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国当前书法生源的困境与书法人才培养①

——从《“启功模式”与当代书法人才培养》接着说

向彬

在2006年第二届启功书法学国际研讨会上,笔者提交并宣读了《“启功模式”与当代书法人才培养》一文,拙文入编秦永龙先生主编的《第二届启功书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文章认为:“在当代的书坛中,书法创作水平高超、书学建树卓越,又精通诗词、绘画与治印,擅长文物鉴定,专于古典文献研究的综合型人才实在为数不多,而启功先生则是这类综合型书法人才中的典型代表,我们不妨将这种综合型的书法人才模式取名为‘启功模式’。”[②]并在文章中进一步阐释了“启功模式”的定义。笔者认为,“‘启功模式’是指一种既具备很高的书法创作水平,又具有杰出的书学建树;既能集诗词书画于一身,又在书画等文物鉴定和文献研究上贡献突出的这样一个复合型书法人才模式。”[③]此外,文章还就“启功模式”对当代书法人才培养的意义以及如何培养这种模式的书法人才做了论述。

2010年,笔者申报的《当代书法的人才类型与教育——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启示》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立项,并就这个课题的诸多问题做了专门的研究。2012年,笔者申报的《我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并以这个课题为依托,对山东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做了专门的调查研究。在这两个课题的研究中,有两个问题成为了课题研究的焦点,其一为书法人才的生源困境;其二为书法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而这两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启功模式”书法人才的培养,所以,笔者想从《“启功模式”与当代书法人才培养》接着说。

一、我国当前书法生源的困境

困境之一: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生源中,有良好书法技能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小,通过短期书法技能培训而应试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大。

书法技能是我国目前书法专业人才培养最基础而又最重要的条件,书法技能基础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书法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具体的教学实施。就目前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生源来看,具有较好的书法技能生源不是很多,而绝大多数书法生源的技能基础非常薄弱,对书法的理解和领会能力也一般,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考试的学生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的专业性教育。为了更为准确地掌握书法高考生源的书法技能状态,我们曾对聊城大学2007级、2009级、2010级学生高考之前的书法技能状况做了调查。[④]

聊城大学书法系2007级学生为40人,高考前学习书法的时间差别很大,学习半年的学生有3人,占8%;学习一年的学生有8人,占20%;学习两年的学生22人(其中往届生11人),占55%;学习三年及其以上的有7人,占17%。从学生高考前学习书法的年限可以看出,基础较好、学习时间较长的所占比例非常小,而绝大多数学生只有不到二年的书法技能学习时间。而且,所调查的这些学生都是已经通过书法技能和文化课程高考被聊城大学书法系录取的学生,而2007年参加聊城大学书法专业技能考试的学生有1200多人。从这个层面来分析,当年参加专业考试的1200多人中,书法技能基础较差的学生所占比例会更大。

聊城大学书法系2009级学生为59人,通过调查发现,这些学生中高考之前学习书法技能只有半年的有5人,占8%;学习一年的有14人,占24%;学习两年的21人(其中往届生10人),占36%;学习三年及其以上的19人,占32%。而被录取的59人是当年参加聊城大学书法系专业技能高考1400多人中挑选出来的。就这59人来看,学习书法时间达到三年以上的也只占32%,而没有被聊城大学录取的考生中,学习书法技能时间较长的学生所占比例会更少。

聊城大学书法系2010级学生为58人,调查显示,学生高考之前学习书法技能只有半年的19人,占33%;学习一年的16人,占28%,学习两年的9人(其中往届生4人),占16%;学习三年及其以上的14人,占24%。从这个年级的调查情况分析,书法技能的基础更差。这些学生中高考之前学习书法时间只有一年或不到一年人数共为35人,占了总人数的61%。而这一年参加聊城大学书法专业考试的学生总人数为2000余人,如果对这2000余人作统计,参加高考的学生中学习书法技能一年以内的人数所占比例将会更大。

通过以上调查的数据分析,目前书法生源的专业技能基础情况是一个值得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随着高校书法专业招收人数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基础较差的学生进入高校学习书法专业,这些学生在短短的四年本科教育中,其书法技能究竟能提高到什么程度,的确很难预测。

困境之二: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生源中,文化课程,尤其是文史类,高考成绩好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小,文化课程学习不好,单凭文化课程高考无望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大。

