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白石的大家庭中,除了在湖南湘潭明媒正娶的原配妻子陈春君女士之外,还有一位“侧室”。关于这位女士的身份信息是:胡宝珠,四川丰都人,父亲是蔑匠。早年曾在政界人士胡南湖家里给其母亲当干女儿,1919年(17岁)嫁给57岁的齐白石。
这些履历资料都没问题,问题出在川妹子胡宝珠女士究竟是“通过何人”以“何种方式”走进齐白石的生活之中的。
有意思的是,关于此事,不同的研究者,不同的记述,不同的出版物,出现了严重明显的不一致。更有意思的是,如果认真追究这种混乱现象以及那些五花八门记述的根源,竟然是齐白石本人在“捣鬼”——他在公开出版的多种带有自传性质的著述中,不断编造谎言、虚构故事,长期蒙骗糊弄了广大读者和众多研究者。比如,他在《白石老人自述》中说:“(1919)中秋节边,春君来信说,她为了我在京成家之事,即将来京布置……不久春君来京,给我聘到副室胡宝珠。”陈春君女士1940年病故,齐白石在《祭陈夫人》中又写道:“民国六年乙卯,因乡乱,吾避难窜于京华,卖画为活。吾妻不辞跋涉,万里团圆,三往三返,为吾求宝珠以执箕帚。”
故事的确很生动感人。陈氏夫人为了让“北漂”丈夫生活得舒适幸福,不仅积极主动地张罗给他“纳妾”,还不辞劳苦地长途奔波跋涉,先后从湖南乡下老家“三进北京”。既然齐白石本人为“贤妻赠妾”定了调,后世众多传记作者都纷纷“顺杆儿爬”:
湖南作家周迅在《齐白石全传》中写道:“……陈春君专程来到北京,为齐白石物色侧室,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经反复挑选,陈春君给齐白石聘到侧室胡宝珠……齐白石和胡宝珠一见面,双方都感到满意,于是就这样说定了。”《北京日报》原副总编辑林浩基在长篇传记《彩色的生命——艺术大师齐白石传》中说:“她(陈春君)告诉白石,给他聘定了一位配室,几天之内,她将携她一同来京,要白石预备下住处,准备成亲……一天下午,陈春君带着一位年轻女子赶到北京……胡宝珠在湘潭一亲属家当婢女,出落得十分标致。白石一见,满心喜欢。当天……在陈春君的操持下,简单地举行了成亲之事。”
显然,周、林二位都对事实做了“艺术加工”,已是典型的“小说笔法”。其实事情的真相是:胡宝珠系白石知己好友胡南湖赠送的“礼物”,而且是在1919年9月13日齐白石回湖南时才被送到火车站的。陈春君只不过是在湘潭老家“迎接”了夫君从北京带回来的胡宝珠。换言之,在“白石纳宝珠”这出家庭喜剧中,齐白石的原配妻子陈春君只是个可有可无的“配角”。
至于胡南湖为什么赠送齐白石这个特殊的“礼物”,白石在自己的一首诗《题画篱豆》中泄露了秘密:
菟丝情短此情长,
万事何如为口忙。
采撷不思红豆子,
加餐尝坐紫丁香。
良朋如此皆为累,
爱我虽衰未减狂。
蟋蟀声中归万里,
老馋亲口教厨娘。
仅看诗的内容,读者仍然难窥奥秘,幸好诗人在诗前还作了一个《小序》:“友人见余画篱豆一幅,喜极,索去。后报我以婢。”这就不打自招了。胡南湖赠送齐白石“礼物”(婢女胡宝珠)的直接原因和交换代价,是因为他“喜欢”并“索去”了齐白石的一幅画。确切地说,胡宝珠是齐白石用一幅画《篱豆》换来的。
“拿大活人做礼物”——男士之间互赠“奴婢”“姬妾”,在基本人权缺失、妇女地位卑下的中国封建社会,原是很平常的事情。到了民国初期,新旧习俗混乱交织,再加上政府相关法律含糊模棱,造成“纳妾”乃至“妻妾成群”等现象不仅没有彻底绝迹,而且还相当普遍,所以“南湖赠珠”“白石纳珠”在当时并非违法悖德的丑闻劣行。不过,齐白石作为知识分子艺术家,毕竟受到了新思想、新文化的影响,而且有着极强的自尊心、虚荣心和正统家庭伦理观念,所以既要满足自己的需求,也想给世人和后辈树立良好形象——毕竟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头子娶个十七八岁的小媳妇,即使不算绯闻,也很有些荒唐。因此,白石老人就像一个嘴馋偷吃了好东西的孩子,在公开场合尽量遮盖掩饰,甚至不惜编了“瞎话”……
这个故事也给普通读者一个启迪——对坊间流传的所谓“名人自传”“名人传记”,还真不能盲目全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