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响应中国书协大力发展书法事业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主办“华东书院杯”书法篆刻作品展。具体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东营市书法家协会、华东书院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 作品要求

1.书法:书体不限,横竖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 x 97cm),不收册页、长卷及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获奖入展者交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者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投寄。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需退稿者,交退稿费50元,费用须通过邮局汇款,切勿在信中夹寄,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手机号码。作品折叠后,请将写明个人信息的部分露在外面,便于工作人员登记。

四、 作者待遇

1.优秀奖20人,每人奖金3000元;入展200人,支付作品收藏费每人400元;向全部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展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发放。

2.非山东省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五、 征稿及展览日期

即日起征稿,至2016年3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展于2016年5月在华东书院揭牌仪式上举行。

活动进程公布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六、 收稿和汇款

收稿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太行山路92号华东书院筹建办公室。

汇款账号:

名 称:东营市华东书院财务部

账 号:37001656701050184915

开户行:建行东营胜中支行

行 号:105455067019

联系人:苏丽洋 15154677444 崔俊川 15666213352

七、 其他事项

1.发现作者代笔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联系人:郝晓明,0531-82069897。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5年10月29日