文化素养,尤其是文史类素养,对书法专业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学生中,文史类课程的基础都普遍很差,即便是在读的书法专业本科生,也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我们曾经对聊城大学书法系2007级、2009级和2010级的学生做过这方面的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2007级的40人中,参加山东高考文化分的最高分是465分,最低分是376分,其中400以下的17人,占43%,400分以上23人,占57%,山东高考的文化总分为750分;300分的文史综合分中,40人中150分以下为24人,占60%,150分以上为16人,占40%,其中最低分为120分,最高分为184分。

2009级的59人中,参加山东高考文化分的最高分是504分,最低分是350分,其中400以下的29人,占49%,400分以上30人,占51%,山东高考的文化总分为750分;300分的文史综合分中,59人中120分以下为16人,占27%,120-149分的为33人,占56%,150分以上为10人,占17%,其中最低分为95分,最高分为180分。

2010级的58人中,参加高考文化分的最高分是510分,最低分是333分,其中400以下的29人,占50%,400分以上29人,占50%,山东、江西、湖南三省高考的文化总分都为750分;300分的文史综合分中,58人中120分以下为13人,占22%,120-149分的为29人,占50%,150分以上为16人,占23%,其中最低分为85分,最高分为240分。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聊城大学书法系在读的本科生中,文化课程的高考成绩普遍偏低,尤其是文史综合分,高考成绩偏低的学生所占比例很大。

困境之三: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生源中,因爱好书法而立志从事书法艺术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小,将学习书法作为高考入门劵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大。

我们在对聊城大学书法系2007级、2009级和2010级在读本科生调查时发现,2007级40人中,出于对书法的兴趣爱好而报考书法专业的只有2人,占5%,对书法有一定爱好,但主要是考学需要而学习书法的有25人,占62%,完全是出于考学需要而学习书法的有13人,占32%;2009级59人中,出于对书法的兴趣爱好而报考书法专业的只有3人,占5%,对书法有一定爱好,但主要是考学需要而学习书法的有26人,占44%,完全是出于考学需要而学习书法的有29人,占49%;2010级58人中,出于对书法的兴趣爱好而报考书法专业的只有10人,占17%,对书法有一定爱好,但主要是考学需要而学习书法的有19人,占33%,完全是出于考学需要而学习书法的有29人,占50%。

从这些调查的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在读的书法专业本科生中,真正出于对书法的热爱而自愿学习书法,并希望自己将来在书法领域有所成绩的学生实在太少了,而主要是利用学习书法作为考入大学敲门砖的学生占了很大的比例。这种情况导致一个非常严重的现状,学生入校后,很多同学并不把精力投放到学习上,尤其在专业学习方面,很多学生存在应付的心理,因为这些学生本来对书法学习的兴趣不大,也不指望将来把书法专业作为自己的事业。这种生源状况,严重影响了书法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有些学生甚至不能正常毕业。

困境之四:参加书法专业高考的生源中,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小,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生源所占比例较大。

就目前书法生源的地区分布而言,是极不平衡的。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书法生源远远少于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等省。江苏、浙江、福建等经济发展比较快的省,为数不多的书法生源主要来自这些省份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以聊城大学为例,2010年以前,聊城大学书法系只对山东省招生,所以,2007级的40人和2009级的59人都是山东学生。但在调查时发现,2007级40人中,聊城市学生为26人,占65%;2009级59人中,聊城市学生为21人,占36%,2010级58人中,聊城市学生为21人,占36%。而山东境内经济发展比较好的青岛、威海、烟台、济南等地区,书法生源寥寥无几。

造成这种生源分布不均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学生对学习书法这样的传统专业兴趣不大,并认为这专业对自己将来的就业和发展存在很大的制约。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学生报考的专业往往都是一些与经济发展最为密切经济、经融、财务、管理、法学等热门专业。而书法这样的传统,即便学生有一定的兴趣爱好,但考虑到学习这种专业很难在短时间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不会因为自己的一点兴趣爱好而选择很难给自己带来物质财富的书法专业。这些地区的学生,如果要走艺术的道路,往往首先选择音乐、艺术设计、艺术传媒等专业,其次选择美术学专业,最后才考虑是否学习书法专业。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如果选择学习艺术,就会因为学习音乐、艺术设计、美术等专业的花销较大而不得不选择学习书法。进入大学以后,学习书法专业在笔墨纸张等学习用具上的花销比普通专业要大得多,家庭经济基础不好的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往往也因为训练书法的纸张笔墨等材料消耗较大而不敢加大训练量,这对于学生书写技能的提高存在一定的影响。

