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几年前我在《书法》杂志上写过一篇《士风大坏和书学创新》的小文,针对晚明的书坛,提出对于人品和书品关系的一点认识。通常认为,好的人品一定能写出好的书品,好的书品也一定反映了好的人品;晚明的书坛,涌现出一批创新的、好的书品,正是表征了书家好的人品,因此,我们赞赏、学习这样的书品,同时也应该赞赏、学习这些书家的人品。对于这样的认识,我一直是有不同意见的。二十多年来,我对中国书画史的研究,反复强调“隆(庆)万(历)之变”,指出以徐渭、董其昌为代表的晚明书画,从书(画)品上固然值得肯定,从人品上却不可盲目仿效,他们和它们所代表的,只是一个特殊真理而并非普遍真理。《大坏》一文所要表述的,无非就是这一见解。但今天看来,意犹有未尽处,所以撰此文作为进一步的补充。

关于晚明书家的人品,扩而大之,便是整个晚明的主流士风,在学术界的普遍认识便是“士风大坏”、“儒学淡泊,不可收拾”、“文人无行”。这在顾炎武的《日知录》、傅山的《霜红龛集》、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等明末清初学者的著述中屡有揭露,并有痛心疾首的指斥,清末民初的梁启超则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把隆万之际的士风概括为八个字:“上流无用,下流无耻。”什么叫“上流无用”呢?就是董其昌等上层的文人,作为既得利益者,于天下苍生事漠不关心,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对社会持冷漠的态度,超凡脱尘,供养烟云。什么叫“下流无耻”呢?就是徐渭等下层的文人,作为未得利益者,为了出人头地而不断地折腾闹事,对社会持仇恨的态度,怨天尤人,丧心病狂。

本来,读书人的目标是成为“士人”,而不是“文人”。士人和文人,我们通常看作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一个阶级,其实不然。士人的志向是“志于道”,这是《论语》中所说的,而“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所以要“克己”,要“毋我”,以社会为中心,“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当社会与个人发生冲突,“当仁不让”,所应该选择的是牺牲个人利益、保障社会利益,甚至不惜“杀身成仁”。士人当然也做诗文,甚至成就在文人之上,但他的志向不在诗文而在道。文人的职守是诗文。治道治史最忌出诸己,出诸己则失于公,所以即使孔子也是“述而不作”,顾亭林干脆表示“著书不如抄书”。而做诗做文最忌出诸人,出诸人则成学舌,所以文人既以诗文为职守,就需要强调自我价值而以个人为中心,“达则胡作非为或明哲保身,穷则怨天尤人或丧心病狂”,“居庙堂之高则超尘脱俗,处江湖之远则愤世嫉俗”,“先天下之乐而乐,后天下之忧而忧”,当社会与个人发生冲突,所选择的必然是牺牲社会利益,保障个人利益,为求生而害仁。

在历史上,读书界中,士人从来都是主流,文人只占支流的地位。而“明代养士三百年之不精”,到了隆万之际,读书人大多成了文人,只有极少部分士人。文人成了读书界的主流,“上流无用,下流无耻”;士人成了读书界的支流,即使中流砥柱,也挽回不了江河日下、狂澜既倒。其结果是什么呢?士风的大坏表率了社会的风气,导致整个明末社会各阶层的腐败,尤其当明清易代的大是大非之际,竟出现了一大批读书人而且有不少是明朝的官员,纷纷投诚清朝。南宋的小皇帝,由陆秀夫抱了在崖山跳海而亡,而明末的崇祯皇帝上吊煤山时身边只有一个小太监,朝中的大臣早已作鸟兽散。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连清朝统治者也为之震惊,在修《明史》时专门列了一个“贰臣传”作为资治的鉴戒。

