黄冠累月住,绿酒不时存。所喜仍荒径,犹然若敝村。

石艾在平定州。此处所说的张植,很可能是傅山的老友、曾任明朝大理寺卿的张三谟(日葵)的孙子。从诗中可以看出,傅山在老友的孙子家住了三四个月,主人款待得十分周到。傅山无以相报,乃“书扇谢之。”

1651—1652年左右,因清初动荡的局势而避难山西各地的傅山,曾侨居在阳曲县的友人杨方生家中。台北何创时书法艺术基金会藏有傅山此时为杨方生的两个弟弟书写的杂书长卷,当是为了感谢杨家的救助所作。

傅山喜欢喝酒,有时朋友备下酒席,并预备了笔墨,酒酣耳热之时,请傅山作书,傅山也就乘兴挥毫。傅山有首诗的小序云:

轶老词宗以醉索书,书得《村房即事》一章,发笑,兼请教政。

2傅山《赠魏一鳌行草书》十二条屏(局部)

在对应酬书法现象的描述和分析之上,我进一步提出这些问题:如果说中国书法中的许多作品是为应酬而作的话,我们还能不能把这些作品看成是书法家的“心画”?我们还能不能理解他们的创作动机?这些问题又把我们引向对中国书法艺术中修辞现象的关注。在使用“修辞”这一词时,偏重的是一种说词的字面意义和事实不相一致的一面。当一件书作的主要文本、作者的题跋、他人的题跋、后世的评论都可能存在着言不由衷的“修辞”或是陈陈相因的“套话”时,我们怎样才能理解一个作者真实的“创作意图”?特别是当中国书法和实用书写常常难以剖离时,所有能够进入收藏的名人字迹是否都能算是“创作”、这些书写是否具有“创作意图”都成为必须先要厘清的问题。

我在讨论傅山的应酬书法时,已经揭示了一个文人艺术家在改朝换代之际,应对尘世俗务的艰辛,讨论了政治经济环境、社会规范对傅山的制约。下面将换个角度,着重讨论在无法根本改变大环境的条件下,傅山如何运用文化资本和种种策略来拓展生存空间,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独立和尊严,并藉此来说明,文化资本如何使得文人艺术家有别于非文人艺术家。虽然傅山集书法家、画家和篆刻家于一身,本篇将主要讨论傅山的书法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这样做出于以下两个考虑:首先,在传统中国,书法主要由文化精英们所创作、收藏和欣赏,被艺术史家称为“精英的艺术”。大多数书法家(包括傅山)可以说是文人艺术家。作为一个文人艺术家,傅山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文化名人地位和拥有的文化资本。这些文化资本使他能够成功地应付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如果没有这些文化资本,他的生活将是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