二、我国当前书法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及其意义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具体,这应该是人才培养方面设置不同专业和发展方向的主要原因。其实,当今社会对书法人才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在培养书法人才时,要根据社会的人才需要,结合各高校自身的资源优势,设置出相对合理的专业发展方向,使培养的人才既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又能使他们的业务能力在社会中相应工作岗位得到发挥。就当前社会对书法人才需求的现状来进行分类,既是人才需求的客观状况,又可以为高等院校如何设置各自的专业方向提供借鉴作用。所以,对当前的书法人才进行分类,虽然存在诸多顾虑,但分类的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不妨从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等方面分析其意义所在。

1.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是高等院校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参考。

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等院校设置专业时要首先考虑的问题,这是对所设专业的人才定位。培养目标确定了,学校就可以根据这个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使课程设置在满足大学生基本素质课程和各类公共课程的同时,突出专业的特色,真正做到专业课程的设置与人才定位紧密结合。学生通过了四年的大学本科教育后,修完规定的学分和课程,就能够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或者为实现这种人才目标奠定了非常扎实的基础。可见,人才培养目标对于高校的专业设置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有重要参考依据的,这些依据主要是两个方面,其一,社会对预期培养人才的需求状况;其二,学校设置该专业的资源优势。

就学校的资源优势而言,每所高校都有各自的特色。从大学性质来看,有综合性大学,有专业性大学。不同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学科也不尽相同,不同专业性大学的专业特色也差别甚大。就目前设置有书法本科专业的高校而言,有师范性大学,也有综合性大学;有理工科为主的大学,也是艺术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十余所师范院校设置有书法本科专业;而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暨南大学、河南大学等近十所综合性大学招收也书法本科生;还有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等十余所艺术院校也招收书法本科生;此外,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绍兴文理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等以理工科为主的院校也招收书法本科生。这些高校由于各自的大学性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其资源优势也明显不同,因此,在这些高校内设置书法专业,就要充分考虑这些大学的资源优势,使既有的资源在书法人才的培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一些高校,目前属于综合性大学,但这些大学前身多为师范院校,如聊城大学、临沂大学等诸多大学属于这类情况,这些学校所设置的书法专业要充分利用其师范方面的资源,制定出合理的书法人才培养目标。当然,高校自身的资源并不是决定如何制定书法人才培养目标的唯一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要参考当前和将来社会对于书法人才的需求状况与需求趋势。

就当前社会对书法人才的需求而言,主要在书法教育、书法创作、书法应用和书法研究等四个方面。而高校设置书法人才培养目标除了参照自身的大学性质和资源优势外,要根据社会对书法人才的需求而设置。就书法教育方面的人才培养而言,师范院校设置的书法专业就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且书法教育方面的人才将是我国当前和将来大量需要的。师范院校之所以在培养书法教育人才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最主要在于这些高校在如何培养合格的教师方面有很多的研究和教学成果可以借鉴。当师范院校的书法专业生系统学习了大学的通修课程、书法技能课程和相关的书法理论课程外,要成为将来的书法教师,就必须学习与教师职业相关的课程,诸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书法教学法等等,此外,还要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教学实践,使这些学生毕业时不仅具有较高的书法技能和较为全面的书法理论知识,更要具备如何从事书法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使他们在将来的工作岗位上很好成为书法教育的人才。就目前社会存在的书法人才而言,书法创作人才是最不好鉴定的,也是很难通过高等院校的四年本科教育或者三年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社会的确需要书法创作队伍,这支队伍要为当前社会的文化艺术发展创作出书法精品。但书法创作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是仅仅通过学校教育所能实现的。目前各高校虽然都把培养书法创作人才作为其培养目标之一,但是,四年的本科教育很少能够实现这个培养目标。真正的书法创作人才在通过学校教育外,都要再经历一个相当长时间的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才逐渐成为具有一定书法创作水平的人才。书法研究型人才主要是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研究型书法人才也不能仅仅依靠其学术研究而得到相应的社会工作岗位,换句话说,当前社会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容纳一批书法研究人才从事学术研究。国内虽然也成立多个不同性质和不同规模的书法研究院或者书法院,这些书法院并不是容纳一批人才专门从事书法的学术研究,而目前从事书法学术研究的人员大多是高等院校的书法教育工作者,此外,还包括在书法报刊或其它媒体从事编辑、出版的工作者,也有一些博物馆、艺术馆从事书法典藏和展览的人员,还有一些从事其他工作但热衷于书法学术研究的人员。从书法研究人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就可以知道,研究书法只是书法研究人才的一部分工作,他们除了从事书法的学术研究外,还要从事书法教育、书法编辑、书法传媒、书法展览等其他工作,甚至可以说,这些工作才是他们的职业,而书法研究是他们职业的附属工作。由此可见,培养书法研究型人才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教育过程,他们大多要经历一个很长的书法专业的学习,这个学习过程可以通过高等教育来完成,一般还需要经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书法的理论方面要有自己特色的学术见解,就必须掌握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掌握所能研究的第一手书法资料,具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研究方法、研究资料和研究能力的获取都要经历一个很长的时间逐渐积累,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书法研究型人才。如果将培养书法应用人才作为高校设置书法专业的培养目的,也要有个相对确切的人才定位,更要根据这个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使所培养的书法应用人才在艺术传媒、书画经纪、广告设计、景观设计、牌匾刻字制作等诸多应用型行业胜任相应的工作。

