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徂清,书法学上有一公案,即所谓“北碑南帖”或谓“南北书派”的问题。宋人赵孟坚及清人阮元都有论述,认为北派和南派各自衍成体系:北派以碑学为宗,以赵、燕、魏、齐、周、隋为序,代表书家有锺繇、索靖、崔悦及欧阳询、褚遂良等:南派以帖学为宗,以晋、宋、齐、梁、陈为序,代表书家有王羲之、王献之、智永、虞世南等。由于对南北书风的认识角度不同,对碑帖派系特点的理解不同,后人对上述说法一直多有异议。
清包世臣著《艺舟双楫》,其后,康有为作《广艺舟双楫》;道咸后,碑学中兴,至咸同间,碑体书法蔚为风气,此与二人的尊碑鼓吹关系甚大。 在包、康二人之前,朴学大师阮元作有《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指出“古人书法未有不托金石以传者”,“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为晚清“尊碑论”奠定了基础。
康有为“尊碑”而“卑唐”,认为阮元关于碑体书法的认识完全正确,云“此盖通人达识,能审时宜,辨轻重也”。康氏在艺术观念上讲究“时宜”,与其在政治上主张改良相侔不乖。“碑学之兴,乘帖学之坏,亦因金石之大盛也”,“乾、嘉之后,小学最盛,谈者莫不藉金石以为考经证史之资”,“南北之碑,多嘉、道以后出土者”,“出碑既多,考证亦盛”,这些事实,都是康有为“尊碑”的客观条件。“迄于咸、同,碑学大播,三尺之童,十室之社,莫不口北碑,写魏体,盖俗尚成矣”,时风虽已至此,康有为却没有忘却“物极必反,天理固然”这一自然法则。
在《广艺舟双楫》中,康氏梳理六朝碑版流变之迹,综论其得失,使碑学独立,与帖学对峙。他发现,流传下来的法帖真品,已不多见,所以古人面目模糊,师之难工;而另一方面,清之法碑者,则知情善变,各能独绝。因为无帖,所以“不得不”尊碑,这是客观原因所决定。同时,康氏列举出尊碑的五大理由:“尊之者,非以其古也;笔画完好,精神流露,易于临摹,一也;可以考隶楷之变,二也;可以考后世之源流,三也;唐言结构,宋尚意态,六朝碑各体毕备,四也;笔法舒长刻入,雄奇角出,应接不暇,实为唐宋之所无,五也。”前三条,是从书学研究的资料方面出发,而后两条,则为书法实用角度着眼,言之有物。
《世说新语·文学第四》记述:“褚季野语孙安国云:‘北人学问渊综广博。’孙答曰:‘南人学问清通简要。’支道林闻之,曰:‘圣贤故所忘言,自中人以还,北人看书如显处视月,南人学问如牖中窥日。’”南人北人,其性格固有差别,倘能综合之如“南人北相”或者“北人南相”,则是有福之人。南帖与北碑,其区分虽也容易,但若能跨越地域特征而融合南北,是为“全其性”,其书法营养当然齐全,面目自然可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