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小楷用笔不外乎形与质这两个方面,所谓形是指笔形,包括方圆、藏露、曲直、长短等;所谓质是指地,包含份量、厚度、骨力、涩韵等。形贵于变化,是流露在外的形式美,质贵于朴素,是潜伏在内的质地美。
形式美的最高法则是和谐,和谐就是通过对比协调,平衡对称,多样统一等手法,在形质动荡的变化中受到一定的制约,方能合乎情理,因为和谐本身是一种合乎自然规律的表现形式,换一句说,和谐就是恰到好处,就是从艺术的客观规律中获得了创作上的自由,人人都能欣赏形式美,但不一定人人都能体会到艺术家为此而付出的艰巨劳动。因此,对法度和技巧的重视和掌握是获得形式美的重要手段。与形紧密相关的是质,它虽然不象形式美那样地显露、明确,但它却潜伏在内,起着主导的作用,形之趣近巧,质之趣近拙,近古、近真。尚质之书,古玩之有宝色,其体质愈陈愈古,质之中藏者,犹美玉之蕴璞,明珠之含蚌,给人以无穷的妙趣。
质胜之书,形式朴素,如浑金璞玉,十分含蓄,它往往不假造作,不事修饰,趣近真率,浑然天成,富有一种自然之美,钟繇、颜真卿的小楷就是以质胜的代表作品。
书写小楷,固然不能脱离形式美,但更应强调质地美,《淮南鸿烈本经训》说:“必有其质,乃为之文。”以质为尚,精神充于中,气韵自晕于外,若徒以形式为尚,则往往容易导致媚熟甜腻,轻佻浮滑的弊病,看上去若巧,实际上违背了自然规律,在卖弄自己的小聪明,正如宋苏轼在《老子本义》中所说的:“巧而不拙,其巧必劳,付物自然,虽拙而巧。”故凡夫大巧者,必有一种拙朴之趣。
拙朴不是率意,古质不是粗野,自然不是随便,拙朴之书含蓄蕴藉,既无人工雕琢的痕迹,又无用意装饰之巧思,它自然雅逸,不逞才、不使气、不恣狂、不纤弱;它天真烂漫,不肥钝、不板滞、不窘迫,不秽浊,它既无腻、甜、熟、媚之习气,又无狂、怪、佻、浮之俗态,它浑厚而不侈夸,强烈而不滞腻,它平矜释躁,雅步雍容,它醇雄清古,平和简静,从而表现出一种朴素的自然之美,这是小楷中的一种高级境界。
形与质相统一是人类审美的最高理想,正如西汉扬雄《太玄经》中所说:“阴敛其质,阳散其文,文质斑斑,万物粲然。”但遗憾的是历史上很少有书家能达到这种完美的境界。妍美与质朴,犹如阳刚与阴柔一样,是极难于统一的两大类型的不同风格。这两种风格之美,可以结合,但必然有所偏胜。
纵观我国古代书法史,钟繇的小楷由于刚从隶书演变而来,故体质朴素,至东晋之二王,增损古法,裁成今体,别开生面,以妍美雅逸见长,但因其去古未远,故乃能于妍媚中蕴含了一种质朴自然的气息。初唐小楷,以晋人之理而立法,处处以法度为尚,楷法成熟,当以形式妍美为主,无怪乎唐孙过庭《书谱》中发出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的感慨,至中唐时,书尚肥劲,时风一转,又有返质之趋向,如颜真卿、徐浩等,于肥劲丰腴之中,不失质朴淡古之气。
宋代诸家,不甚留意小楷而以行草为尚,以写意为法,但偶作之小楷,却能跳出唐人法度的束缚,追求一种个性的解放,亦奕奕有一种风情意态洋溢于字里行间。到了元代,整个书坛几乎为赵孟钜蝗怂郑献范王,是他一生的奋斗目标,他以极大的功力由唐溯晋,取法乎上,但遗憾的是在气质的限制下,他得到了晋唐人的妍美之态,而失去了魏晋人的质朴之气,因此,可以说他的小楷,真可谓妍美之极。
明代初期以三沈为代表的书家,专以唐人法度为尚,以端楷书制诰,无甚意韵,而开馆阁之渐。明代中叶自祝允明、文征明、王宠、董其昌诸家的提倡,始能上窥魏晋,各自标新立异,书风亦为之一振,尽管他们都以钟王为法,以形质为尚,但由于诸子皆吴人,地处江南,其气质上仍不能逃出以妍美为主的地域风尚,但己渐开质朴之风,影响到晚明及清代的几个书家,如黄道周、倪元璐、傅青主、王铎、刘石庵、何绍基等。如由妍美变成质朴,由此可见,上下千年,虽气运推移,而文质迭尚,都在小楷中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