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已成为当代书家交流的主要平台,使得长篇巨制成为当今书法创作的主要形式,然而过于单一的夸张粗放的形式,必将造成欣赏者的视觉审美疲劳。书法本身是一种多元的美,也必须用多元化的形式来表现。在我看来,小幅的手札具有特殊的形制,使书法艺术以本体属性面目再一次回归到书人视野中。
既名之曰“书法小作品”,以“小”为主要特征,尺寸大小自然是最先考虑的问题。然而多大为大,多小为小呢?当今展览小品一般要求在三平尺以内,这一提法实质上不是单纯的主观因素,而是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成分在内。早在汉代,简牍册中就按不同书写内容而有一定的长度规定,当时简片一般约长一尺(汉代一尺约为今天的23厘米),宽五分,厚一分,亦称尺牍。皇帝诏书则长一尺一寸,《后汉书》卷五十七《李云传》:“尺一拜用,不经御省。”皇帝册封诸侯王的策书长二尺,而免三公的策书,则长一尺一寸,经典的长度为二尺四寸,《论衡·谢短篇》云:“二尺四寸,圣人文语。”解说经意的“传”,则用最短的简来写,仅长汉尺六寸,一般记事和诸子书籍则长一尺,《论衡·谢短篇》曰:“汉事未载于经,各为尺籍短书。”所谓尺籍、短书、尺书,亦即尺牍。尺牍的横展长度一般在三尺以内,超过三尺者称作“长卷”。
近年,一些全国展对参展作品的尺寸要求,大多限定在八尺以内。因为这种要求,使得小作品入选几率大跌,大多数参展者也就放弃了小作品的创作,小作品日渐淡出书人的视野,大作品流行,使得观众在惊叹所谓的“视觉冲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厌倦心理。许多人不禁会问,书法作品为何越写越大?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人对小作品的创作认同存在偏差,认为如果大作品写好了,小作品的创作就比较容易。其实“大”与“小”的属性区别很大,分属两种尺寸、两种形制、两种审美。明代董其昌云:“余以《黄庭》《乐毅》之真书放大,为人作榜署书,每悬看辄不佳。”小作品不是大作品的缩小,大作品也不是小作品的放大。大作品宜放中有敛,小作品宜敛中有放。大作品本身易于姿态放纵,若是一味放纵,则会流于轻率而无深刻沉着之趣。小作品本身是收敛的,但一味收敛则形拘笔滞,意违势屈。总的来看,小作品由于受尺寸限制,必然注意更多的细节,笔法变化更为注重精妙,毫厘之间殊异,墨色表现上多走清新典雅之路,不可能像大作品一样过分地强调墨色的跳跃,否则小作品就将失去自身所独有的清新、典雅之气。小作品也绝不是大作品的简单缩小,具有独特形制要求和审美标准的作品形式,无论是在用笔、用墨,还是在创作心态上都与大作品有着明显不同。
在明代大轴书法流行之前,绝大多数绢纸作品幅高在一尺上下,适合装裱制作镜片、册页、手卷等。尺幅之间,案头把玩,文书相益。东汉早期,篆书通行,隶书尚不能登大雅之堂,草书却由于皇帝喜欢,捷足先登,好书、善书之风因此在社会上兴起。书法艺术的自觉最初在社会上的交流形式是借助小作品尺牍,彼此之间的尺牍交往形成固定的寒暄语,收到对方的来信,回信时开始要对对方的书法进行一番评价,今天称之为“尺牍书仪”。可以确认,中国书法的审美最早也发生在小作品上。书法作品常见的形制包括横披、条幅、对联、斗方、尺牍、扇面、手卷等,其审美取向各有不同。横披取横势,以宽博、展阔为主要审美取向,比较适合于大字榜书题署等醒目内容的书写,也有行草的横式宣泄和行内开合关系的表现;条幅取竖势,纵深挺拔,符合书写的流畅性和纵向的延伸;对联以庄严肃穆为基调,在上下联之间的关系上做足文章;斗方取方正形式,敦厚稳重,追求的是君子之气;尺牍表现的是自然、灵动与实用,天然不雕饰;扇面以典雅为能事,富有文人味道;长卷则以皇皇巨制的规模令人叹服,追求作品的整体性……从形式因素上看,由于小作品的形制在书写上适应了人体的生理机能,指掌之内决定了其用笔举重若轻,稿草多于端楷,蕴藉胜乎气势,以小见大;以页为幅,易于装饰;临文为书,其空间结构具有组合性和单元化的形式特点,对象的等差秩序赋予了其行款的错落和参差。由此观之,小作品实际上包括了外在形式和内在形式两方面的特点。
