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之 佛之作 37cm×150cm 纸本

林散之(1898—1989),原名以霖,号三痴,后改名散之,别号有散耳、江上老人等。林散之是中国传统文人艺术家的典型,诗书画三绝。少时师从张青甫,稍长,拜乡贤范培开先生临池学书。弱冠拜含山进士张栗庵先生诵读诗文。而立之后,为求艺道,只身负笈海上,拜黄宾虹先生门下,得“五笔七墨”之秘。1933年,尊黄老师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挟一册一囊作万里壮游写生之行,此行对他一生的艺术创作影响至深。林散之的书法尤以草书最精,享誉“当代草圣”之称,名扬中外。他的诗亦峻拔简静, 出版有《江上诗存》。

从《江上诗存》的论书诗中不难发现,林散之对书法的探求与实践形成了一套自我的完整审美体系,其中蕴含着他对于书法境界美的诸多体悟与认识。下面试从三方面进行剖析:

2林散之 自作诗《西坞》 136cm×67cm 纸本

一、天趣

书法的意境是超越于形式之上的,它是形式的升华,是透过书法作品的形式看书家的灵魂,是从更高层次对书家精神的探求。(庄希祖《林散之先生书法意境初探》)观林老的书法作品, 通过其高超的笔墨技法与萧散简静的线条形式,可见其中既洋溢着书卷之雅气、自然之天趣,又弥漫着诗的韵律,意境高远

林老践行其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谆谆教诲,他不仅对前人书画心追手摩,还涉足于自然山水中亲自体悟。他在《自序》中说道:“是行也,跋涉一万八千余里,得画稿八百余幅, 诗二百余首,游记若干篇……道路梗塞,风雨艰难,亦云苦矣。”(林散之《林散之笔谈书法》)壮游归来,林老悟山水之奥妙、师造化之端倪,发现许多前人的书迹之妙皆得之于真山水。同时, 林老能借用自然现象来比喻自己的学书体会,他的学养与气质深厚脱俗,书法境界高妙深远。

其论书诗即有体现,如:

书法由来智慧根,应从深处悟心源。天机泼出一池水,点滴皆成屋漏痕。整整齐齐如算子,千秋人已笑书奴。月中斜照疏林影,自在横斜力有余。

《论书二首》

风林有力天然得,水净沙明画几圈。狡狯平原具独解,沙锥深处悟真诠。

《论书绝句十三首》

有友孙龙父,维扬一篆人。殳书繙史籀,垂露更悬针。

气得江上助,才随日月新。瘦西湖内水,端为洗凡尘。

《赠邗上孙龙父》

林老善于从自然界去发现体悟书法的本源奥妙,他认为自然是一个神奇的创造者,书法创作的最终目的在于显示书家独特个性、把握书法本质规律。受禅宗顿悟思想的影响,林老认为“艺贵参悟”,曾言:“参是走进去,知其堂奥;悟是创造出来,有我的面目。参是手段,悟是目的。参的过程中有渐悟,积少成多,有了飞跃,便是顿悟。悟之后仍要继续参,愈参愈悟,愈悟愈参,境界高出他人,是为妙悟。参悟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林散之《笔谈书法》)唯有从自然界中寻求书法技法的原型,才能体验到自然界本真的奥妙。

3林散之 毛泽东《十六字令》 68cm×35cm 纸本

他从“雨淋墙头”悟“屋漏痕”之笔法,从“月影斜照”的自然现象体悟虚实相间的朦胧美,并参悟“自在横斜”的章法,反对“整整齐齐如算子”的规整排布。他认为书法中的一切奥妙神韵皆须从自然界中去探寻与汲取。小到书法点画形态,如垂露、悬针,大到书法气势,须得助于江海奔腾的雄浑之气。林老于天然之“风林有力”悟笔法之沉着劲健,于“沙锥深处”得笔法之圆实,实有“锥画沙”之天趣。一句“瘦西湖内水,端为洗凡尘”,可谓意在洗尽世间铅华,歆羡并追求超凡脱俗的艺术佳境。

历代贤哲著书立说均阐明为人立德之理,林老也曾说:“读书多则积理富、气质换。”(《笔谈书法》)林老自嘲自己的书法“东倒西歪不成行”(《偶题》),可见他作书偶有任意为之,但因其学养深广气质佳,故大抵有如米元章作书,有“学书须得趣,他好俱忘,乃入妙”的状态,进而力求臻至“心既贮之,随意落笔,皆得自然,备其古雅”的境界。

由此可见,林老作书不仅重在参悟,师法自然,还强调融主体精神于笔墨之中,虽看似“无法”、随意落笔,实则天趣盎然,令人敬佩。

4林散之 郑子经《衍极一则》

123cm×35cm 纸本

二、天机、真

黄宾虹曰:“吾人惟有看山入骨髓,才能写山之真,才能心手相应,益臻化境。”其实意在强调治艺要得“天机”,从自然界中探求深层次的奥秘及灵性,才能臻于更高远之境界。其论书诗中也有体现“天机”,如:

以字为字本书奴,脱去町畦可论书。

流水落花风送雨,天机透出即功夫。

《论书绝句十三首》

天际乌云忽助我,一团墨气眼前来。

得了天机入了手,纵横涂抹似婴孩。

《又论书四首》

学书要从自然界中寻求书写形态、书写意趣及书写境界,并用心体悟:或悟“屋漏痕”“锥画沙”,或由“空中乌云”悟“一团墨色”,或由“学古人”悟“变古人”。然而在悟的同时要注意表现“天机”,可谓“得了天机入了手”,而后信手书来,用笔、结体及墨色一任自然,随遇而安,恰似“纵横涂抹似婴孩”,进而真正达到“无法即有法,有法即无法”的纯任自然的艺术境界。