明末士风的大坏,是由王阳明的心学变而为泰州学派的何心隐,尤其是李贽的异端邪说而开启的。他打着解放个性的旗号彻底颠覆了“天下为公”、社会大于个人、个人服务社会的价值观,而把个人中心、自我价值作为至高无上的神圣追求。由于人人都有情欲,只是长期的圣人之教要求人们克制私欲、服从社会,所以把它压抑住了。尤其是朱子“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更使礼教的社会秩序成为专制、钳制。而李贽之说一出,就如《水浒传》中的洪太尉打开了华山镇魔殿中陈抟老祖的封石,一时吸引了大批年轻的读书人携带了妻女风靡从之,“一境如狂”,听他讲学,并献出妻女供李贽在尼姑庵中群宿群淫,甚至“白昼同浴”,彻底地解放了个性,有如邪教。所以,顾亭林等直斥其为“无耻之尤”。在这种学说的蛊惑下,读书人当然不可能再成为士人,而纷纷变成了个人中心、无视社会规范的文人。所以,《日知录》中痛斥“文人之多”,并曰“《通鉴》不载文人”,傅山、黄宗羲等则认为文人不过是“隘人”、“小人”、“伪人”,上流则“全无心肝”,下流则“丧心病狂”,也就是梁启超所说“上流无用,下流无耻”的意思。顾亭林等于明亡之后痛定思痛,表示要“急救心火”,重拾“修齐治平之道”。但缺口既已撕开,要想再把它缝合难于补天,而越撕越大则是大势所趋了。

我们先从“上流无用”来看明末的士风大坏。试以董其昌为例,他出身清寒,屡试屡黜,所以醉心禅学以求解脱。直到三十五岁中举踏上仕途,嗣后一帆风顺,至万历二十二年(一五九四)当上皇长子朱常洛的老师。但由于他致力于学优而仕的目的并不是兼济天下,而主要是为了摆脱低微的社会地位,达到个人的“出人头地”,所以于政事始终持不关心、不作为的态度。担任皇长子讲官时如此,后来历任湖广提学副使、河南参政、南京礼部尚书、北京掌詹府事等显职,直到崇祯七年(一六三四)诏加太子太保致仕,在朝为官四十五年,显职四十年,始终超然事外,整日优游于明山秀水之间,供养于诗文书画之中。他的朋友陈继儒称他为“东山不出”,意谓他居庙堂之高而丝毫不以苍生为忧。那是否因为当时天下清明太平,所以他可以“后天下之乐而乐”了呢?史载他原本家境破落,仅“瘠田二十亩”,而发达之后拥有“膏腴万顷”、“游船百艘”、“画栋雕梁,朱栏曲槛,园亭台榭,数百余间”,并购藏了大量历代法书名画,无数佣仆姬侍,这样的财产,他享之不尽,并借北宋宰相韩琦相州筑昼锦堂的典故,作了一幅《昼锦堂图》,可见其乐,大有得意忘形之概。包括他所倡导的“以画为乐”的书画观,总之,享用既得的个人利益,享受人生,追求享乐,是他四十余年仕途的基本生活方式。这样的乐,虽然奢侈得过分了,但只要是“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对之也无可厚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正是在这四十余年间,明王朝的政治陷入到严重的危机,阉党专权,朝廷斗争趋于白炽化,关外满族政权崛起,虎视眈眈,苛捐杂税,天灾人祸,激起民变不断,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触即发。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这“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危急关头,包括东林党在内,一些位卑的清流、在野的士子,尚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甚至不惜杀身成仁。而位居显要的董其昌,却对国家的危亡无动于衷,每当朝廷政治斗争达到不可开交之时,便请病假回松江颐养。他为官四十余年,除了公费旅游,于重大的政事都是采取“深自远引”的回避策略,而绝不是当仁不让。因为他深知,一旦介入其中,难免导致个人既得利益的丧失殆尽,甚至还要赔上性命。

北宋王禹偁曾撰《待漏院记》,提出为人臣者,食君之禄而忧国忧民者为贤臣,祸国殃民而“私心慆慆”者为奸臣,而“无毁无誉,旅进旅退,窃位而苟禄,备员而全身者”则为耻辱。董其昌的所为,正是王文所论的第三类人臣,《孟子》所谓“在其位而道不行于天下者,耻也”。而其丝毫不以为耻,是为无耻。所以顾亭林针对明末的士风大坏,专门提出“行己有耻”加以反拨。这种“上流无用”的文人,便是官场上的“乡愿”,而乡愿,正是“德之贼”也。与此相对,“下流无耻”的文人,便是士林中的“小人”。二者行径有异,一者明哲保身地无为、不作为;一者丧心病狂地胡为,不择手段同时又择一切手段地折腾闹事。但本质则一,都是基于个人中心的自我价值:个人利益既已得所以无为,个人利益未得所以胡为。正因为本质的一致性,所以,乡愿也有小人的一面。董其昌在官场上不作为,在乡里则胡作非为,史载其仗势欺人,“横行乡里”,“渔猎民膏”、“垄断利津”、强占民女、侵匿良田,以致激起轰动江南的民变,焚烧董宅,史称“民抄董宦”。甚至八十多岁了,还“不知老之将至”,霸占了许多年轻美貌的少女,终日淫乐。

