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于2015年12月7日《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就如何弘扬和发展书法艺术,提出了指导意见,其中“四有”是讲话的中心思想。“四有”既是对中国书法优良传统的概括,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对书法发展与书家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书中有“文”。《讲话》中说:“书中有‘文’,就是要传承中华文化根脉,弘扬独特艺术价值。”“书法不仅成为中华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朵奇葩,同时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形式和精神载体,对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产生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并对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艺术产生了巨大影响。”
文化、文明、文字、文艺等,皆是人文化成的结晶,书中有“文”是指书法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化精神,浓缩着中华文明的智慧之光。书法与汉字是一本共生,同体共荣的,这种血肉不可分离的关系一直到印刷术出现之后也没有完全分开。几千年来的汉字字体沿革与书法嬗变,都已经以“继承性获得”进入到中国文化的遗传基因之中,成为中国文化生命延续的载体。在汉字与书法两千多年的互塑互补中,中华民族的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方法及特质,都融入到汉字符号的完构与书法审美的技法构建中,对国家、民族、社会、群体乃至个人产生着重大影响,一个人的民族身份认同与民族文化认同,首先就是语言文字的认同。书中有“文”不但是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也是书家对个人民族身份的认同。汉字对国家的统一与民族的团结乃至对文物、典章、制度、民俗诸多方面的作用,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为过,而汉字书法就在中华民族形成大一统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天的书法,绝非某些人所谓的“书法是纯形式的”“书法的形式即内容”等割裂书法与文化鱼水关系的诡辞异说,脱离了汉字,脱离了汉字文义,实则远离了民族文化,便会产生“乱书”一类的“书乱”,就会中了西方“现代艺术”的陷阱。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命脉。历史上一些曾经显赫一时的民族消失了,但并非是这些民族没有了后裔,他们的子孙还在,只是其文化被强大的民族同化了。这在中国,历史上的鲜卑、突厥、党项、女真等等,都是活生生的例证。随着国家的强盛,文化软实力的迅速提升,中国书法一定会对周边国家乃至世界各地产生更大更广泛的华夏文化影响力。
二、书中有“道”。《讲话》中说:“书中有‘道’,就是要遵循书法艺术规律,彰显时代精神气象。”“书以载道一直是中国书法的优良传统,……弘扬时代精神是当代书法艺术的‘大道’,今天的书法工作者肩负着书写伟大时代精神气象的历史重任。”
“道”是中国哲学与美学中的一个核心经典范畴,是一个涵盖了形而下至形而上广阔范围的审美命题,从其内涵到外延都有着丰富的内容,前贤认为从天地生成到万物变化都不离“道”。书法之道,是其自律在社会发展中的自在,并从自在走向自由;书家之道,是在他律制动下的自律,而其自律又滋养着他律。书中有“道”首先是书家为人之道,黄宾虹说:“讲书画,不能不讲品格,有了为人之道,才可以讲书画之道。”故书家不仅要遵守书法的规矩,还要遵从书法在社会环境规定下的规矩。非如一些所谓“玩”书法者任意割宰肢解。古人有“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之论。即是说艺术不能脱离政风教化,不能脱离时代精神。书家若不自量力而堕入自怜、自虐、自大、自狂,或许自以为超越了时代,实则只能得到被时代抛弃的唯一结果。书法家不能逞一己私欲,不能逞一时之快,而要深入体悟中国书法“技进于道”“技道不二”等立论的深意,应有历史责任感与自觉的社会担当,方不负于这个伟大的时代。
三、书中有“人”。《讲话》中说:“书中有‘人’就是要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焕发艺术生命力。”“……广大书法工作者要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不断创新书法艺术服务人民的手段和渠道,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欣赏书法、习练书法,更好地通过书法陶冶情操、滋养心灵。”
书法为人民大众服务,是繁荣中国文艺的方法大道,可以说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艺政策与方针。这当然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更是针对中国的国情采取的必要措施。正是由于广大群众的参与,中国书法才有着今天的繁荣景象,人民大众是书法这棵大树枝繁叶茂的沃土,即便在书法产业化与市场经济下,书法都不可能脱离人民大众而仅仅依靠少数书家与书法组织去完成既定目标。书中有“人”还有另一层深意,即中国书法自古便是以一种人本立场对其作出价值判断的艺术,“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不仅是一种以人格为参照系的审美观,也是书家赖以安身立命的价值观。书法之所以历数千年不衰,在今天依然是“热火朝天”,正是由于广大群众热爱,这是因为书法有益于政教风化,有益于陶情冶性,有益于人的心灵滋养,有益于人生的净化与抚慰……
四、书中有“德”。《讲话》中说:“书中有‘德’,就是要追求艺文兼备、德艺双馨的艺术人生。”“……人品决定艺品,立艺先要立德。书法家只有具备崇高的人生境界、树立远大的艺术追求、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真正铸就大家风范。”
“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是传统文艺理论中贯穿价值观、本体论,风格论、审美论、技法论等诸多理论构成的一条红线,把握这一立论基点,就能更好地理解传统书法理论。项穆《书法雅言》中曰:“夫人灵于万物,心主于百骸。故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人心不同,诚如其面,由中发外,书亦云然。”中国艺术,历代重视成教化,助人伦,美风物,褒功德,所以中国历代书论中大都不离以人论书,所谓“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欧阳修)“学书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黄庭坚)“右军人品甚高,故书入神品。”(赵孟頫)“人品不高,落墨无法。”(黄宾虹)当今对文艺工作者提出的“爱国、为民、崇德、尚艺”职业道德守则,也正是对文艺家的根本要求。
书中“四有”,实即书家“四有”,书家不能仅仅停留在技法纯熟、写一笔好字的层面,而应当做一个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有责任的文艺家。书法要发展、要繁荣、要创新,最重要的是书家队伍建设,书家要做“四有”新人,要走在“四有”的光明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