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度 七律诗 23cm×34cm 故宫博物院藏

明清文人对古代碑刻的吟咏、题跋汗牛充栋,每好考辨源流、剖析义理,这一点在相关隶书碑刻的文献上体现得尤为充分。具体到《夏承碑》《华山碑》《刘熊碑》等碑刻而言,诸人又多好借以对“八分”与“隶书”的具体所指进行阐述。但明清两代对于二者概念的考辨往往愈辨愈不知其所然,株守旧说、瞀乱成文的现象尤为普遍。

在今日能充分利用各类出土实物的基础上,学界对“八分”“隶书”的判断几成定谳。若启功先生云:

秦俗书为隶,汉正体为隶,魏晋以后真书为隶,名同实异。

指出“八分”一词为汉魏之际所造,专指当时铭石书体。裘锡圭先生亦谓:

汉隶也称八分。这个名称大概在汉魏之际就已经出现。当时一般人日常所用的隶书,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新隶体,其面貌跟正规的隶书已经有了显著的区别,所以有必要为正规的隶书另起一个名字。一直到了唐代,一般人还是把当时通行的字体(即楷书)称为隶书,把汉隶称为八分。

当然,以当今学者的结论批判古人是毫无意义的,将其作为分析明清隶书观念的参照则没有问题。由于相关文献数量过于庞大、观点论述纷繁复杂,本文遴选其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普遍性的说法进行归纳分析。

2清 张廷济 群贤诗 172cm×37cm 故宫博物院藏

一、关于“八分”与“隶书”的基本认识

明清文人对于“八分”来源的看法非常复杂,不仅解说众多, 即使是同一人所云也有自相抵牾之处,举其梗概,主要有三:

1. 秦王次仲造。这种说法源于唐代张怀瓘《书断》:“案八分者, 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张怀瓘通过引用《序仙记》、杨固《北都赋》证明王次仲是秦代人,并谓之“既变苍颉书,即非效程邈隶也”。明清时期类似观点众多,如清代蒋衡《拙存堂题跋》:“秦羽人上古王次仲变为八分。”清代戈守智《汉溪书法通解》:“秦时王次仲所造古八分也,在隶之前。”

3清 阮元 楷书六言联 165cm×38cm×2 湖南省博物馆藏

2.东汉王次仲造。其先则可溯源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上谷王次仲,后汉人,作八分楷法。”及唐代张怀瓘《书断》所引王愔“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此说明清多有继承者,若明代汤临初《书指》:“后汉王次仲始为八分。”清代朱履贞《书学捷要》:“东汉上谷王次仲,于章帝建初中,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始造楷法,即八分书也。”

4清 阮元 楷书六言联 165cm×38cm×2 湖南省博物馆藏

3. 东汉蔡邕造。此说在明清两代最有受众,一方面传世有归于蔡文姬名下的论述,载于已佚的周越《古今书苑》,“臣父造八分,割程隶八分取二分,割李篆二分取八分”。虽然此段文字已经被后人证明是伪托,但确对明清的“八分”观念影响甚巨。另一方面则是鉴于蔡邕曾领衔书刻《熹平石经》, 因而古人即使未将蔡邕列为八分书创始者,也承认其于塑造或整理八分书的贡献,若唐代张怀瓘《书断》:“工书绝世,尤得八分之精微。”明清文人更是多将八分书挂到了蔡邕的名下, 如明代王绂:“郭氏忠恕谓蔡邕以隶作八分体。言以楷法行之, 非郭氏之误,今观伯喈书,郭氏言为不虚。”明代杨慎:“汉《石经》改篆为八分。”清代胡元常:“八分自蔡中郎创之,今中郎碑刻尽亡,惟唐人隶书尚有八分遗意。”

5清 俞樾 隶书四言古诗 148cm×80cm 故宫博物院藏

相较于明清时期关于“八分”创制来源的观点,其对书体特征的认知显然要更为复杂,但多集中于以下四点:

有明显的篆书字形。不论是认为“八分”为王次仲造或是蔡邕造者,明清文人多持“八分”中有篆书字形的看法,此说大抵有三处来源:一,唐代张怀瓘《书断》:“小篆古形犹存其半,八分已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二,传东汉蔡文姬对于蔡邕造“八分”方法的描述:“割程隶八分取二分, 割李篆二分取八分。”三,宋代周越《古今书苑》引用郭忠恕所云:“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隶书出。”这三者对于后世的影响极大,明清文人对于“八分”的认知多与之有关。如明代汤临初《书指》:“分则小篆之捷,隶又八分之捷。”明代王云凤《八分存古书·序》:“古书之存于今,惟篆颇具六法,惟八分颇具篆法。古以竹木书篆,故其画钩圆劲,直至束毛为笔,则有点画波法之势矣。以笔书而篆意多者为八分,言去篆画二分,存八分也。”

6明拓《夏承碑》

2. 具备“八”字左右分散、相背的形态。对于这种说法的出处,一般可以溯源唐代张怀瓘《书断》:“又楷隶初制,大范几同,故后人惑之,学者务之,盖其岁深, 渐若‘八’字分散,又名之为八分,时人用写篇章,或写法令,亦谓之章程书。”张怀瓘虽然指出这是后人之说, 但以“八”字代表其左右伸展的形态确乎得到了许多后世学人的认可。若明代赵宧光《寒山帚谈》:“八分散隶,合而为之也。篆籀相向成文,分隶背戾各分。其势波折左右,其形结屈勾连。篆势有转无折,隶笔有折无转,分则兼之。”清代乾嘉朴学兴起之后,学者还力图在字形学上为此说找到依据,若翁方纲:“八分云者,言字势左右生波,如‘八’字之分布者也。试以《说文》解‘八’字、‘分’字之旨详之,则思过半矣。”包世臣《艺舟双楫》:“八,背也;言其势左右分布相背然也。”

7明拓《夏承碑》

3. 具有明显的波磔特征。这种观点基于“八分”晚于“隶书”的认识,认为“八分”对不够完善的“隶书”进行了规范、美化和完善,此说部分契合史实。其先如传东晋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又八分更有一波,谓之隼尾波,即锺公《泰山铭》及魏文帝《受禅碑》中已有此体。”后世继踵者不乏其人,若清代刘熙载《艺概》:“以参合篆体为八分,此后人亢而上之之言也。以有波势为八分,觉于始制八分情事差近。”28清代徐用锡《字学札记》: “八分则横亦作飞,全体成扁,趋势向右,梁柱间棁,左右翅翻,仍篆之贯,惟住锋齐缩。”

8明拓《夏承碑》

4.“八分”与“隶书”在某些特定历史时期名称混用。在“隶书”“八分”“楷法”等名词的考释方面,明清文人有很多论述。虽然其所指纷纭不整,且不无扞格处。但基本认为由于时代的变迁也造成了名称含义的转变,并时常纠正古人(特别是欧阳修、赵明诚、洪适等宋代金石家) 的“混用”现象。此类观点在宋代便已有先例,若张邦基《墨庄漫录》:“近世有荒唐士人妄谓为隶书,而不知隶书乃今正书耳。世俗亦往往从而谓之隶书,且相尚学焉,不知彼将以何等为古八分,又将以今正书为何等耶?”其后明代王世贞:“其(郑昂)意盖取程邈以后之隶与锺、王之今楷合而一之,不然则是取汉碑之隶皆属之于八分,而单以隶为楷也。欧阳永叔以八分为隶,洪适因之,而丰道生直斥其妄。据道生之意以隶为八分、以真为隶也,是即吾所疑张、郑之后说也。夫以分为隶,欧阳氏之误小; 以隶为分、以真为隶,丰氏之误大也。”如此的文献尚多, 不赘列。

9明拓《夏承碑》

相比而言,明清文人对“隶书”起源的看法则要简单的多,基本上都认为是秦代隶人程邈在小篆基础上整理、简化而来的。此说本于《汉书·艺文志》:“是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又, 《说文解字·序》云:“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日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以上虽对“隶书”产生的时间和缘由比较一致, 但许慎认为后世观念中“隶书”的创始人程邈只是创制了小篆。程邈被视为“隶书”创始人的时间比较晚,但却是普遍的认识。较早持这一观点的如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或曰下杜人程邈为衙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改大篆,少者增益, 多者损减,方者使圆,圆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到唐代张怀瓘那里, 便不再讲“或曰”,直说“案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此后对于隶书创世者、创制时间的认识便大致按照张怀瓘所说延续下来。若明代丰坊《书诀》:“隶者,作于程邈,今楷书之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