对于董其昌的“无用”也就是不作为,长期以来,书画史的研究都是把它作为“不做坏事”来认识、评价的。这种离开了其特殊的身份和所处的特定时间、形势所作的评价,显然是不合宜的。当天下动荡、国家危亡、民生涂炭之际,虽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我们不能强求一介布衣的陈继儒挺身而出。而董其昌却不一样,他位居显赫,职守所在是需要他必须出来做事,做好事。不作为,即使是“不做坏事”,也是严重的失职、渎职。或者有人会说,大势所趋,即使出来做事,做好事,也无济于事,而只能是无谓的牺牲而于事无补,所以董其昌的不作为绝非耻辱,而是明智之举。那么,我们可以用东林党来例证,难道他们不知道阉党权势熏天,任何抗争也不过如飞蛾扑火吗?我们还可以用诸葛亮的《出师表》来例证,诸葛亮不是也明智地认识到:当今之势,“才弱而贼强,伐贼,王业亦亡,不伐,亦亡,惟坐而待亡,不如伐之”,所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愚所能睹也”。所以,不是所为能不能成功的问题,而是所为是不是正义的问题。正义之事,能成功,要为,不能成功,也要为;非正义之事,不能成功,不要为,能成功,也不要为。而董其昌的考虑,既不是从能不能成功出发,更不是从是不是正义出发,而纯粹是从保障个人既得利益出发,所以,朝廷上的正义之事他不为,非正义之事他也不为,而民间的非正义之事则为所欲为。

他的诗文、书画作品,所散发着的,是一种超尘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平淡天真,闲适、恬静、优悠、潇洒。举其诗数首如:“风吹明月堕鱼梁,读罢残书依绿杨。湖上藕花楼上月,踏歌惊起睡鸳鸯。”“风物清和好,相将过竹林。骤寒知夜雨,繁响逗蛙吟。杂坐忘宾主,清言见古今。呼童频剪烛,不觉已更深。”从这些诗文,包括他的画作,你能看出半点天下的动荡必然在一位政府要员心上应有的牵挂忧患吗?而在同时期的少数志士仁人,如他的同乡陈子龙的诗文中,如:“满目山川极望哀,周原黍离重徘徊。丹枫锦树三秋丽,白雁黄云万里来。夜雨荆榛连茂苑,夕阳麋鹿下胥台。振衣独上要离墓,痛哭新亭一举杯。”所以,显然,把董其昌“上流无用”的不作为,看作是政治上“不做坏事”的好的人品来评价是完全错误的。对于这样一位高官要员,在民间做了不少坏事,我们不能因此而推断他的人品不好;但在政治上不做好事,尤其在大厦将倾之际,我们就不能不对他的人品持批评的态度了。

下面我们再从“下流无耻”来看明末的士风大坏。试以徐渭为例,他也出身寒门。大凡贫困家庭的孩子,在有比较的环境中,都有一种自卑而自大的性格上的缺陷。因为贫困,所以被人看不起,形成自卑的心理;为了摆脱这种困境,所以又有很高的期望,用徐渭少年时自己的话说,便是“际会风云上九重”。如果这种期望实现了,就可以修复病态的心理,如果期望一次次地破灭,自卑又自大的心理便会不断地互为加强,直到丧心病狂,沦于疯狂甚至自杀。徐渭正是在这样的心理动力和压力之下,发奋攻读,同时又玩世不恭。但一次又一次的科考总是名落孙山,再加上其他的各种挫折,不得已于嘉靖三十六年(一五五七)依附胡宗宪,请求他为自己的科考开后门说情,结果还是落榜。学优则仕的道路既已不通,而胡宗宪总督东南军事,负责抗击倭寇,徐渭便干脆安心地做起了他的幕僚,把它看作是“出人头地”的另一条可行之道。因代为撰写献白鹿表而深获器重,一时备极荣耀,尤甚于金榜题名。但这样的好日子也不过五六年,先是嘉靖四十一年(一五六二)奸相严嵩为徐阶参倒,三年后严嵩之子严世蕃被处死,胡宗宪因属严嵩一党,也被逮捕问罪,自杀于狱中。徐渭失去了靠山,又害怕被牵连,遂沦于疯狂,九次自杀而未遂,又误杀妻张氏,问罪当死。在张天复等友人的救援下,先是免去死罪,陷于囹圄。至隆庆六年(一五七二),又经张天复子元汴的努力疏通释放回家。期间又先后投附李春芳、吴兑、李如松、张元汴等,希冀施展才华,重新拾回荣耀,皆不能如意,卒于贫病潦倒,半疯不癫中郁郁而终。

