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今为止,我们所知的对章草这个名称作解释的有五种:(一)宋陈思《书苑普华》引唐蔡希综《法书论》:“章草兴于汉章帝。”(二》唐张怀璐《书断》引韦续《五十六种书》云“因章帝所好名焉”。(三)《四库提要》并《书断》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纵任奔逸,赴俗急就,因草创之意,谓之章草,,。(四) 杜度善草见称,“上贵其迹,诏使草书上事,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五)章草起源于“章程书”的意义。一个书体名称竟有五种解释,各不相下,在书法史上大约也是难得见到的特例。
不但在名实问题上,有如此的相悖,即使在实际的书体功用上,我们看到了又一重令人惶惑的矛盾:以章草之“章”而言,它既具有章程的含义,又与皇帝老儿颇有关碍;则它应为当时书法的准则无疑:合乎章程,用于章奏,即是它的应有性格。但是很可惜,它却与 “草”挂上了钩。在古代,并不存有一个草书一一作为艺术的草书的概念;相反,草书应是草稿书的代称,古人又叫“稿书”、“稿行”。由是,可供依循的章(法则)与信手涂抹的草(草稿)结合,构成了一个完全对立但又合为一体的矛盾体。

待到章草不再是书体发展历史自然进程中的过渡形态,而作为一种艺术书体在漫长的历史中获得了书法家们的承认后,我们也发现了它内部的风格跨度的对比。其中,有陆机《平复帖》式的朴呐,有皇象《急就篇》式的稚拙,有竹木简式的飞动与挑达,也有赵孟颓式的媚丽。
这是一种在表面上平静沉着形态下所潜伏着的活泼的生命跃动。它不是一泻千里、吞吐六合;它在外表上的拘谨之下,寄离着书法技巧的全部内涵一一只不过不是外肆的一眼见底的技巧而已,要品味它的美,需要耐心,需要细斟慢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