2.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对书法人才的岗位需求。

尽管我们从书法人才角度对当前社会的人才需要作了分析,但是很多部门并不十分明确哪些工作岗位需要专门的书法人才,于是就形成了书法专业人才找不到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岗位,而很多岗位又因为没有专门的书法人才而影响工作的效果。因为,我们从社会对人才需要的实际状况出发,对书法人才作一相对合理的类型划分,使社会对书法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明确化。

我们以教育部门为例,来分析一下这个行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书法人才。

我国当前的教育部门主要包括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包括教育部、各省市的教育厅以及地方的教育局,这些部门大多成立了艺术教育委员会或者艺术教研室,至于艺委会或者艺术教研室中是否有书法专业人员,由于调查资料的暂缺不是很清楚。但是很多教育管理部门都有喜欢书法的人,当然这些人一般是书法的爱好者,有的虽然具有较好的书写水平,但对于书法学科的建设而言,很难称为专家。此外,这些人对书法本体的认识也大多停留在写字的层面,对于书法教育究竟如何开展,书法人才培养究竟如何定位和执行,也处于比较模糊的状况。如果我国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真的有非常专业的书法人才从事书法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这对于书法教育而言,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因此,在教育管理部门恰当设置一个书法教育管理岗位,宏观指导所管辖范围内学校的书法教育,应该是一项不错的举措。

教学机构主要是学校,学校对书法人才的需求主要是书法教师。无论是高等院校还是中小学,一旦需要书法教师,就要对书法教师有一定的专业职能考核,只有考核通过了才能取得担任书法教学的资格,所以,专业职能的考核内容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也是学校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书法人才标准。那从事专职的书法教育,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首先,要有较好的书写技能水平。较高的书法技能是作为书法教师最基本的条件,因为书法教学中需要教师提供直观的书写示范,只有具备专业书写技能的老师才能在教学中起到良好的书写示范。其次,要掌握较为全面的书法理论知识。在书法教学中的很多环节中,都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分析,才能更好地让学生理解和领会书法的书写技巧和艺术审美,也只有书法教师具备全面的书法理论知识,才能进一步拓展学生的书法文化,使学生通过学习书法而全面提高自身素养。第三,要掌握相应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作为书法教师,一定要掌握不同阶段学生对书法接受和认知的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普遍规律,还要掌握书法教学的科学方法,把书法教学规律和教育学原理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书法教学达到最佳状态。第四,要有良好的教学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些能力的高低与教学效果直接相关,所以,合格的书法教师就要具备这些能力。综上所述,作为书法教师而言,以上四个方面都很重要,都是书法教师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教育部门尤其是教学机构需要的书法人才,就要从这四个方面综合考察,这就是师范型书法人才的考核要求,有了这样的分析,就为教育部门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书法人才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参考。同样,社会其他需要书法人才的岗位,也可以根据岗位的职责分析出各自的人才需求标准,从而真正明确什么样的书法人才才能胜任各自的工作岗位。