前面提到“上流无用”的文人如董其昌是“乡愿”,为了保障既得的个人利益,于世事不作为、不承当,“下流无耻”的文人如徐渭是“小人”,为了攫取未得的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同时又择一切手段地折腾闹事。而正如专家们把董其昌超尘脱俗的不作为往“不做坏事”上靠,从而赋予他以高尚的人品;同样,专家们也多把徐渭愤世嫉俗的折腾闹事往“反抗社会黑暗”上靠,从而赋予他以高尚的人品。其实,人品的高尚与否,从道德上来考量,不在于作为还是不作为、闹事还是不闹事,根本是要看基于天下为公还是个人中心。徐渭与董其昌的行为虽然大相径庭,但二人的价值观念则是完全一致的。基于个人中心,因为自我价值的不能实现,在投靠胡宗宪之前,徐渭的表现是“小人失意”,怨天尤人的玩世不恭,恃才傲物的刁钻促狭,看似“反抗社会黑暗”,实质上是“反抗社会”,而无论这个社会是黑暗还是光明。从民间的口碑,绍兴地区所流传的许多关于徐渭的传说,他所捉弄的不仅仅只是“坏人”,更多的是老实巴交的平民、善良的百姓。在投靠胡宗宪之后,徐渭的表现是“小人得志”,仗势欺人,肆无忌惮,最典型的便是为严嵩写祝寿文,阿谀奉迎,与“反抗社会黑暗”毫不沾边,说明一旦有利于实现自我的价值、获取个人的利益,他是不惜“投靠社会黑暗”的,对此,我在《大坏》一文中业已指出,这里不再赘述。这里需要补充指出的是,严嵩的倒台,天下人拍手称快,而在徐渭,则因为自己的利益一旦化为灰烬,因此而对扳倒严嵩的徐阶恨之入骨。他在胡宗宪自杀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写诗作画诅咒徐阶,如在《雪压梅竹图》等画面上题诗云:“云间老桧与天齐,滕六寒威一手提。折竹折梅因底事,不留一叶与山溪。”“万丈云间老桧萋,下藏鹰犬在塘西。快心猎尽梅林雀,野竹空空雪一枝。”徐阶是松江人,所以称其为“云间老桧”,把他比作奸相秦桧;而胡宗宪号梅林,所以把他比作遭秦桧陷害的忠良岳飞。又拟乐府《氛何来》:“氛何来?由水木、连公工。”木公为松,水工为江,意为徐阶扳倒严嵩,是把清平世界推到了乌烟瘴气之中,实际上是把他徐渭的个人利益给葬送了。

