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丑书现象的存在,现在争论的也比较激烈。作为观者,让我们看一下各自观点都是如何陈述的,再作评论吧。

1.反对“丑书”的现象。

1纵观书法史,被历史筛选保留下来的绝大部分都是平整、对称、优美等特点的作品,特别是以二王为代表书风的作品。这是历史的选择,是符合大众审美的。这种审美思维,在中国传统的建筑、服装、诗文、器具等各种艺术品中都有充分的体现。有些人会提到孙过庭在《书谱》中论及的“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这句话中的“险绝”,这里的“险绝”还是再一定程度之内的,绝非等同于“狂怪”“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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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历史是一面镜子,曲折再所难免,是沙子终不能发光,被太阳一照叫现象,真是真善美也不会被湮灭,因为她们先人今人后人共有的情感。

2.支持“丑书”现象。

2“丑书”其实并不丑,只不过是在表达一种自然关系与书者性情,书者思维是在对立的一面来看待造形结构的。这种结构并是不是随意而为,而是推敲出来的,要达到合适位置,合适的形状,合适的墨色等关系,还要符合自然的动态平衡原理才可,重要的是它依然是抒发书者情感的方式。

由于书体的演进就是在草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大胆的想像,或许这种现象正是新书体孕育的一个过程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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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太荒谬!准确说应该称俗书更为合适,沒有见过谁对京剧中丑角说是京剧的腐败!无知之言!对艺术规律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缺乏基本的认识,二千多年前的老祖先对学术的态度尚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现如今都这时代了,居然能讲出这样子的话,可悲乎!

3.中立观点。

3书尚自然,自然之中有美的,也有不美的,两者皆有方能相辅相成。因此,有好的方面,也需要有“破”的衬托,才能更彰显好的更好。即拿起又放下,既追求又不执著,在一个合适的位置,融于自然近于道,一切交于历史去选择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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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创作要讲求规矩,不能墨守陈规,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把握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