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字,在书法爱好者中有种种说法,有人说是难免的,有人说不必过分苛求,有人说出现个别的错别字也无碍大局、不伤大雅……但也有很多人认为不可以,因为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别字是“硬伤”,有“硬伤”的作品是不能参展的,更不能在报刊上发表。但实际情况并不像这部分人认为的这样,有时候“硬伤”的作品照样参展、照样发表。多数人还是赞同后面的观点,因为汉字是语言交流的工具,是表情达意的文字。更何况书法是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书法家不仅要把字写好,还必需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与个人素质。

去年我遇到这样一件事,闹得挺不愉快。一位朋友找我请一位知名书法家写幅字。平时我比较忙,收到字后没注意看,就转给朋友了。过了半年,朋友来找我,叫我再找那位书法家重写一幅,说书法作品转送给当地一个官员朋友挂到办公室中,但有一个字写错了,有人当着官员的面指出来,这位官员非常生气,觉得很没面子。我只好又托了人请这位书法家再写了一幅,逐字逐句看有没有漏了、错了的字,并当场请朋友验收,深怕再出现错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自此,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自己的作品写完一定仔细琢磨,看有没有漏了或写错了字,在确认没有错的情况下才敢送出。我也听说一个单位的会议室挂了一幅丈八的字,写的是毛主席《沁园春·雪》,作品大气震撼,给人留下了极强的观感,但也有好事者发现漏了一个字,马上就成了大家闲来时谈论的对象,成了众人攻击的目标。一幅好的书法作品,除了给人们一种美的艺术享受、陶冶情操之外,所写许多诗文的内容还要给人们以教育和启迪。如果把字写“错”了,观者不知其所云;把字写“别”了,意思就可能变了或者讲不通;漏了字,内容不连贯,因此,书法作品中是不允许出现错别字或漏字的。

千百年来,书法作品里写错了字、漏了字一直是书法评论家津津乐道的话题。书法虽然是艺术化的文字,总以表现为中心,当表现与规范发生冲突时,书法家会牺牲后者而保存前者,一切都以表现的成败为取舍。不过,这种取舍是有一定的度的。取舍的部分都是文字中的枝节处理,并不是主干的完全改变,这样取舍之后也并不影响我们对文字内容的识读,所以,这种取舍在书法创作中是被认可的。一个人在加强自身文化修养的同时,偶尔写错了字或漏了字,必须要承认错误,而不是一味地彰显夸大艺术表现力。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文化素质都没有,经常把字写错了,绝对是不可接受的。无论是大书法家还是一般的书写者,无论是艺术创作还是非艺术创作,只要你是在写汉字,而且是要写给别人看的,就要讲究规范。不可回避的是,多么伟大经典的书法作品写错了字,结果可能会抱憾终身,因为后人的眼睛总是雪亮的,会指出错误之处,留下了一块永远的伤疤,这与书法的艺术水准是两个概念范畴。

作品书写出错的原因很多,经常让人忽视的是某个简化字是由哪个或哪几个繁体字来的,或一个字到底有几个异体字,如果不清楚,也会在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别字。如“锺”“鐘”,可由一个简化字“钟”代替,但写繁体字就要考虑字的语言环境。如书写者写的内容是毛主席的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中“钟山风雨起苍黄”一句中的“钟”字,因为是山名,用法固定,如果写繁体字就只能写“锺”,但常有人写成“鐘”,出现了别字,让行家贻笑大方。对于篆书等古文字,很多书法家写得不规范,这固然跟现在的工具书不标准有关系,但写字人在文字学上下功夫不够也是一大问题。学问没跟上去,就严重拉了后腿。还有不能把古代的别字、死字混入现代汉字中使用。古代碑帖中,有许多当时较为通用而后来根本不流通不使用的字,在临帖时一定要明确所临碑帖中的错别字,这样做不影响临帖,因为临帖的目的是学帖中字的线条、笔法、字法等等,如果创作时用到帖中的错别字就不能再用了,避免以讹传讹。

汉语是世界各民族语言文字中最难学的语种,历史悠久。音近、形近、意近的字特别多,学起来难认难写难记。“不耻下问”是古人对学习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我们应该提倡学习,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错字的问题,不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掌握汉字的有关知识和记忆规律,遇到拿不准的字勤查字典,问问周围的老师前辈,在作品中避免出现错别字是能够做到的,这样才能书写出更高水平更完美的书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