严嵩、胡宗宪垮台之后,徐渭重新表现为“小人失意”,而且因为精神失常而更加极端,牢骚肮脏,不可理喻。这里姑举数例,一五七三年他刚走出监狱的第一个春节,朋友们设宴为他接风庆贺,他豪兴勃发,赋诗一首云:“吴家兄弟能留客,镇江蒿笋樱桃干。饮我金杯三百斛,五更漏转犹未残。我系六年今始出,宝剑一跃丰城寒。登楼忽见梅花发,时有春意来姗姗。醉余皓首街泥滑,欲跨白马唤银鞍。”坐了七年牢,已五十三岁了,应该痛定思痛,有所悔改,从今夹紧尾巴老老实实地做人了吧?但他竟然又焕发出自大的狂想,什么“宝剑一跃丰城寒”、“欲跨白马唤银鞍”。而这极度的自大,正掩蔽着其极度的自卑,所谓色厉内荏,内愈荏而色愈厉。其实,贫穷并不必自卑,所谓安贫乐道,“穷则独善其身”,正是圣人的遗训。但他不是士人,所以不是志于道,他是文人,所以志于我,志于我就无法安贫,而是愈贫愈骄,甚至以贫骄人。一五八○年,张元汴得知徐渭的潦倒,便写信请他北上京师到自己府上来帮忙做些事。帮忙做事无非是客气话,真实的意思是要接济他,让他安度晚年。徐渭却兴致勃勃,以为元汴要借用他的才华,而他自信完全能做到不辱使命,在这个平台上充分地表现并实现自我价值。结果到了张府,元汴对他百般礼遇,他却不断折腾闹事,帮倒忙而添乱,使张在官场上十分尴尬。张向他解释,官场上总有官场上的礼数,是不能失礼的。他竟勃然大怒,不仅毫无感恩之心,而且对救命恩人恶言相向,说道:“你张家父子对我有救命之恩,但我也不能因此就成了你家的奴隶,我杀人当死,按《大明律》不过当颈一刀,你却是要一刀一刀地慢慢剐割我不成?”随即不辞而别,在京城租了一间破屋住下。不久冬天来临,大雪纷飞,元汴赶快派人给他送去一件裘皮大衣和酒肉以解饥寒之困。徐渭竟认为这是对自己的羞辱,回信一封云:“仆领赐至矣,晨雪,酒与裘,对症药也。酒无破肚赃,罄当归瓮,羔半臂,非褐夫常服,寒退宜晒以归。西兴脚子云:风在戴老爷家过夏,我家过冬。一笑。”意思是我不领你的情,酒瓮我是要还给你的,大衣到了夏天同样会还给你。这封信的刻薄和无礼,令旁人也看不下去,便去责问徐渭究竟是什么意思,徐又回信说:“夫以闾里饮羊绾辂之夫,一旦得志,即跨骏食肥,目不知有长老。”意谓张元汴不过是小人得志。但即使如此,张也依然对他不失礼数,并向首辅张居正推荐徐渭入翰林院,徐又怀疑这是因写信事件而在戏弄他,当场翻脸成仇绝交。一五八七年,徐渭已经六十七岁,李如松升任宣大总督,写信向徐致问,作为客套,自然免不了“我的工作亟需先生前来辅佐才有望大展鸿图”云云,徐渭却认了真,不顾年衰体病,兴冲冲地北上,准备抓住这最后一次实现自我价值的机遇。其实,李如松哪里用得着你的帮助?何况你是一个时不时精神病发作的精神病人?结果走到徐州,旧病复发,不得已南返。

“半生落魄已成翁,独立书斋啸晚风。笔底明珠无处卖,闲抛闲掷野藤中。”这首自题《墨葡萄》诗,是徐渭对自己半生遭际的自况,其实也正是他一生人品的写照。“落魄”也就是居于“下流”、下层;“独立”指不理解社会、他人,也不为社会、他人所理解,彻头彻尾的个人主义;“明珠”句就是恃才傲物的自大、自负,把自己看得很高,自我价值的期望自然也高;“闲抛”句就是破罐破摔的自卑、自贱,个人利益未得,则折腾闹事、愤世嫉俗不息。是谓“下流无耻”、“文人无行”,完全把个人置于社会之上。

虽然,以董其昌和徐渭为代表的晚明文人的人品是不足为训的,但由此人品所导致的书品则独具创新的价值。因此,本文包括《大坏》一文的撰写,目的并不是要否定他们的书品,而是提醒研究者,在肯定他们的书品的同时,不可盲目地肯定他们的人品,更不可盲目地仿效、学习他们的人品。

那么,为什么大坏的士风竟会促成创新的书风呢?我在《大坏》一文中,从“痞子运动”的革命性指出了其间的原因。而苏洵《上韩枢密书》中也曾提到这一现象:“夫兵者,聚天下不义之徒,授之以不仁之器,而教之以杀人之事。夫惟天下之未安,盗贼之未殄,然后有以施其不义之心,用其不仁之器,而试其杀人之事。当是之时,勇者无余力,智者无余谋,巧者无余技,故其不义之心,变而为忠,不仁之器,加之于不仁,而杀人之事,施之于当杀。及夫天下既平,盗贼既殄,不义之徒,聚而不散,勇者有余力则思以为乱,智者有余谋则思以为奸,巧者有余技则思以为诈。于是天下之患杂然出矣。”意谓在特殊的条件之下,不义之徒、无行之人,也可以作出有义、有行的贡献。

