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格是指书画作品的价格,始于何时未能考究。唐以来,很多文人都靠书画养家,甚至致富。
据说柳公权当年的润格就很高,钱多得管不过来,雇了专司管钱的管家。明代祝枝山,寒山寺的方丈请他书写寺名,他开价一千两银子一个字,方丈只有二千两,祝便只写了“寒山”二字,无奈空下“寺”字无着落,是后来东湖一书家自告奋勇:“我来补上‘寺’字,分文不要,但须署上我陶浚宣之名!”这才有了后来寺院照墙上的“寒山寺”三个大字。现代著名画家齐白石在他的书斋则立安民告示:“君子有耻,请按润格出钱!”与前人祝枝山的千两一字同出一辙。
无论冠以什么名义,卖字买字,一方是付出了劳动的产品,一方是付出了银子,古往今来,理所当然。
千百年前约定俗成的润格,为何到了入厕方便都要出钱的商品经济时代还依然遭到一些人的质疑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首先缘于文人清高含蓄的特性,以言钱为俗。就是唐伯虎那样的大才子,当年也是羞羞答答:“闲来写幅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不似祝枝山那样下得了面子,直接打上标签,铁价不议。开口言钱在一些人的眼里是辱没斯文的事,有伤大雅。因此给那些不懂得尊重别人劳动的人钻了空子,开了白送的先例。一旦有人白得,再付钱的人就觉得吃亏了。而有的无知者也大言不惭说卖字是庸俗的。他就没想过,自己家里墙旮旯的垃圾桶、扫帚,花钱买都很正常,而他置于中堂的艺术品花了钱,就成俗事了,只有送他才不俗,才是高尚的。 这个逻辑就奇了怪:到底,俗了谁!
另一方面要提高受众的文化修养和欣赏水平。书法家一挥而就貌似简单,但隐藏着其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艰苦劳动,更勿言书纸笔墨、时间场地等等的投入。书法家也不是随便可以冠予的称号,那是文化的象征、精神的代言。凡其作品皆是书家勤劳汗水、精气神力的载体,其间苦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得了他的作品,顶多一声谢谢便卷字而去,如此,实不能体现尊重的含义。再说,不花钱得来的东西总以为轻,你拿去随便一扔,久之混同垃圾,弃之如敝屣,呜呼!
再一方面是要建立秩序、规范市场。目前国内书画市场良莠并存,鱼龙混杂,原因是多方面的。
艺术没有绝对标准的特性,给那些以书法名义赚钱的人提供了机会,他们游走江湖,做个道场,摆些造型,也敢吹“中华一绝”“世界首创”“国际注册”什么的,怪力乱神地自封神号、自诩大师,专门忽悠那些喜爱书法又南北不辨的人,于是有了字以个算、尺以万计的离谱。也有喜欢书法的人盲目拜名,以为官越大就字越好、价越高,书法家协会主席自然成了第一高手。以此类推,这又助长了书坛追名逐利的歪风,有的地方甚至把这样一个高雅的学术殿堂演绎成了不见硝烟的名利战场。有的人甚至认名不认字,只要是名人,管他是干什么的,一个胡乱签名,一张鬼画桃符,也奉为至宝。还有的官员有此书法雅好,业余写了玩玩,久之胆大起来,以为自己的作品真像阿谀者吹的那样“一字千金”了,于是一纸出去,大把钞票回来,拿在手上心也踏实了。却不知人家哪是要你的字,不过是一种变相的行贿罢了。凡此种种,让投机钻营者、厚颜无耻者盆满钵满,让真正书法者、专业研究者、苦苦修行者心灰意冷。这样一来,标准没了,人心乱了,风气坏了!
我以为,书法具有的欣赏、实用或者收藏的价值,都应该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以价格来体现。在这个活动中,书法家作为文化的体现,要树立以德润身的操守,坚持文艺为社会和人民服务,加强文化修养,坚守书法正途。收藏家、社会人士不盲从、不追风,要从作者及作品多方面来考量一幅作品的价值,提高鉴赏能力和收藏水平。各级书法家协会也应承担起卖字买字这一课题的研究,肩负起指导定价、引导市场的职能,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让真正的书法走向人民群众,让书法家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让书法作品过渡到商品成为一种理性的社会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