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宋代文学家、书法家。他的书法早年学习晋代的王羲之、王献之,中年学习唐代的颜真卿、五代的杨凝式等人,他学而能变,富有革新和创造精神,形成了自己的书法特点和风格,《黄州寒食诗》被誉为继王羲之《兰亭序》和颜真卿《祭侄稿》之后的“天下第三行书”,与蔡襄、黄庭坚、米芾合称“宋四家”。
苏东坡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书法家,他遇到下列五种情况,绝不提笔赠书。
一是限定字体大小的不写:东坡认为求书的人,居然限定字的大小,可见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笔法的工拙,大概怕字体太大浪费纸张吧!既然担心浪费纸张,又何必多此一举,浪费笔墨呢?
二是不认识的人不写:东坡曾经回答刘元忠一封信,说道:“白云居士是不是你的称号?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不管怎么说,我既然不认识他,就不便随便落款赠送,如果真是你的名号,我却不喜欢你轻易使用这个我不知道的别号。”结果自然没有写啦!这大概是怕别人别有居心,或诚意不够,不知珍惜。东坡是自负的,假如字落在一个下里巴人手中,岂不是对牛弹琴,他如何舍得?
三是绫绢不写:东坡认为绫绢该用来做衣服,不该用来写字。如果用绫绢写字,上帝都要禁止的。
四是想借他的字画扬名后世的不写:当时有些文人想把文章透过他的笔法,以求彰显于后代,东坡非常生气,他认为这种方式未免太卑鄙无耻了,世人不凭正当手段求得门径,却只会钻营、巴结,这种邪风杜绝还来不及,怎么能再助长呢?
五是文无深意的不写:如果所写的没有内容,欠缺深意,必然格调浅陋,当然写不得了!

苏轼的另一位好友米芾也很了解他这种作书习惯。有一年,米芾正任雍丘县令,苏东坡被朝廷从扬州召回京师,路过雍丘,米芾便备好饭菜招待。等苏东坡一到,就面对面摆好了两张长书桌,分别把好笔、佳墨、好纸放在书桌上,又把饭菜及酒放在书桌旁。苏东坡看到这情形,大笑而坐。每喝一巡酒,紧接着便展纸一起挥笔作书。两个小书童在旁边紧张地磨墨,还是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傍晚的时候,两人酒喝得差不多了,纸也写光了,于是互相交换了书法各自带走,都感到非常高兴。
苏轼对喜欢他的书法的人,也常慷慨赠书。据说有一个叫王晋卿的人,曾给苏轼写信说:“我一天到晚购买你的书法,近来又用三缣换来了两张字。你如果有新作品的话,请稍许送我一些,不要使我费去好多锦帛。”苏轼看信后,就用澄心堂纸、李承宴墨,写了他在黄州时做的《黄泥坂词并跋》200多字送给他。
由此可见,苏轼不是不给人写字,他把书法看成是一种很高雅的文人趣事和笔墨游戏,看不惯以金钱为尊的世俗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