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的人品,主要是基于道德的考量,是耻辱的,而不是荣耀的。但人品的问题,不限于后天的道德,亦关乎先天的气质、禀赋。尤其是艺术,天赋的先天条件更至关重要。尽管董、徐的道德品质不足称道,但他们的艺术禀赋却是不世出的。董其昌书画品格的平淡典雅,固然是其“无用”的人品反映,同时也是其冲淡的禀赋的流露;徐渭书画品格的冲动狂肆,固然是其“无耻”的人品反映,同时也是其激厉的禀赋的流露。

此外还需要说明一点,本文的撰写,包括《大坏》一文,目的不仅仅在于历史的评价,对于晚明某些在书学史上作出了杰出贡献的书画家的人品给予客观、切实的认识,而不是简单地因书誉人,一如长期以来对赵孟頫、王铎书品、人品评价的因人废书;更在于今天的镜鉴。因为人品的问题,对于书品至关重要,但其中的先天因素,是我们无能为力的,而后天的因素,天下为公还是自我中心?正需要我们从前人中选择学习的榜样。晚明的士风包括一些重要书家的人品,“上流无用”、“下流无耻”,结果塑造了社会的“文化软实力”,竟涌现出一批读过圣贤书的人纷纷作了“贰臣”;那么,今天的我们,要想塑造以“天下为公”为荣,以个人中心为耻的“文化软实力”,又怎么能把晚明书家的“上流无用”、“下流无耻”作为“优美的精神”、“高尚的人品”来艳羡、仿效呢?

任何一个人,既是作为“个人”而存在,又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一份子”而存在,因此,人品的问题,根本上是要求我们理顺“天下为公”和“个人中心”的关系。长时期的“天下为公”扼杀了个人中心,当然是不可取的;但晚明的个性解放,以个人中心颠覆了“天下为公”的原则则祸害更大。这就是我反复强调的闻一多的一句话:“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证,即使专制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要好。”基于“天下为公”的人格精神,个人受到了屈辱,个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要“忍”;好处送到我的面前来了,要“让”;民族的屈辱,不能“忍”;国家的利益,不能“让”。所以,“上流”不应该“无用”,不应该不作为,而要“有用”,当然,这个“用”不是为我,而是为公,为他人,包括各级书协的领导,在为人民服务方面不应该不作为,而应该有积极的作为;“下流”不应该“无耻”,不应该争名夺利,包括基层的每一个书家,在追逐个人利益方面不应该争先恐后,自视甚高,而应该自视较低。基于个人中心的人格精神,作为个人利益的既得者,对于民族的屈辱他“忍”,对于国家的利益他“让”;作为个人利益的未得者,对于个人的屈辱他不能“忍”,对于个人的利益他不肯“让”。我以为,以董其昌和徐渭为代表的这两类晚明书家也是整个晚明士林的人品,只能作为今天书坛的上层和下层的反面教材。至于汲取他们的书品之优长,又是另一个问题,不在本文论列。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为了反拨包括书画家在内的晚明文人的“士风大坏”,顾炎武提出“行己有耻,博学于文”的观点,对于今天书画家的人品建设也是值得倾听的。顾氏认为“著书不如抄书”,这个“书”不是诗文之书,而是经史之书,所以,他的这个观点事实并非他的个性独创,而完全是沿用孔孟之教。什么叫“行己有耻”呢?就是每一个人的立身处世要有荣辱观,“知耻近乎勇”,以“天下为公”为荣,以个人中心为耻。晚明以降的书画家,直到今天,基于个人中心,“画之所贵贵有我”,“我之为我,自有我在”,“不恨臣无二王法,恨二王无臣法”,“我用我法”,我若不能“出人头地,冤哉”,自我价值,自我表现,等等,都已成为天经地义。这一些当然都是不错的,但只有这一些,而忘怀、抛弃了“天下为公”,否定了为社会服务,把特殊性作为普遍性,结果必然是弊大于利。什么叫“博学于文”呢?这个“文”不是指文化,而是指条理。因为天下是由三百六十行构成的,博学就是分别研究三百六十行,要研究它们各各不同的“文”即条理、规矩、法则、秩序,每一行都按照本行业的规范做好了本职工作,“天下为公”的理想就实现了。不是说不同的行业之间没有相通的可以“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东西,但仅仅研究这些空泛的大道理,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只能使本职工作做不好,每一行的本职工作做不好,“天下为公”就无从谈起。《孟子》中记到,“孔子尝为委吏矣”,也就是仓库保管员,“曰会计当而已矣”,关心的是出入的账目,这就是“委吏”这一行业的“文”;“孔子尝为乘田矣”,也就是饲养员,“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关心的是牛羊的茁壮成长,这就是“乘田”这一行业的“文”。这就是孔子的“博学于文”。而扬雄以赋擅场,他却“耻为雕虫小技”,他要去研究哲理,著了《太玄》、《法言》,苏轼以为不过是“以艰深之言,文浅易之说,若正言之,则人人知之矣”,“终身雕虫,而独变其音节,便谓之经,可乎”?一通百通、“变其音节”,便是反“博学于文”而为之,改变每一个行业的基本规范,用甲行业的规范来做乙行业的事情。这就是文人的通病,晚明以降,弥漫到整个的社会。书法的规范,不再是二王八法,而是“书外功夫”,绘画的规范,不再是二体六法,而是书法,是“画外功夫”。不是说不要“书外功夫”、“画外功夫”,但把书、画之外行业的规范作为书、画行业的规范,对于做好书、画的本职工作,只能是特殊真理,不可能是普遍真理。而既然“书外功夫”可以取代八法,“画外功夫”可以取代六法,那么无法而法,取消书法与非书法,绘画与非绘画的界限,也可以取代“书外功夫”、“画外功夫”,这就成了今天的流行书风、现代水墨。

