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峄山刻石
峄山刻石是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至山东济宁邹城峄山立下的刻石,又称《峄山碑》,小篆书体,是现存最早的秦篆刻石。峄山刻石呈竖长方形,高1.9米,宽0.48米。前为秦始皇诏,共144个字,后为公元前209年秦二世诏,共79个字,四面环刻。
峄山刻石相传为秦相李斯撰文并书。碑文的书体见证了当时文字的真实面目,为研究秦代篆书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公元前219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阐明秦始皇曾亲自登上峄山,立峄山刻石。始皇后又上泰山,立泰山刻石,再东行至琅邪,立琅邪台刻石。其内容皆为歌颂秦始皇建立大秦帝国的丰功伟绩。
李斯奉命整理标准字体,并非是无端创造,而是通过固有的省改之体来进行整体推行。峄山刻石的文体形式为四言韵文,书体端庄,横平竖直,布局整齐划一,笔画挺匀刚健而不失婉转流利,风格严谨,一丝不苟。字的结构上紧下松,垂脚拉长,有居高临下的俨然之态。峄山刻石在章法上行列整齐,规矩和谐,整齐从容,强健有力的艺术风范与当时秦王朝的时代精神是相统一的。峄山刻石碑文所呈现出来的庙堂之气对后世碑刻铭文书法无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李斯精通先秦篆书,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曾主持全国文字的统一工作,确立了小篆,并将其颁布为通行全国的规范化文字。唐张怀瓘在《书断》中将李斯的小篆定为“神品”,赞其“画如铁石,字若飞动”,称其用笔“骨气丰匀,方圆绝妙”,由此可知李斯的书法结体稳健匀称、法度谨严,故书界有“学篆必先宗‘二李’”之说。
峄山刻石原来立于峄山书门,后被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登峄山时推倒。但因李斯小篆盛名遐迩,碑虽倒,慕名前来摹拓的文人墨客、达官显贵仍络绎不绝。当地官民因常疲于奔命,送往迎来,便聚薪碑下,将其焚毁,从此不可摹拓。唐代之后又有人叹惜秦碑被毁,便将流传于世的拓片摹刻于枣木板上。因此,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中有“峄山之碑野火焚,枣木传刻肥失真”的句子。
宋淳化四年(993年),郑文宝以南唐徐铉摹本重刻峄山刻石于长安,两面刻文,前9行后6行,满行15字,世称“长安本”,又称“陕本”。清杨守敬评价“长安本”:“笔画圆劲,古意毕臻,以《泰山二十九字》及《琅琊台碑》校之,形神俱肖,所谓下真迹一等。”据明代杨士奇《东里续集》介绍,峄山刻石还有“绍兴本”“浦江郑氏本”“应元府学本”“青社本”“蜀中本”“邹县本”,皆以“长安本”翻刻。《邹县志·古迹卷》记载“邹县本”:“宋元祐八年邹令张文仲于北海王君向获李斯小篆,刻诸厅之峄阴堂,迨至元廿有九年县令宋德,夏津人也,叹是碑残缺,恐致泯绝,乃命工砻石摹刻于其侧。”“邹县本”又称《元摹峄山秦篆碑》,原立于邹城县衙大堂,民国初年移入孟庙致敬门内,1973年移入启圣殿内保存,现存于邹城市博物馆。
峄山刻石书法圆匀劲健,严格遵守平衡对称的原则,在集权制度下显示出高度的理性。然而物极必反,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书法作为艺术的向前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