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能知足心长乐”汉印(图一)。“事”字是古隶和缪篆的混合体,“心”字亦不规范。《说文》:“能,熊属。足似鹿,从肉。”“能”在小篆(图二)、缪篆(图三)、汉隶中皆从肉。印文“能”字所从为“冃”,“帽”字之省文。《说文》:“冃,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其饰也。”“﹦”或说是帽下的额头纹。“知”,甲骨文从亏(于),知声(图四)。古隶承袭其形(图五)。印文“知”与古隶“知”字不同在于从亍。《说文》:“亍,步止也。从反彳。”《字汇》曰:“小步行走。”又:“左步为彳,右步为亍,合则为行。”(图六)“乐”(樂),甲骨文从从木,会弦乐器丝弦附于木器之意。从殷商至汉代,“乐”字皆从木(图七)。印文“乐”字与先秦及秦汉文字皆不类。且不说重叠的两个三角形与绞丝不像,印文从未(图八)亦是大错。印文七字有三字错误、两字不妥,只有两字正确,正确率可想而知。“前代玺印各有体制,取法乎上,不容牵绲,辨体之事也。”(沙孟海语)书体不辨,印文用字自会“牵绲”。
“错字的十二种类型”这一章节举错例31印,暂分12类,以为当今篆刻用字混乱的代表例证。此分类可能不尽完美,有的同文放在一起是为便于分析评论。可以举例者尚多,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今书法篆刻用字讹谬日滋,几成风尚,应该引起相关领导、书者、印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