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一词最早见于宋梁间著作,如南齐王僧虔论谢综书“书法有力,恨少媚好”;宋虞龢论二王书“桓玄爱重书法,每宴集辄出法书示宾客”。随着书法艺术的发展,愈往后赋予它涵义愈深,汉唐是,已把单纯的“习字”,升华到很高的境界之中。
但现代一些著作却又将它理解得极其狭窄,如一九三一年出版的《中国文艺辞典》中说:“所谓书法即写字用笔的法则”;一九七九年出版的《辞海》释为:“指毛笔写字的方法,主要讲执笔、用笔、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等方法”,甚至与“法书”这一具体所指等同起来。
就像不能将“舞蹈”解释成“跳舞的方法”一样,“书法”一词涵义要大得多,应该从它的性质、美学特征、源泉、独特的表现手法方面去理解。可以下一个这样的定义: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用毛笔书写的、具有四维特征的抽象符号艺术,它体现万事万物“对立统一”这个基本规律,又反映主体人的精神、气质、学识和修养,它又是高扬主体精神的艺术。
书友“成功”
答:从表面字义理解,书法指书写的法度。生活中,书法一词另具备以下含义。第一,某幅书写作品的代称或者所有书写作品的统称;第二,一种艺术类别,一般指书写汉字的艺术。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唐言结构,宋尚意趣“,由此可知唐代书法的法度追求最高、最严谨,唐代书法成就也是书法史上最顶峰的。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以图画记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古往今来,均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等,其书写规律与毛笔字相比,并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