书法艺术最初在社会上的交流形式是借助小作品尺牍,沟通方便、书写简易。高堂大轴的兴起与建筑的风气变化有直接关系,今天将高堂大轴搬入展厅,与其说为大家提供了一种新的展示形式,倒不如说直接只是为了适应“展厅效应”。为了展厅效应,书法作品的高堂大轴倾向愈演愈烈,超过了书法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在满足了欣赏者视觉冲击力要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比如视觉疲劳,比如线质下降,比如浮躁心态助长,比如审美取向模糊……作者很难对自己的作品做出审美价值取向判断。一般地,雄强博大的书法审美以中堂或对联表现款式见长,精致、婉约、典雅的书法审美以小作品占优。小作品看似“不起眼”,寥寥几笔,却能将书家的洒脱率真之情描绘得淋漓尽致。从艺术欣赏的角度,书家在小作品中所表现出的巧妙与灵动、精致与完美,更让观赏者感受到另一番的艺术境界和享受。小作品不仅是书家在艺术研究实践过程中的一种即兴之作,更有一些书家以小幅作品独有的审美价值为目标,作为专门的艺术追求。然而在今天的书坛,随着书家们的工作室越建越大,小作品似乎被遗忘了。目前“只见大不见小”的缘由,小作品写好很难,最能检验书家的真功夫,大幅可以遮蔽书家表现能力的缺陷,很多人其实是以“大”遮羞。书法越写越大是20世纪以来的现象,一是现代建筑空间的需要,二是市场因素,书法售价常以尺幅大小计算,不能不对一些书家在尺幅大小的选择上产生影响。
“视觉冲击力”时下已成为很多书家的一个招牌和口号。作品感染人必然是从视觉感受开始的,强调“视觉冲击力”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日趋紧张和冷漠的人际关系,人性被压抑,激起了人寻求感性刺激的欲望,推崇视觉冲击力正是这种不良心态的产物。细加体会,视觉冲击力含有刺激性和诱惑性的意味。书法所需要的“含蓄”、“和善”和“仁义”正被“张扬”、“攻击”和“权力”所取代,“心灵的熏陶”自然就变成“视觉的冲击”。许多书家乐此不疲或是无可奈何。视觉冲击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使用得越来越纯熟、越来越频繁,适应了某种表面的完善和便利,凭借惯性来维持,便使得创作模式化,很难摆脱。一些人总是鼓吹书法创作气要猛、胆要大,敢出格、敢走极限,用尽心计使自己成为最“抢眼”的,进而在有限的展墙上抢得一个摊位。“大”并不完全代表作品的力量,当代书法创作不该一味求大,制造所谓“震撼”效应,只有外在的震撼力,没有内在的感染力,大气只在一瞬间。过分强调视觉冲击力,重视外在形象对视觉感官的刺激作用,实际上是在认识上停留在肤浅的层面。
在大众文化盛行的背景之下,新的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形式,是以服务大众为主要对象的复制化、模式化、批量化、普及化的文化形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商业规则,主动迎合不同受众的兴趣。大众文化具有简单化和感性化特点,集中表现为游戏消遣,宣扬感官刺激,具有解构一切的倾向,所有带来痛苦的因素都被剔除,所有沉重和压抑的东西都被排斥,只是追求一种轻松感和情感释放,获得所谓的认同感。艺术审美过程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思维过程。先从知觉印象到形象分析,再到内在精神感悟,然后在心灵上获得审美愉悦。真正的艺术应该具有相对深刻的内涵和独特的韵味,追求自由、永恒和意义。娱乐性使艺术本身充满了刺激、粗糙、感性的因素,丧失了崇高的追求,瞬间取代了永恒,庸俗取代了崇高,刺激取代了韵味。
小作品适宜近距离欣赏把玩。一件完整的作品,存在着比例与均衡问题。书法结字讲究“平正安逸”,章法更是错落有致、变化统一。适用于案头展玩的小作品会更精到。书法艺术和环境的场合,具有多种内涵和意义。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对书法的内容、色彩、尺寸、形式都有一定的要求。自然景观中的书法艺术品,是人和自然的亲和关系,而与人息息相关的居室环境,则体现了艺术生活化的宗旨,因此小作品的作用无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