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虽然历史久、底蕴厚、经典丰,具有崇高的品位,但由干传统狭隘思想的左右,人们往往将书法创作视为“余事”,而“道德文章”才是“正统”大事。由于这种准则要求,无形中形成了这样的主次排列顺序:道德—文章—绘画—书法—篆刻。主次之间还存在着属性现象。
书因人贵。帝王将相、名臣大濡等只要在道德上没有“失节”或“瑕疵,其手迹便为世人所重。在人品方而出现问题的人,纵然其艺术作品精彩绝伦也不足贵。这种脱离艺术的本体魅力而渗入社会附加成分的观念对书法起到负面作用。加之科举取士制度对答卷字体的束缚,书法已减弱了“放浪形骸之外”、“写我心灵”的本质。张旭的“颠”、怀素的“狂”,那种艺术“个性”也在后世随之淡化了。直至明清时徐渭、张瑞图、黄道周、王铎、傅山、邓石如、“扬州八怪”、何绍基、康有为等一批具有真知灼见的开拓型书法家的相继出现,才唤醒了书法内在的生命。这些被当时人视为“野道”的书家,现在看来都是具有创新精神的艺术大师。

现代的书法创作首先要具有创新和发展意识。张扬个性,理性地去分析经典作品的生命力所在,多方吸取营养,不断地创作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的书风。

另一方面,书法发展到今天,我们更清晰地意识到“视觉效果”的重要性。创作形式的多元化,材料及尺寸的精心选择,展厅的效果营造等,都会强烈地影响着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中国的书法在自我发展和更新的同时,也为世界艺术的发展和更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