3.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让不同的书法人才明确各自的发展方向。

就目前的书法人才状况而言,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工,但是从事不同工作岗位的书法人才并不十分明确各自的发展方向,都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书法艺术家,把“书法家”作为书法人才的唯一发展方向,显然,这样的目标定位是很片面的,也是不利于书法人才的良性发展的。我们不能否认,所有的书法人才都要具备一定的书法技能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书法人才都必须将提高书法技能作为唯一的发展方向,而要根据社会的需要,提高其他方面的能力。以书法经纪方面的人才为例,这类书法人才具备良好的书法技能和极高的鉴赏水平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只是书法经纪人才的基本条件。他们的发展方向并不是自己如何写出更好的书法作品,也不仅仅在于具备极高的书法鉴赏眼光,还要具备良好的商业运作能力,因此,如何构筑出良性的书法市场是书法经纪人才的最终使命。同样,书法景观设计人才,具备一定的书写能力和鉴赏水平是理所当然的,但这些只是他们从事景观设计所要具备的书法元素,他们还要掌握景观设计的原理,掌握旅游资源如何实现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规律,更要明白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如何因地制宜地设计出书法景观,并如何保护和管理这些书法景观。同样的道理,师范型书法人才的主要目的在于如何将书法艺术传授给学生,为书法人才的培养竭其所能。

三、生源困境对书法人才培养的影响

从前文的论述中可知,我们可以将具有书法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等院校大致分为三类:其一为艺术院校,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等;其二为综合性大学,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等等;其三为师范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等。这些学校中的书法专业由于所依附的大学性质不同,大学中所具有的教学资源和办学理念不同,书法专业的定位、书法人才的培养目标和书法教学的方法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到大差异,因此,不同高校在设置书法专业时,在培养目标方面是有人才定位的。而根据目前社会上所存在和需求的书法人才,我们可以大致化为为以下六种人才类型:其一为“艺术型书法人才”;其二为“学者型书法人才”;其三为“文人型书法人才”;其四为“师范型书法人才”;其五为“应用型书法人才”;其六“综合型书法人才”。针对这些书法人才类型,不同院校应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确定培养目标和设置教学计划,构建出合理的课程模块,以便更为有效地培养书法人才。

划分书法人才类型的意义前文已经有了明确的论述,但是,目前书法专业的大学本科,往往由于书法生源的困境以及其他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具体落实其教学方案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出现很大的偏差。这些偏差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偏差之一:相对薄弱的书法技能基础与文化素养制约了艺术型书法人才的培养。

在前文论述中,我们提出,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等艺术院校,他们设置书法专业的主要目标是培养艺术型书法人才。所以,他们在入学考试时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文化成绩都有较高的要求,招收的名额也不是很多,以少而精的模式培养艺术型书法人才,使这些学生将来都有可能成为书法家。我们前文调查的数据虽然主要来自聊城大学书法系的本科生,这些数据不一定能够准确反映艺术院校的生源状况。但是,就目前全国参加书法专业高考学生的书法技能而言,普遍存在技能基础较弱和文化素养较低的情况,这种情况在艺术院校的书法生源中同样存在,只是因为这些学校招生人数较少,相对而言,问题不是很突出。而且,培养艺术型书法人才并不是艺术院校的专利,几乎所有设置书法专业的高校都可以培养这一类型的书法人才。而较弱的书法技能和较差的文化素养是直接制约艺术型书法人才培养的。在这种状况下,目前的书法专业高等教育,既要给学生开设大量的书法技能课程,还要开设大量的书法理论和文化素养课程,尽量弥补学生存在的缺陷,在学生现有基础上尽最大能力进行培养。

