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然,书法中还有一种丑拙的境界就是“大巧若拙”。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中说:“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他还说道:“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傅山也说:“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已矣。”这样的“拙”,显然蕴藏着“巧”,其妙处是显得更质朴自然,这和其它艺术样式有相似之处,比如罗大经在《鹤林玉露》讲:“作诗唯拙句最难。至于拙,则浑然天成,工巧不足言矣”。那么书法中这样的丑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元代赵孟頫说:“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因此有人认为艺术性的“丑拙”当从结字考虑,自然所谓“丑拙”就是有意违背结字规律和方法,而见稚拙质朴之美。如果一味从用笔求丑拙则是真丑拙了,一般来说即使从用笔求丑拙也当丑中藏巧。我想这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脂砚斋在评论《红楼梦》中的史湘云时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其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如太真之肥,飞燕之瘦, 西子之病, 若施于别个不美矣。今见咬舌二字加之湘云,是何大法手眼,敢用此二字哉。不独不见其陋,且更觉轻俏娇媚, 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纸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厄’娇音如入耳内。然后将满纸莺啼燕语之字样,填粪窖可 也。” 我们反复揣味,感到书法也当有这样的“丑陋”,这样的“丑陋”能更增添书法的艺术魅力。如破锋散锋用笔,是一种“丑陋”。
还有人认为,“丑拙”能丰富美,比如篆刻中的残缺也是一种丑,刘江在《论残与全》中说:“匀称遒劲的线条,对称平衡的结构,以及渐变柔和的节奏,以及精熟的技巧,只能表现其较为单洁的美;而残损中的变化、对比、呼应等却能表现出极为复杂的美。因此可以说残缺中的美有时表现出比完美中的美,更为完美些,其趣味更为浓郁、甘甜、醇厚。正如诗人雪莱在《为诗辩护》中谈到:‘悲愁中的快乐比快乐中的快乐更甜蜜些’一样。在生活中或作品中,美和丑常常交织在一起,互相渗化,互相对比,则可展现出无比丰富多彩的形态或情趣。”
看来,在书法艺术中,化丑为美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比如邹眉头是一种负情绪的表现,可以说是一种丑,但西施心口疼时,皱起来显得更美,而东施效颦却更丑陋了。这里西施如花似玉、千娇百媚的容姿就是把“皱眉头”化丑为美的前提条件,否则倘若容貌丑陋,再皱起眉头只能更丑了。书法中的“丑”,是西施皱眉头,还是东施皱眉头,看来很值得思索探讨。比如涨墨虽丑,在行草中三两字为之,有丰富笔墨情趣,形成点线面的对比等妙处,王铎的书作就是例子。
我想是有些书法之“丑”是相对的“丑”,但有些书法之“丑”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丑的,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可能,,是绝对的“丑”,就比如咬舌舌,从《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口中出来是美的,这说明是前者一类的丑;但疮疡的丑,恐怕就是绝对的丑了,倘若真的以为那疮疡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那不是你有病吗?比如朱以撒在点评第七届全国书法新人新作展中徐延波的书作说:“书法家对于某些笔画都有自己的情绪,有的笔画合于自己的表现,也就书写的特别顺手、畅快。如黄庭坚草书善用点,大珠小珠落玉盘,生动跳跃,用得好、用得频繁,令人印象深刻,美感大增。而黄庭坚的行楷用横就起负作用,毫无节制地横向形长,只长不短,长到过分,也就走到反面了。徐延波的鸟喙之用,也由于刻露气太重,使人阅读时感到无美感可言。”这里谈的三种情况,都是因过分,没有把握好分寸的“丑”,第一种过多的点,因书者找到了化丑为美的条件因素,因而是美的;第二种过长的横画,我想是黄庭坚没有找到化丑为美的条件因素,所以朱以撒先生仍然认为是丑的;第三种是徐延波刻露气太重的“鸟喙”之笔,是否是一种绝对的丑笔,就应当认真考虑了。
总之,大家可以看出,我们应当怎样理解这类抽象的丑拙书法线条呢?结构主义美学大家索绪尔说:“同表面现象相反,语言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社会事实而存在,因为它是一种符号现象,它的社会性就是它的一个内在特征。”书法何尝不是这样呢?线条的美也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和自然的事实而存在,我们总是在结合这些事实而深入理解,或从联系事实解读,或与事实类比明理,或联想事实而感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