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门艺术,都没有像书法那样与人格的培养有那么密切的关系,“字如其人”是古训,也是现实。
文字是书法的载体,文字的形成过程也就是书法的完善过程,也就是文字从实用功能向审美功能的转化过程。书法不能离开文字,离开了文字,书法也就不存在了。由于书法的这一基本特性,就奠定了书法的文化属性,因为文字是文化的基本载体,人类就是通过文字的不断交流来传递文化,文化的不断递增,社会就不断进步。但是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许多民族的文字都变成了拼音符号,文字本身的意义消失了,而唯独中国的汉字仍然保留着它的基本形态,形、声、意合而为一,保留了它的审美的原生态,这为书法艺术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生生不息的动力。
人要从自然属性的人变成社会属性的人,主要通过文化的学习,而文化的学习就离不开文字。古代的人,或是老一辈的人,学习文化往往是通过学习毛笔字开始的。古代的科举制度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关于考试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下》有这样一段叙述:“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这与我们教育方针的德(“言”)、智(“判”)、体(“身”)、美(“书”)几乎是一致。而美则是指“楷法遒美”,可见书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位置。
今天我们的社会虽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文化内涵都有了很大的改变,艺术教育的内容也有了极大的丰富。但是都没有脱离德、智、体、美全面的素质要求。书法教育成为艺术教育的一部分,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它的实用功能并没有完全消失,它还承担者重要的文化传递职能,特别在传承古代文化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就当下的书界来说,特别是中青年书家,对古代文化的陌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不熟悉繁体字和异体字,不习惯看竖版古文,不会断句,不懂音韵,对甲骨文、金文、篆书、草书的识别极为有限,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书法事业的发展,有些属于古代的启蒙文化却成为我们今天发展书法的障碍。
因此书法教育首先要从基础抓起,要打好文化的根基,要能识别各类字体的常用字,要会阅读古代书论,要会欣赏古代的诗辞歌赋,要有与书法相关艺术门类如文学、诗歌、绘画、篆刻的修养,等等。将书法复原到原本高雅文化的层次,就要远远超越书法技法和纯艺术的层面,凸显书法艺术的唯一性(为其他民族所没有)、原发性(由汉字艺术延伸出诗歌、绘画、篆刻等艺术)、悠久性(从古至今源远流长)、传播性(对西方抽象派绘画的影响、日本假名书法的产生以及现代派书法的探索,等等),使书法真正成为中国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书法的学习过程就是人格的培养过程
由于书法是以文字为载体,而文字又是文化的载体,因此书法与文化的不解之缘是显而易见的。正因为书法的这种特殊性,它与其它的艺术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它的审美效应所产生的作用具有超越其它艺术的独特性。
与绘画相比,绘画是平面艺术,是视觉艺术,它以多变的线条和丰富的色彩构成相似现实物象(抽象画例外)的图景,形成对视觉的直接冲击,在第一感觉里无需过多的抽象思维,只凭感觉就能感受得到,因此绘画往往是儿童艺术教育中的首选。绘画甚至对智残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吸引力,有不少智残人甚至能画出很好的作品。因此在艺术教育的最初阶段,绘画具有最广泛的亲近感。而书法则不同,虽然它们同属于视觉艺术,自古也有“书画同源”之说,书画的基本语言都是线条。但是它们的构成因素却有很大的差别:纯粹的线条对绘画毫无意义,只有当线条构成某个物象(古典或写实作品),或构成足以夺人眼球的画面(抽象化),绘画才有意义;而书法则不同,一条线、两条线(图一),在书法家的手里就可能让你感动和震撼。
因此我们称书法是名符其实的“线的艺术”。成熟的汉字它已不是象形字,如鲁迅在《门外文谈》中所说“将形象改得简单,远离了写实。篆字圆折,还有图画的余痕,从隶书到现代的楷书,和形象就天差地远,”它不像绘画那样直观,而是在线条的力度和波势中表现出人的精、气、神,因此它带有抽象的具象特征,既不是物象,又具有线条的直观,完全是以线条的运动来表现人的生命力量。这种抽象的具象需要人的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高度统一,没有理性思维的足够支撑,书法的形象思维就带有很大的缺陷,书法作品只能在低水平上徘徊。我们看到过智残人的绘画作品,但是至今还没有见到过智残人的书法作品。因此书法教育不像绘画可以在很小的幼儿中进行,没有一定的认识能力,是很难进行书法教育的,幼儿至少在4岁半以上才可能学习书法。