偏差之二:文化成绩与人文素养的普遍偏低将成为学者型、文人型书法人才培养的瓶颈。

我国历史上的书法家都是一些文化素养很高且书法艺术精湛的文人型或学者型书法人才,即便是近现代,真正的书法大家都不是一些只有书法技能的人,而是一些“启功模式”的复合型书法人才,而且这些人才所受的教育也不只是书法技能的教育,他们在文学、史学甚至哲学等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而目前的书法生源中,文化成绩和人文素养普遍偏低,设置书法专业的高校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虽然着重增设了提高人文素养和书法理论类的课程,但较低的文化成绩和人文素养依然是培养学者型和文人型书法人才的瓶颈。如果要培养出这方面的人才,不是书法专业能够全部解决的,需要学生在接受书法技能的专业化教育的同时,还接受文学、史学甚至哲学等专业的教育,这可能需要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同时修完书法专业和文学或者史学等专业的课程,或者将来攻读文学、史学等方面的研究生,进一步弥补文史哲等方面的不足。

偏差之三:来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生源不愿从事基层的书法教学,也不愿加强师范素质的提高,使师范型书法人才培养难以名副其实。

就山东省的书法生源而言,聊城、菏泽、德州、济宁等经济发展相对较差的地区,书法生源较多。以培养师范型书法人才为主的聊城大学书法系、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院、临沂大学书法系,其书法人才大多来自经济相对较差的鲁西地区,这些地区的学生,很清楚当地基层的教育教学条件和教师的待遇,因此他们对将来从事书法教育这样的职业没有太多的兴趣,尤其对从事基层学校的书法教育,几乎不予选择。他们在大学期间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书法教学法、书法教学实践等师范类课程学习的兴趣不大,也不太愿意提高自己表达能力、板书能力、课件制作等师范技能。于是,这些学校的很多毕业生虽然都通过各类考试拿到了教师资格证,但其从事书法教学的能力不高,使师范型书法人才培养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偏差之四:成才观念的相对偏执极有可能使应用型书法人才的培养成为纸上谈兵。

随着城市文化的发展,书法在当代的公共艺术中具有其他艺术无法替代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应用书法以满足当前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课题,所以,培养应用型书法人才也应理所当然成为书法教育的培养目标之一。然而,书法人才的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对书法专业的认识往往存在一定的偏见。就培养单位而言,设置书法专业的目的,往往将培养书法艺术人才作为主要目标,很少以培养应用型书法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就用人单位而言,也往往认为书法专业的学生就是一些只掌握了书法技能的人才,很少有用人单位会考虑到书法的应用型人才,于是,应用型书法人才极有可能成为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忽略的人才。即便有为数不多的高校设置了类似书画装饰的专业,在课程设置和具体授课过程中,许多书法应用的课程往往成为了一种摆设,所培养的学生在书法艺术的创作和应用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社会也很少专门为应用型书法人才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如果这种局面长期延续下去,将会导致应用型书法人才的培养成为一纸空文。

偏差之五:当前招收书法专业的高校很难成为综合型书法人才的摇篮。

目前招收书法专业的高校中,无论是艺术院校还是综合性大学或者师范性大学,由于书法生源的文化素养普遍偏低,本科教学方案中即便加大书法理论课程和文化课程的开设,但重技能而轻人文的观念在书法专业的教学中普遍存在。书法技能的提高的确需要大量的学时和课外训练,而文化素养的提高不是单纯开设几门课程所能解决的,所以,对于绝大多数书法专业本科生而言,四年的学习,很难让学生全方位得到很大的提高。加上目前前高校中院系的划分越来越细,往往使许多师资力量也很难超越院系的界限而成为全校的共同资源,许多高校的书法专业中,为数不多的书法专任教师往往只能教授书法技能或者书法理论课程,许多人文素养类课程因为书法专业所属的院系缺乏相应的教师而如同虚设。在这种格局下的高等院校所招收的书法专业生,要通过四年的本科教育而成为综合型书法人才,或者使这些学生将来能成为综合型书法人才,都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换句话说,目前设置书法专业的院系,的确很难成为培养综合型书法人才的摇篮。

结 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培养“启功模式”的书法人才是当代书法高等教育的目标之一。但是,当前书法生源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普遍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启功模式”书法人才的培养,而且书法生源的诸多困境也限制了其他类型书法人才的教育。因此,要真正培养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各类书法人才,务必在书法生源上得到改善,让越来越多的有一定书法天赋且文化素养较好的学生成为书法专业人才的后备军。要改善书法生源,就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的普及教育,让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对书法艺术本体和书法人才类型有比较正确的认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书法人才的发展前景以及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使他们从小树立成为书法人才的成才观念,从根本上改善书法生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