道家以“道”作为宇宙论的终极依据,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对“道”的模拟和反映,而“道”的本性就是自然,正如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以自然无为为美, 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法天贵真”的思想。我们品味林老的论书诗、体悟林老的书法境界,也能从其间感受到天真淡逸,有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所云:“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真境界。”

5林散之 毛泽东《清平乐·会昌》

132cm×69cm 纸本

林老的论书诗中,体现出书法之“达其情性,形其哀乐”也全在一个“真”字。如:

自惜磨砻七十九,笔墨未忘平生丑。

古瘦犹存一点真,此境求之古人有。

《自惜》

误堕书城七十七,老来风格更天真。

自家面目自家见,还向山阴乞谷神。

《七七书感言》

林老关怀现实,感受生命,他的书法明净晓畅,也正是源于他从自然界中体悟真趣,不随世碌碌且自成一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书作大多反映出一种劲健、瘦硬及峭拔的风格,尽管“古瘦”,却仍存“真意”于其间。

林老晚年评价自己“老来风格更天真”,他的书风天真烂漫是其不懈努力追求的结果,是由刚入柔、由欹归正、由巧入拙的结果,诚如苏轼所云:“凡文字,少小时须令气象峥嵘,彩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观林老晚年书作,不难看出,其中所表现出的空灵苍茫、满纸烟云的艺术效果,都达到了禅宗所追求的“空寂”的非非之境。运笔高度娴熟,技法从“有法”到“无法”,表现出的“复归平正”,无违于超脱宁静的高妙境界。这是从有法到无法的更高阶段,由艺讲道,其笔墨成为心灵轨迹的一种载体,“字字有真意”,并可于深处觅“灵魂”,可谓臻于虚和高穆、淡逸慰藉、无欲无求的真境界。

6林散之 欲上吾将七言联 152cm×27cm×2 纸本

三、道

道家哲学,其最高概念或核心范畴是“道”。老子认为,“道” 是宇宙万物之本源,微妙玄虚,不具有任何质的规定性,所谓“道法自然”。具体到书道而言,其最高境界,仍是一种心手双畅的自由精神,有如庄子之“游”的境界,可谓与道家哲学所崇尚的玄妙亦是有相通之处的。

林散之的艺术成就源于其站在哲学的高度来思考艺术,他辩证的哲学思维来源于中国古代哲学,主要是道家哲学。“他的艺术思维完整地体现了宇宙——人生——艺术的内在辩证性、贯通性和深刻性”(李泽厚《美的历程》)。他的论书诗中,也真切地贯穿着“道”的存在,如:

大言炎炎,小言詹詹。文艺之道,不在多言。小人嚣嚣,君子乾乾。吉人辞寡,言多有愆。斯道不远,薪尽火传。虚空粉碎,一息因缘。秋山脉脉,秋月绢绢。静生无语,对之默然。此中之昧,自得真诠。今人虚诞,无法无天。大胆创造,力过前贤。戒之戒之,任重仔肩。后生可畏,吾爱狂狷。

《有论》

平生好弄翰,转眼七十九。风华延魏晋,趣舍忘美丑。

推陈自出新,此理岂容否。嗟哉楚鄙人,已失挥弦手。

《推陈》

林老认为治艺之道,不在于将所有的文艺规则都讲出来,文艺之道是玄妙的,依靠“薪尽火传”来代代传承,发扬光大。“虚空粉碎,一息因缘”,是林老借佛家用语,来表明如何才能真正领悟治艺之道的。“虚空粉碎”,虚空本不真实,粉碎的是人对虚空的执着,主要强调人要去除对世间万物的主观好恶,以此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这与庄子“坐忘”“心斋”的道理亦是相通的。“忘”的状态,是一种以身心求证来的实有的生命状态,而不是一种自我陶醉或麻醉,由此来实现心灵上的清净。那么,面对“秋山脉脉,秋月绢绢”,林老认为只需“静声无语,对之默然”,以超越自我、回归生命为寄托来达到与“大道” 相合为一的得道境界。

7林散之 欲上吾将七言联 152cm×27cm×2 纸本

林老于毕生治艺途中,也在不断追求“虚空粉碎”的自由境界,以师法古人、师法自然为前提,秉承并延续“魏晋风华”,追求“神与物游”的高妙境界,这种境界贯穿于林老书法之中,诚如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所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以斯言之,岂易多得?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 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林老作书,正是在“坐忘”与“心斋”之间, 追求书法的“神采”与“妙道”,自然早已将“美与丑”的标准置于脑后。

林老在诗中还借典“嗟哉楚鄙人,已失挥弦手”来表明书法所追求的境界,应像嵇康一样,用目光追随高飞的鸿雁,用手弹动美妙的五弦琴。挥洒自如,随归鸿到广袤的苍穹,与天地、宇宙、自然融为一体,顺乎本性、无所拘束于天地之间,一心探求“太玄”即自然之道,传达出一种悠然自得、与造化相侔的哲理境界。可谓与王羲之《兰亭集序》中“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的思想境界亦是一致的。正因为林老能够站在哲学的高度去思考与实践书艺,将其所作艺术之精神内涵植根于“道”的范畴,因此,他的书法足以臻至高妙自然,神与物游的艺术境界,实则无愧于“当代草圣”之盛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