书法教育的这种思维特点,对人格培养极为有利,它使人的两种思维(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能得到均衡的发展。在儿童中,我们发现会书法的儿童比较成熟;在书家中,著名的书法大家往往兼有学者、理论家、文学家、诗人等等头衔。这都因为书法艺术的独特性,即具象的抽象(线的艺术)所致。
书法的审美过程就是人格的丰富过程
审美,我们又称为情感判断。书法的审美具有不同于其它艺术的特征。在艺术的抽象性上,它与音乐比较相近,音乐是以音符构成的旋律来表达人的感情,而书法是以线条构成的汉字来抒发人的感情。都是具象(音符、线条)的抽象(没有具体的物象,只有情感的体验)。但是它们又有很大的不同点:音乐直接针对感情,而书法还要通过视觉的鉴赏。因此音乐能迅速调动人的情感,而书法的审美却需要一个过程(视觉的鉴赏过程),然后才能得出判断。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理性的感性判断,也就是通常说的艺术判断。由于书法审美判断的特点,决定了书法的审美有一个思考的过程,它不如音乐那样迅速、即时,但是由于思考(理性)的介入,它的判断更为合情合理。因此书法的审美对情感的培养更具有人格的内涵。人格的完善对书法的欣赏和创作都有直接的影响和帮助,一个整天被名利纠缠的人,要想提升自己书法作品的水平,那只能是痴人说梦。
中国书法有几千年的历史,其内容的丰富性超过了其它一切艺术,由于它是文字的艺术,因此由它延伸和影响的文学、诗歌、绘画、篆刻、戏剧等等都与书法密切相关,而这些艺术的发展又影响和丰富了书法。因此称中国书法是中国艺术之母毫不为过。
更为直观的是,中国书法的演变过程,既是文字的发展史,又是书法的展示史。从甲骨文、大篆、小篆、章草、隶书、楷书、行书、今草、狂草(图二)
每一种书体,都展示了书法一种独特的美,可以这样说,它囊括了大自然和人间一切美的形态。我们只要看看古代的书品和书评,就能看出书风和人格的丰富性:“钟繇书如云鹤游天,群鸿戏海”,”“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等等等等,这样的评语多如牛毛,不计其数,康有为仅仅对魏碑就归纳出了“十美”。中国这种对艺术的评价,往往是从人格的高度来评说的,而且不是枯燥的归纳,而是生动、形象的描述,因此极易被人接受。
我们说书法是艺术教育的好教材,但是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今天却没有很好地运用起来,有的甚至因为怕麻烦(纸、墨、砚易脏)而放弃了。我在日本看到小学生自己叠好纸,拿着整洁的用具到书法老师那里去上课,其实这本身就是在培养学生的一种良好的习惯。
书法的创作过程就是人格的建构过程
书法创作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基础和完善的人格之上。80年代有两股热潮:一是“美学热”,二是“书法热”,它们代表着理性的复苏和艺术的复苏,体现着人性的复苏。但是这两股“热”的基础不一样:美学的论战从50年代就开始了,甚至在文革中都没有停止,文革一结束,就有几十万字的美学著作出版;而书法就是文革中大字报的基础,而真正具有书法实力的,只有极为有限的少数前辈书法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仓促上阵,能写几个字就可以,因此基础普遍薄弱。当然,经过30年的努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由于种种思潮的影响,特别是西方艺术思潮的输入,在我们开阔眼界的同时,传统文化却被轻视和贬低,书法一直在摇摆中艰难前进,书法除了在史的方面有较大的收获外,书法实践和理论都没有重大的突破,书法经典和大家的缺失就是当今书坛的现状。因此如何培养一支具有良好的人格素质和基础实力的人才,是今后书坛发展的方向。
书法创作与人格建构关系十分密切。从书法史的角度来考察,凡是书法经典,几乎都是书法家人格最为健全、完美时期的作品。王羲之的《十七帖》是他晚年的作品,真正达到了庄子所说的“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的境界,如朱熹评价的那样:“玩其笔意,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真所谓一一从自己胸襟流出者”;颜真卿的忠义气节,是封建社会庄严伟大的思想,他对侄儿“抚念摧切,震惮心颜”的强烈感情,创作出传世佳作《祭侄稿》;“八怪”之首的郑板桥,由于对下层人民的同情,对现实的不满,以至养成了落拓不羁的性格,作出了“怒不同人”的呐喊,他自述其书:“庄生谓:‘鹏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古人又云:‘草木怒生。’然则万事万物何可天怒耶?板桥书法汉八分杂入楷行草,以颜鲁公《座位稿》为行款,亦是怒不同人之意。”以违反常规的艺术形式来批判现实;吴昌硕在66岁、75岁和83岁三次临写《石鼓文》,三幅作品三种境界:雄强、庄和、超逸,一层比一层深,一步比一步高。艺术就是人生的写照!
我们欣喜地看到一批受到良好教育的中青年书法家正在健康地成长,他们的作品已表现出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勃勃生机,他们代表着中国书法的未来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