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上海青年书法人才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推动海派书法艺术的发展,拟举办上海市青年书法篆刻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青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普陀区文化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刘海粟美术馆分馆(上海市普陀区美术馆)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年满16至45周岁的上海市民(含外地在沪工作、学习、生活的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此次大赛,上海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副主席不作为此次大赛的参赛作者,作为特邀作者参与本次活动。

2、征稿要求:

(1)征稿尺寸:书体不限,形式不限,尺寸限180cm×97cm以内,竖式为主,切勿装裱。

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以内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2)征稿内容:书写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更欢迎契合主题,积极向上、富有新意的创作诗文。

(3)书法、篆刻可以参加单项,也可两项同时参加。每位作者书法、篆刻各限投1件。

(4)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5)投稿作品落款请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在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

鼓励书写整纸作品,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作品甄选:

1、由上海书协组织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将评选出100件作品入展,其中选出10件优秀奖作品、10件优秀奖提名作品。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奖、优秀奖提名作者享有一定额度的奖金,并颁发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

2、获得优秀奖非上海书协会员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上海书协资格一次。所有入展作者均可直接申请加入上海青年书协。获得优秀奖、优秀奖提名作者将有机会被增补为上海青年书协理事。

3、评委若对入展或获奖作品有异议,该作者有义务配合评选工作现场面试。

六、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109号803室 收件人:宦明星 021-64691108

八、展览时间与地点:

展览定于2016年8月底开幕

展览地点:刘海粟美术馆分馆(上海市普陀区美术馆)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独立完成,如有代笔现象,将取消当事人的参展资格。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上海青年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