我把魏晋以降至晚明之前的书画史称做古典期,晚明以降的书画史称做现代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降的书画史称做后现代期又名当代期。每一个时期都有所谓的“创新”,但古典期的创新基于“天下为公”,是共性大于个性的“共名”,二王欧颜好比是郭子仪、岳飞,用统一的号令率领了千军万马,所成就的是天下的、整个书坛的赫赫之功,是金字塔般的经典;现代期的创新基于个人中心,是个性大于共性的“异名”,徐渭、董其昌乃至扬州八怪,好比是张无忌、令狐冲,率领了三山五岳的奇人异士,各有各的绝招,但大多数绝招都成不了气候,只有绝少数绝招才能技压群雄,所成就的是个人的功名,是电线杆般的个性;后现代期的创新基于“只要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的“没有理想”,是无所谓共性也无所谓个性的“变名”,不断地出匪夷所思的新招,今天把小便池搬到展厅中,明天又给《蒙娜丽莎》添小胡子,中国书画界的“杜尚”们,“超女”、“快男”们,好比是韦小宝,率领了一大批粉丝,所成就的是“轰动的新闻效应”,是沙尘暴般的时尚。

这,便是不同的人品,必然导致不同的创新成果。新是肯定的,但未必都好;即使都是好,还有好的分量之大与小的问题,好的可能之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问题。具体的表现,便是落实到对于“法”的认识,“法”也就是顾亭林所说的“文”。天下的大道理,三百六十行是共通的,但三百六十行之所以各各不同,并不是因为它们的大道理都是同一个,而是因为它们的“法”和“文”是各各不同的三百六十种。圣人立法,其旨不外乎二,一是为了规范某一个行当,使某一行当成为这一行当而不是那一行当;二是为了方便从事某一行当的千千万万人,所以他不是从我来立法,而是“毋我”为公,“克己复礼”。所谓的个性,便表现于这行当规范和万人共遵的共性、共名之中,而绝不会因此而使人感到“古人既立法之后,便不容今人出古法,遂使今之人不能出人头地,冤哉”。而晚明的人品,导致对于“法”的认识,是以“无法而法”、“我用我法”为“至法”,“无法”便是一通百通、“变其音节”,便不能规范某一行当;“我法”便只可有一、不可有二,普遍地推广到千千万万人,更会沦于“荒谬绝伦”。所谓的个性,便表现为颠覆行当规范、唯我纵己的异名。

一言以蔽之,晚明的“士风大坏”、“文人无行”,作为书画家的人品,对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是有害的;表现为书品和画品,只能是特殊真理而绝不是普遍真理。传统文化所讲的奇正相生、其用无穷,“天下为公”、“博学于文”是正,是本;个人中心,“变其音节”是奇,是末。我们绝不可以末为本,以奇为正,以特殊性为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